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暨终止上市的
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4日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截至2020年8月20日(含当日)已交易28个交易日,剩余2个交易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第 二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因此 公司股票退市后,将不能重新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3、公司股票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股票,但不可以买入公司股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53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7月1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交易,并不再在创业板行情中揭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300156
2、证券简称:神雾退
3、涨跌幅限制:10%
根据《关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的通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机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退市整理期间,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0年7月14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全天停牌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有效竞价范围、单笔申报最大数量、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司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退市整理期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7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六、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及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气象科技园区振兴路2号院4号楼7层
3、联系电话:010-80470166
4、传真:010-80470099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