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8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赞宇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63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任国晓 | 郑乐东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 ||
电话 | 0571-87830848 | 0571-87830848 | ||
电子信箱 | office@zanyu.com | zq@zanyu.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258,678,955.51 | 3,165,612,700.75 | 2.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3,242,329.57 | 186,605,210.15 | 3.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5,400,726.85 | 109,429,827.85 | 42.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4,204,134.97 | 105,575,555.04 | -208.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44 | 4.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44 | 4.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1% | 7.91% | -0.9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754,893,727.14 | 6,679,238,217.00 | 1.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815,322,326.59 | 2,689,811,092.05 | 4.6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47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56% | 70,000,000 | 0 | 质押 | 54,600,000 | |||
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33% | 39,436,800 | 0 | 质押 | 30,280,000 | |||
方银军 | 境内自然人 | 5.51% | 23,301,840 | 21,601,380 | |||||
陈雨 | 境内自然人 | 3.40% | 14,350,000 | 0 | 质押 | 10,109,998 | |||
洪树鹏 | 境内自然人 | 2.45% | 10,344,600 | 0 | |||||
陆伟娟 | 境内自然人 | 2.38% | 10,065,528 | 0 | |||||
邹欢金 | 境内自然人 | 1.84% | 7,760,272 | 5,820,204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4% | 7,356,200 | 0 | |||||
许荣年 | 境内自然人 | 1.67% | 7,041,992 | 5,281,494 | |||||
杭州长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添地利十号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1.30% | 5,50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河南嵩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的财产份额。2、除以上股东关联关系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表面活性剂、油脂化工行业经过持续多年的产业整合,经历全国严苛的安全环保整治和监管,供需状况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过不断的研发创新、管理强化、品质提升、节能降耗、市场拓展,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继而引发全球经济下行、市场萎缩、大宗商品价格暴跌,使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行及业绩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地处疫情重灾区湖北的子公司武汉新天达美、天门诚鑫、湖北维顿影响最为严重;其次是服务类的检测行业影响较大;表面活性剂行业虽也受到了下游复工复产迟缓、物流受阻、原料及产品价格暴跌等因素的影响,但因为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公司表面活性剂业务一直处于需求旺盛的状态,故春节期间公司布局在全国各地的9个表面活性剂工厂全部加班加点保持连续生产,因而总体影响有限可控。而且也是因为疫情,洗手液等个人洗护及消杀类产品的需求量大增,而洗手液等产品的最主要原材料就是公司生产的表面活性剂,因而也造成表面活性剂需求的增长和市场的进一步旺盛。为应对和支持抗击疫情,尽可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优先保证洗手液等抗疫企业的需求,也在第一时间筹集洗手液等抗疫物资捐赠疫情重灾区,同时积极认真做好防疫抗疫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少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8,678,955.51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93,242,329.57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56%。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6,754,893,727.14 元,较期初上升1.13%;负债总额3,450,748,185.82元,较期初下降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15,322,326.59元,较期初上升4.67%;资产负债率为51.09%,较期初下降0.83个百分点。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日用化工业务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表面活性剂日化类产品营业收入1,278,412,553.0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7%,实现产品销售毛利率19.34%,较上年同期上升8.13个百分点。公司2020年1-6月日化业务分为产品销售、客户来料加工两种销售模式,除取得上述表面洗性剂产品营业收入外,公司2020年1-6月实现加工类营业收入37,221,517.4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35%,实现加工类销售毛利率25.71%,较上年同期上升1.85个百分点。
(二)油脂化工业务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各类油脂化学品营业收入1,794,187,841.19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4.84%,实现产品销售毛利率9.40%,较上年同期下降3.10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期初存货库存量较大,棕榈油价格呈下降趋势,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市场需求下降,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较快,毛利降低。5月中旬起价格企稳回升,毛利逐步改善。
(三)检测业务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检测服务类营业收入42,458,617.8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1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年初检测业务开工时间后延。因政府进行全国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更加重视食品安全,有利于食品检测业务的长远发展;卫生检测、环境检测业务受政府机构改革、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的影响,这两块业务收入略有下滑。第三方检测业务市场的市场竞争格局较为激烈,导致服务收费价格水平有所下降,加之第三方检测业务的人力资源成本不断增加,2020年1-6月公司检测业务的销售毛利率为37.26%,较上年同期下降5.16个百分点。
(四)环保业务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环保工程及运维服务营业收入31,299,409.07 元,销售毛利率为49.58%,较上年同期上升10.25个百分点。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2020年初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项目建设及业务拓展未能全面展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①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 2020年1月1日 | |
预收款项 | 203,552,102.74 | -203,552,102.74 | |
合同负债 | 183,900,642.78 | 183,900,642.7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9,651,459.96 | 19,651,459.96 |
② 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