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2020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2020年8月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20-12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投资”)14.946%的股权,主要系北新投资为本公司业务板块的重要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较好。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北新投资的管理和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股权转让价格依据评估报告确定,能够体现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回避表决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监事杨文成、苗丽敏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