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案号为(2019)川01民终19391号,莫晓宇、徐进、柏杰、谢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振芯科技”)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不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作出的(2018)川0191民初13447号民事判决,作为上诉人分别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出了上诉,何燕为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上诉人莫晓宇、徐进、柏杰、谢俊的上诉请求是:撤销一审判决;撤销电子集团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或发回重审;由被上诉人电子集团承担本案诉讼费。上诉人电子集团的上诉请求是: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电子集团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或发回重审。成都中院在二审开庭时当庭对电子集团的上诉进行了口头驳回。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电子集团及莫晓宇、徐进、柏杰、谢俊的《告知函》,关于电子集团所涉公司决议撤销(股东会决议)(案号(2019)川01民终19391号)一案,经成都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川01民终19391号,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莫晓宇、徐进、柏杰、谢俊的《告知函》,上述四人还将继续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电子集团相关股东纠纷及诉讼事项
根据电子集团诉讼代理律师提供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情况说明,相关诉讼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审理法院 | 审理进展 |
1 | 公司决议撤销(股东会决议) | (2019)川01民终19391号 | 成都中院 |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案件已二审判决。 |
2 | 公司决议撤销(董事会决议) | (2018)川0191民初17283号 | 高新区法院 |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案处于一审阶段,一审法院以该案裁判需以解散纠纷案的诉讼结果为依据,裁定本案中止审理。 |
3 | 公司决议纠纷(监事会决议) | (2020)川01民终12628号 | 成都中院 |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案处于二审阶段。 |
4 | 公司决议纠纷(股东会决议) | (2020)川0191民初2119号 | 高新区法院 |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案处于一审阶段,已开庭但尚未作出判决。 |
5 | 公司解散纠纷 | (2019)川0191民初7254号 | 高新区法院 |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案处于重审一审阶段,一审法院以本案裁判须以决议撤销纠纷两案审理结果为依据,裁定本案中止审理。 |
基于上述情况,电子集团四名股东与一名股东之间因众所周知的原因所导致的公司治理僵局将会在较长时期内继续存在。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涉及诉讼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电子集团股东在解散诉讼审理期间派生出了多起诉讼,各诉讼相互牵涉,目前尚有多项诉讼处于未决状态,电子集团的僵局问题继续存在,本案的诉讼结果对于公司控制权认定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01民终19391号《民事判决书》
2、电子集团出具的《关于我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通知》
3、莫晓宇、徐进、柏杰、谢俊出具的《告知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