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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1-20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月18日,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严俊旭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1年1月11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在上市发行后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之后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并授权董事长办理变更公司工商登记资料的相关手续。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如下账户,专项存储募集资金:
  (1)中信银行太仓支行(账号:7324710182400002419),该专户仅用于3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市支行(账号:534601040039133),该专户仅用于3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账号:1102024029000198518),该专户仅用于超募资金和部分发行费用(其中超募资金为42,390.1580万元)的存储和使用。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仓支行(账号:89120155300000509),该专户仅用于2.5兆瓦及以上风电塔架技改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仓支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适当降低财务费用,基于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用超募资金23100万元用于提前归还银行贷款,拟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产品销售和服务功能,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计划自筹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在北京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1月1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原章程(草案)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 
                    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 
                    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 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 
                    他有关规定,经江苏省商务厅 规定,经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天 
                     《关于天顺(苏州)金属制品顺(苏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变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 
                    司的批复》(苏商资[2009]169  商资[2009]169 号)批准,由天 
                    号)批准,由天顺(苏州)金 顺(苏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 
       第二条       属制品有限公司(一家中外合 家中外合资企业)整体变更设立 
                    资企业)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 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简称“公司”),天顺(苏州) 
                     “公司”),天顺(苏州)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有各投资 
                    属制品有限公司原有各投资 者为公司的发起人;公司于苏州 
                    者为公司的发起人;公司于苏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 
                    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320585400004428。 
                    号码为【】 
                    公司于【】年【】月【】日经 公司于2010年12月8 日经中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第三条 
                    币普通股【】万股,并于【】5200 万股,并于2010 年12 月 
                    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75万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公司 公司股份总数为20575万股,公 
      第十九条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股,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575 
                    无其他种类股票。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为刊登公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 报刊;指定巨潮资讯网为登载公第一百七十一 
                    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深圳证 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条 
                    券交易所网站为登载公司公 网站。 
                    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 
                    站。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第一百七十二 
                    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 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 
          条 
                    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 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 
                    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 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 
                   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 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 
                    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 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 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 
                    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 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 日内 
                    并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 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证 
                   权人,并于30 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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