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告知函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的公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