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福建恒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恒嘉”)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00万元贷款。2020年7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园环保”)为其全资子公司福建恒嘉该笔贷款提供不超过7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8月19日,嘉园环保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于福州市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福建恒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179609462XN
注册地址:福州市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兰路1号
成立日期:2007年1月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新芳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环保材料、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园环保持有福建恒嘉100%股权,福建恒嘉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0,409.79 | 10,840.01 |
负债总额 | 8,597.65 | 8,967.81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8,261.65 | 8,643.81 |
净资产 | 1,812.14 | 1,872.19 |
财务指标 | 2019年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营业收入 | 4,027.55 | 633.93 |
利润总额 | 16.68 | 60.36 |
净利润 | 4.30 | 60.06 |
(注:2019年财务数据为已经审计数据,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福建恒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债务人):福建恒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7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5、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期限:《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福建恒嘉作为嘉园环保的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其发展,公司同意嘉园环保为其提供不超过7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福建恒嘉经营情况较为稳健,行业前景预期乐观,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有利于促进福建恒嘉的业务经营,符合嘉园环保及公司的整
体利益。此次被担保的福建恒嘉是嘉园环保的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福建恒嘉是嘉园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嘉园环保对其担保有助于解决福建恒嘉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整体风险可控,该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总额为不超过23,5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7.50%;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906.22万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3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最高额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