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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昌鱼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0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8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金投资”)发来的关于被动减持公司股票情况说明的函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函件称:长金投资于2020年8月18日收到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2020)鄂07执3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在价值人民币12,430,000元范围内变价处置长金投资持有的“ST 昌鱼”股票,本裁定立即执行。此次强制执行的原因是申请执行人深圳和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 4729号裁决书,该案于 2020年6月23日申请强制执行。经长金投资自查,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8日两个交易日,长金投资累计卖出“ST昌鱼”股票1,332,800.00股,系执行法院持执行裁定书至股票账户委托开户券商处实施的卖出交易,累计成交金额4,339,686.00元。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长金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持有公司股票50,883,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本次减持后,长金投资持有公司股票49,551,063股,占公司总股本9.74%,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8日两个交易日,因上述强制执行裁定,法院委托券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卖出长金投资1,332,800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0.26%,权益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股)累计成交金额(元)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长金投资集中竞价交易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8日1,332,8004,339,6860.26%

3、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公告日,长金投资持有公司股票49,551,063股,其中8,000,000股被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冻结。

4、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长金投资持股目的是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看好,本次减持的原因是股东所持股份因合同纠纷被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及相关提示

1、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上述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被动减持,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0.26%,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相关事项。减持后,长金投资仍是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

3、按照长金投资发来的函件及法院执行裁定,本次强制执行的总金额为12,430,000元,目前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1,332,800股公司股票,累计成交4,339,686元,仍有8,090,314元尚未执行完毕。后续,不排除相关方在执行金额范围内继续处置长金投资持有的公司股票。若相关权益变动事项,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上市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4、长金投资于2017年3月27日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施增持计划的通知》,提出后续将再增持2,000,000股公司股份。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尚未实施。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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