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问询函的申请之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3000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系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上市公司收悉审核问询函后第一时间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由于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完成提交回复工作。特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审核问询函延期回复。延期回复期间,上市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方积极推进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提交审核问询函回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延期回复申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协调各相关方继续推进审核问询函回复工作,尽快提交审核问询函回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申请之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