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财务负责人秦长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秦长生先生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秦长生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董事会对秦长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秦长生先生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为保证公司正常管理秩序,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本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本授权于公司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日失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在公司正式聘任财务负责人之前,由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