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下午15: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3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林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