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乙二醛、乙醛酸、六氟磷酸锂生产、销售; 原料药(甲硝唑、苯酰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塞克硝唑、甲硝唑磷酸二钠、烟酸)、保健品灵兔茯神牌茯杞仁胶囊生产、销售; 饮料(其他饮料)生产、销售; 甲醛、甲酸生产、销售; 二甲硝咪唑、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 鸟嘌呤及中间体(2,4,5-三氨基-6-羟基嘧啶硫酸盐)生产、销售;三氯蔗糖销售; 阿昔洛韦销售;氢氟酸批发、储存;非无菌原料药(地美硝唑)的生产、销售;无机盐生产、销售;依有关规定从事煤炭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中药材、农副产品(不含蚕茧、烟叶)收购、销售;日用百货零售。(依法 |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医药、化工行业投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保健品、食品、相关副产品,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化工产品、药品等检测服务;委托加工服务;互联网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依有关规定从事煤炭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中药材、农副产品(不含蚕茧、烟叶)收购、销售;日用百货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告编号:2020-041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修订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使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本次修订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使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