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规定相违背的情形,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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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苏 洋 吴 瑛 李 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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