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月18日,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4号《关于核准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1、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0万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局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发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联系方式:
1、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宋永新 路明
联系人:胡为敏郭盟杨莹
联系电话:010-84683900
传真:010-84683700
2、发行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鹏叶鸣琦
联系电话:0757-23604698 0757-23604567
传真:0757-26651991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