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侨城A:独立董事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开发平潭竹屿湾项目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0

第 1 页 共 3 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开发平潭竹屿湾项目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开发平潭竹屿湾项目的议案》,公司

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深圳侨嘉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伙)成立合资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9亿元。通过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我们就该

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合作方的资源优势,拓展优质项目资源,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我们也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

第 2 页 共 3 页

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第 3 页 共 3 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一江、沙振权、宋 丁、张钰明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