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199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 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2020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持续现金分红、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及时充分信息披露、积极加强投资者交流与沟通等方式不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现将2020年上半年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23.51亿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050,769,5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分配利润。
本次分配2019年度现金股利共计164,061,560.72元。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9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0年6月10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已实施完毕。
二、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本公司定期对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进一步提升公司透明度。2020年上半年,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具体承诺内容请见2020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披露公告40份,包含公司年报、一季报等定期报告,公司重大事项等临时报告,月度生产经营快报等自愿性披露公告。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时间及时,披露方式公平,不存在任何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总体而言,信息披露让投资者了解了更多关于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变化趋势的信息,为股东和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了有用的价值。
四、积极加强投资者交流与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目前投资者可通过现场调
研、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23456331)、传真(0755-23456327)、电子邮箱(szjc@szairport.com)、电话会议、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公司也通过电话会议、参加策略会等方式,主动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主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服务投资者,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复产复工情况、扩建工程进展、资本开支计划等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讨论,多方位展示了公司发展的竞争力,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并吸取投资者对于公司投资者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五、通过多种渠道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每次股东大会均提供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确保全体投资者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此外,2020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每次股东大会均设置了股东问答环节,全体董事、监事、公司高管均直接面对面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为投资者了解公司、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
投资者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工作,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与时俱进,一如既往地保持与投资者和股东的良性、
有效的沟通交流,不断改进投资者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投资者和股东应有的各种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