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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讯技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9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邦讯技术股票代码:300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二○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讯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邦讯技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邦讯技术、上市公司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达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108执14039号《执行裁定书》:将张庆文持有的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17,314,000股作价92,664,528元,交付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本案部分债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成立日期2007年9月4日
法定代表人肖林
注册资本291,87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967A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7.4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010-83252100/832521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达证券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55,140.0087.42%
2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14,000.004.80%
3中天金投有限公司6,000.002.06%
4武汉昊天光电有限公司6,000.002.06%
5深圳市前海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1.71%
6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00.001.37%
7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530.000.52%
8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7%
合计291,870.00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达证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任职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肖林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北京
祝瑞敏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北京
于帆党委副书记中国北京
李玉萍董事中国北京
齐睦丹董事中国北京
朱利民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张建平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达证券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上市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数量(股)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比例合计是否达到控制
1信达国际控股00111.HK403,960,20063.0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邦讯技术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因张庆文与信达证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8)京方圆执字第0231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张庆文支付信达证券借款本金98,907,844.1元及利息、违约金、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2日以(2018)京0108执14039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张庆文持有的邦讯技术20,03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经过评估后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按照每股6.69元的价格对上述股票进行第一次拍卖,流拍后于2019年5月7日按照每股5.352元的起拍价对上述股票进行第二次拍卖,再次流拍后于2019年8月19日按照每股5.352元的起拍价对上述股票进行变卖,三次拍卖均无人竞买最终流拍。后根据信达证券的申请,通过集合竞价交易的方式由信达证券变现2,720,000股,剩余17,314,000股未能处置。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询问申请执行人信达证券,信达证券同意将上述剩余未处置17,314,000股以物抵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7日作出(2018)京0108执14039号《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张庆文持有的邦讯技术股票17,314,000股按照每股5.352元的价格作价92,664,528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信达证券抵偿(2018)京方圆执字第0231号执行证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张庆文应支付信达证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律师代理费及公证费92,664,528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达证券未持有邦讯技术的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达证券直接持有邦讯技术17,314,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41%。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邦讯技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因张庆文与信达证券股权质押违约纠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2日对张庆文质押在信达证券的邦讯技术股份20,034,000股予以司法冻结。

根据信达证券的申请,通过集合竞价交易的方式由信达证券变现2,720,000股,剩余17,314,000股被冻结股票未能处置。

当原持股方张庆文持有的上述17,314,000股邦讯技术股票通过执行司法裁定过户给信达证券后,信达证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邦讯技术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邦讯技术的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此页无正文,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4号楼一层
股票简称邦讯技术股票代码300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不适用 持股数量:无 持股比例:无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流通A股 变动数量:17,314,000股 变动比例:5.4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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