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北新路桥: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9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签署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9年4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09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不超过3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20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384,800.74万元,合并范围资产负债率为86.0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0.38%;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059.81万元、5,313.17万元和5,349.37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240.78万元(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二、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三、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评级将于每年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联合评级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

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国银河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本期债券存续期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发行人是西北地区最大的建筑类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业务。从我国路桥施工行业目前的总体情况来看,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3.42%、83.51%和86.06%。随着发行人工程项目的投入不断加大,发行人资金需求将不断增大,发行人未来几年负债水平可能呈现加重趋势,负债的增加对于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将产生一定影响。

八、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855.40万元、75,356.28万元和18,052.46万元,波动幅度较大。发行人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是因系本期收入规模较上年增加所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可能会对其经营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对发行人抵御风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九、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86,860.93万元、314,259.10万元和192,953.3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4.70%、13.75%、和7.00%,占比相对较大。从账龄上来看,截至2019年末,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

为主要组成部分。较大的应收账款对于发行人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会产生负面影响,加大坏账发生的风险,并可能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若客户不能按时付款,将可能影响发行人资金的正常收回,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发行人的资金周转和资金需求造成较大的压力。

十、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380,391.39万元、309,664.43万元和409,114.2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49%、13.55%和

14.84%,占比较高。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和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款,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99.00%。发行人的存货占比处于较高水平,若发行人不能有效提高存货管理能力,将面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运营能力产生影响。

十一、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短期债务分别为306,837.18万元、417,832.42万元和494,275.7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84%、21.89%和20.83%。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资金相应增加,若市场环境整体下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和融资条件发生不利于发行人的变化,将影响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发行人短期债务金额较大,短期内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十二、发行人所从事的工程施工业务项目周期较长,因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18,630.73万元、95,731.93万元和88,949.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08%、4.19%和3.23%,呈下降趋势。其他应收账款金额过大对于发行人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若催收不力,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十三、2017-2019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980,643.99万元、1,025,271.84万元和1,112,635.54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2,193.31万元、12,937.87万元和14,490.01万元和,净利润分别为5,044.54万元、6,389.49万元和4,826.76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89%、9.87%和9.61%。尽管发行人近年来一直致力

于不断改善公司管理及内控水平,优化工程施工环节,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合理发展BOT项目、PPP项目投资以增加利润增长点,但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低、盈利水平较低仍是制约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十四、2020年一季度,发行人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90万元,同比下降39.09%,主要系受本次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延期开工导致收入成本减少,利润相应减少所致。若当地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持续影响发行人日常经营。

十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十六、发行人于2020年3月11日发布《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发行人以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交易标的交易作价为108,170.97万元,其中以股份支付84,170.97万元,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10,800.00万元,以现金支付13,200.00万元。同时,发行人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4,970.97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含可转换债券转股) 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2020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许可【2020】1005号批复核准本次交易。

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发布《关于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北新渝长100%股权,北新渝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7月20日,发行人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156,451,617股。2020年8月3日,发行人完成本次购买资产之新增可转债的登记托管手续,新增发行可转债10,800.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054,658,053元,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十七、2020年6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张斌、朱长江、于远征、李奇、王霞、汪智勇为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黄健、罗瑶、张海霞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张大伟、杨文成、苗丽敏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第四届临时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周伟先生、鲁长青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周伟先生、鲁长青先生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同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斌为董事长,朱长江为副董事长;同意聘用朱长江为总经理,孙敦江、马多星为副总经理,汪智勇为财务总监,张国栋为总工程师,黄国林为总经济师,顾建民为董事会秘书。

十八、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报告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于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披露了202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总资产295.45亿元,总负债256.97亿元,净资产38.48亿元;2020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9.12亿元,净利润29.36万元。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数据正常,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经营或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发行人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九、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及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5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 15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0

三、认购人承诺 ...... 22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3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24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 2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5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36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 ...... 36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36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38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42

一、增信机制 ...... 42

二、偿债计划 ...... 42

三、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 43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43

五、偿债保障措施 ...... 44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及违约后的诉讼、仲裁及其他争议的解决机制 ...... 47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一、发行人概况 ...... 5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 51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55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67

五、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 68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 75

七、发行人违法违规、受处罚,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 84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85

九、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 122

十、发行人经营方针及战略 ...... 130

十一、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137

十二、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156

十三、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安排 ...... 156

十四、失信情况 ...... 157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58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158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58

三、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159

四、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 166

五、最近三年发行人财务指标 ...... 168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9

七、有息债务情况 ...... 206

八、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216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17

十、发行人2020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 ...... 222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28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 ...... 228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236

三、募集资金应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236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238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238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条款 ...... 238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248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 248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 249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6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93

一、备查文件 ...... 293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 293

释 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北新路桥、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工师、十一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筑工程师)
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兵团建工师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疆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
疆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地区
境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域
本次债券发行人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发行面额总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
本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枫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西格玛会计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持有人通过认购等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签署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方工程新疆北新四方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北新投资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鼎源租赁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禾润科技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兴投实业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
兵团交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龙积达重庆龙积达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宁泰重庆宁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福建顺邵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一种,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而向承包人收取的一种金钱保证
施工总承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可以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
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工程总承包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BT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根据项目发起人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BOT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PPP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报告期、最近三年、近三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Xinjiang Beixin Road & Bridge Group Co., Ltd股票简称:北新路桥股票代码:002307.SZ法定代表人:张斌成立日期:2001年8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9287328820注册资本:人民币89,820.64万元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邮编:83001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顾建民电话:0991-3631208传真:0991-3631269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经营范围:货物运输、搬运装卸(机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新型建材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

人员;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润滑油、钢材、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通讯器材(专项除外)销售。

(二)本期债券的核准情况

2018年3月26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等,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4月11日,发行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09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发行完毕。

(三)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期限:5年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证券交易转让场所、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起息日:2020年8月25日。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0年8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24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间为2020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止。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8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9、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在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一带一路”项目金融机构借款。

26、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8、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四)本期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年8月19日
簿记建档日2020年8月21日
发行首日2020年8月24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5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董事会秘书:顾建民

联系人:顾建民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联系电话:0991-3631201

传真:0991-363126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权浩庆、张帆、王宇、杜奕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电话:010-83574533

传真:010-66568704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负责人:张利国

联系人:朱明、孙继乾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联系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四)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1号商务中心二期五楼511-512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桦、曹爱民联系人:王侠联系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1号商务中心二期五楼511-512联系电话:029-88275932传真:029-88275912

(五)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法定代表人:李信宏联系人:杨世龙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联系电话:010-85172818传真:010-85171273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

1、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负责人:李晓鹏

联系人:韩锋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233号 中国光大银行

电话:0991-6763283

传真:0991-6763283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营业场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898号

负责人:郑新亭

联系人:赵梓妤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898号电话:0991-2357757传真:/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营业场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负责人:王立联系人:曾妍艺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电话:0991-4548172传真:/

(七)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负责人:王建军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8666149

(八)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负责人:戴文华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四)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本期债券存续期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拟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在上市或交易流通之前,本期债券可能难以交易变现,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较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发行人在报

告期内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严重违约事项。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因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但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引起本期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流通。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有息债务规模增加的风险

鉴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86.06%。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资金支出增多,有息债务规模逐年增长。2017年末、2017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790,320.10万元、925,450.00万元和1,224,504.79万元。随着发行人业务的持续发展,发行人建设项目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相应借款也同步增加。预计发行人在未来几年内,有息债务仍将保持较高的水平,发行人存在有息债务规模增加的风险。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2017-2019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855.40万元、75,356.28万元和18,052.46万元,波动幅度较大。发行人2017年、2018年、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是因系本期收入规模较上年增加所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可能会对其经营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对发行人抵御风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86,860.93万元、314,259.10万元和321,195.36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4.70%、13.75%和

7.00%,占比相对较大。从账龄上来看,截至2019年末,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要组成部分。较大的应收账款对于发行人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会产生负面影响,加大坏账发生的风险,并可能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若客户不能按时付款,将可能影响发行人资金的正常收回,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发行人的资金周转和资金需求造成较大的压力。

4、存货跌价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380,391.39万元、309,664.43万元和409,114.22,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49%、13.55%和14.84%,占比较高。截至2019末,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和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款,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99.00%。发行人的存货占比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较大的存货对于发行人运营能力产生影响。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提高存货管理能力,发行人将面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风险。

5、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短期债务分别为306,837.18万元、417,832.42万元和494,275.7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84%、21.89%和

20.83%。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资金相应增加,若市场环境整体下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和融资条件发生不利于发行人的变化,将影响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1年以内及1-2年将到期的有息债务分别为291,635.93万元和291,635.93万元,分别占有息债务总额的23.82%和

16.38%,近两年债务到期较为集中。发行人短期债务金额较大,故短期内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6、其他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工程施工业务项目周期较长,因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等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18,630.73万元、95,731.93万元和88,949.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08%、4.19%和3.23%,近三年呈下降趋势。其他应收账款对于发行人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若催收不力,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7、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业务。从我国路桥施工行业目前的总体情况来看,同行业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3.42%、83.51%和86.06%。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对比同行业企业发行人负债率仍处于中等水平,但负债的增加对于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将产生一定影响。

8、长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43,959.09万元、605,354.68万元和1,150,455.1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33.40%、31.71%和

48.48%。发行人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构成。其中,发行人在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的长期借款分别为454,620.00万元、499,744.00万元和812,868.86万元,占发行人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7.92%、26.18%和34.25%,占比较大且呈现增长趋势。发行人的长期借款等非流动负债的不断增加可能会导致发行人的长期有息债务压力不断加大,对发行人未来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9、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的关联方数量较多,且与关联方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虽然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决策、披露程序,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但如果未来关联交易不能按照公允的价格执行,可能会损害发行人和股东的利益。

10、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发行人承揽工程量规模较大,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随着发行人业务由单一工程承包模式逐渐转向投融资建造模式的进一步成熟,发行人将投资更多的BOT、PPP项目,前期投资金额相对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加发行人的融资压力。持续增加的资本支出可能会加重发行人的财务负担,削弱发行人抵御风险的能力。

11、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2017-2019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980,643.99万元、1,025,271.84万元和1,112,635.54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2,193.31万元、12,937.87万元和14,490.0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044.54万元、6,389.49万元和4,826.76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89%、9.87%和9.61%。尽管发行人近年来一直致力于不断改善公司管理及内控水平,优化工程施工环节,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合理发展BOT项目、PPP项目投资以增加利润增长点,但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低、盈利水平较低仍是制约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经营风险

1、行业周期风险

发行人属于建筑施工行业,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经济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呈现较为明显的商业周期。如果宏观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发生周期性变化,将使发行人的业绩随之发生变化。随着国内经济由快速增长期进入结构调整期,加之目前外部经济形势仍然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工程量相应减少,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成本波动风险

建筑施工行业属于资源、材料消耗性行业,钢材、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支出占发行人总成本比重较大,而钢材、水泥等重要建筑材料价格具有较强的波动性。同时,除原材料外,劳动力也是重要成本因素。建筑施工项目周期相

对较长,施工期间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3、招投标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承包企业。由于建设项目具有个体性特征且目前建筑有形市场还处于不够完善的阶段,建筑承包企业往往需要为项目招投标工作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如果不能中标,发行人将面临前期投入费用无法收回的风险。

4、工程分包经营模式的风险

工程分包是目前建筑行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涉及到发行人内部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众多的分包商集聚在一个项目上进行多点作业、多专业施工时,各分包商的资质、技术、管理能力以及总承包商的组织能力都是影响工程质量的至关重要因素,一旦组织不好,发行人将会面临延误工期、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有可能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这将给发行人造成信誉和经济损失。

5、资金风险

建筑行业具有高负债运营的特点,由于目前国内尚未建立体系完备、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导致垫资施工成为国内建设工程施工领域长期以来存在的一种承包方式。同时,国家规范了各类保证金的交纳规定,业主要求按时、按量交纳各类保证金,导致施工企业常常面临巨大的流动资金压力和较重的债务负担。如果项目进度未能达到预期,或者项目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将对发行人垫资施工项目的资金回收产生不利影响。

6、合同履约等法律风险

作为以建筑施工为主业的企业,发行人需要签订诸多合同,包括招投标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委托加工生产合同等,合同体系较为复杂。此外,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的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责

任、因不及时付款而产生的材料及人工费清偿责任以及因委托方拖延付款导致的债务追索权,都有可能导致诉讼事件,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7、在建项目风险

虽然发行人采取了谨慎的投资策略,对每个投资项目都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等因素有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使项目的实施进度、产能、收益等有可能达不到预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8、地形地质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高速公路、桥梁及隧道施工建设,可能在地质状况复杂的地区进行。项目施工过程中,遭遇的地形、地质、水文状况等可能与勘测设计结果不一致,从而完成单项工程必须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和机器使用时间,造成影响工期和施工成本增加,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济效益。

9、海外项目的施工风险

发行人的海外业务涉及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差异与变化加大了发行人在境外经营发展的难度。如果发行人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局势变动、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发生自然灾害或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和政策发生变化,均可能影响发行人已有项目的实施或新业务的开拓,从而影响发行人海外业务的经营业绩。

10、工程款项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86,860.93万元、314,259.10万元和321,195.36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4.70%、13.75%和

7.00%。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相对较大、账龄以1年以内应收账款为主,主要系由于发行人收入以工程收入为主,客户主要为政府及所属单位,发行人给予业主较为严格的付款条件,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比重高反映了发行人所在的建筑行业的特点。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92,953.39万元,其中工程款余额为154,622.13万元,占应收账款比例为80.13%,存在工程

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11、房地产业务经营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3,503.88万元、52,758.79万元和74,044.97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6.48%、5.15%和6.65%;毛利润分别为18,748.39万元、22,563.65万元和34,701.22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9.52%、42.77%和46.87%。房地产业务是发行人重要的利润来源。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着更激烈的市场竞争。房地产开发业务具有开发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发行人房地产布局在二、三线城市,区域较为集中,受国家政策、周期波动、市场需求、项目定位、销售价格影响较大,这给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发行人销售策略出现失误,可能导致发行人房地产项目销售周期较长的风险。

12、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发行人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正常经营秩序、决策机制及内外部融资渠道受到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13、PPP项目清库风险

发行人PPP项目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北屯引水复线及老城区供水工程、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PPP项目均未被列入财金〔2018〕54号文所附的《调出示范并退库项目清单》、《调出示范项目清单》及《限期整改项目清单》。但随着国家PPP项目清库政策的变动,发行人PPP项目可能面临清库的风险。

14、重组不确定性风险

发行人于2020年3月11日发布《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发行人以

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交易标的交易作价为108,170.97万元,其中以股份支付84,170.97万元,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10,800.00万元,以现金支付13,200.00万元。同时,发行人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4,970.97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含可转换债券转股) 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2020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许可【2020】1005号批复核准本次交易。

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发布《关于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北新渝长100%股权,北新渝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7月20日,发行人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156,451,617股。2020年8月3日,发行人完成本次购买资产之新增可转债的登记托管手续,新增发行可转债10,800.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054,658,053元,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由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仍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存在重组过程不确定性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业务管理风险

发行人目前朝多元化目标发展,产业领域涉及工程施工、产品销售、租赁、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在分散了业务经营风险的同时,也给发行人的组织、财务、生产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同时,发行人下属多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涉及多个行业,关联交易频繁。发行人子公司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及境外多

个国家,并且境外国家的政治环境较为复杂。发行人对下属企业的管理链条长、层次多,对业务的管理以及对在外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管控增加了难度。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子公司在未来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处的市场环境日趋复杂多变,面临的各种风险也随之加大,从而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发行人未能有效加强子公司管理、降低子公司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有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2、施工管理风险

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容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包括材料质量不过关、工程进度款不到位、设计图纸未及时提供、恶劣天气等,对工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造成较大压力,从而可能导致项目延迟交付、施工质量不高、降低资源使用效率等风险,对发行人的营运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建筑业企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分散的行业特点。发行人承揽的施工项目分布在国内外各个地区,施工场所的分散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伴随着项目分布区域的扩大,发行人在合同履约、安全质量、资金效益等方面的管理控制力度有可能被削弱,进而可能对企业的整体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3、投融资管理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所承担的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期长,投入成本大,工程结算周期较长,成本回收慢,随着一些重点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公司未来几年建设规模将可能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也可能随之上升,从而增加了公司投融资管理难度和风险。

4、安全生产风险

建筑行业是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之一,属于高危行业。根据建设部[2006]18号文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外地区发生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可采取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因此,一旦发生因工伤亡特别是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发行人的社会信誉、经济效益、正常

的生产经营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5、工程质量管理风险

建筑施工项目由于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仅承受着工程进度的压力、施工质量的考验,而且容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工程质量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

6、突发事件引发的治理结构变动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有权机构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部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有权机构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7、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风险

根据公司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30),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应于2018年5月19日届满,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进行,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事项可能会对公司领导层的高效运作产生了一定的风险与影响。

(四)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桥梁、公(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建设,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对

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劳工薪酬政策风险

建筑行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力成本占建筑总产值的比例相对较大。目前,发行人施工项目主要采用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造模式,劳工薪酬大部分由发行人承担。如果国家劳工薪酬政策发生变动,比如提高最低薪酬水平等,将会导致劳动力成本上升,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发行人从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今后,国家调整相关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4、环保政策风险

作为建筑企业,在进行施工时,会产生废气、粉尘、噪音等污染。国家对环保十分重视,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环保法规和条例,对违反环保法规或条例者予以处罚。目前,发行人制订了严格的控制施工期间环境污染的制度及各项措施。未来如果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发行人将为达到新的环保标准而支付更多的环保治理成本,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房地产政策风险

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受到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影响。近年来,政府通过行业政策及金融政策两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对房地产市场施加影响。一方面,针对房地产行业,政府通过限购政策和保障房建设,从供需两方面抑制房价。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土地的调控和对房价的直接控制。另一方面,在金融政策上,在进一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同时,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也采取了一定监管措施,以控制风险,这也给房地产业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冲击。受房地产行业政策打压和金融政策间接抑制的双重影响,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较为明显的降温。如果发行人不能适应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并及时做出相应的业务策略调整,将可能对经营成果和未来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于2020年6月22日出具的“联合[2020]1647号”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联合评级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揭示的主要风险

优势:

1、公司外部发展环境良好。在基建支持政策持续加码带动之下,基建投资增速可能会有所回升,公司外部发展环境良好。

2、竞争实力较强。公司业务资质齐全且等级较高、施工经验丰富、拥有一定的技术优势,竞争实力较强。

3、在手合同金额较为充足。公司在手合同金额较为充足,收入逐年增长。

4、定增若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公司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若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关注:

1、资本支出压力较大。公司在建项目规模大,有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且随着公司投融资建造模式下回报周期拉长,进一步加大了公司资金压力。

2、房地产业务去化进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房地产业务区域高度集中,受市场政策、周期波动影响较大,地产去化进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债务负担重且面临一定的短期债务偿还压力。公司债务规模逐年快速增长,债务负担重,面临一定的短期债务偿还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并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已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为341.62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175.76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65.86亿元,公司融资渠道畅通。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授信总额使用额度未用额度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兵团支行5,000.005,000.00-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6,000.003,542.502,457.50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营业室13,800.006,521.317,278.69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15,000.004,314.1110,685.89
5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5,000.002,000.003,000.00
6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00.001,800.00200.00
7交通银行石河子分行3,000.003,000.00-
8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5,000.005,000.00-
9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3,000.002,000.001,000.00
10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长江路支行3,500.00-3,500.00
11交通银行40,000.0026,987.0013,013.00
12华夏银行15,000.0013,780.001,220.00
13新疆银行10,000.0010,000.00-
14进出口银行50,000.001,070.0048,930.00
15国家开发银行30,000.00-30,000.00
16招商银行8,000.00-8,000.00
1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100,000.008,188.0091,812.00
序号银行名称授信总额使用额度未用额度
1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57,400.0036,700.0020,700.00
1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55,000.0050,000.005,000.00
20中国进出口银行75,000.0075,000.000.00
2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145,000.005,000.00
22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70,000.0070,000.00-
23国家开发银行375,000.00250,000.00125,000.00
24进出口银行200,000.00-200,000.00
25兵农行150,000.00-150,000.00
26交通银行100,000.00-100,000.00
27中国银行75,000.00-75,000.00
28邮储银行100,000.00-100,000.00
29工商银行50,000.00-50,000.00
30交通银行9,000.005,200.003,800.00
31交通银行3,000.002,700.00300.00
32中国银行27,400.0021,300.006,100.00
33兴业银行2,000.00252.241,747.76
34新疆建新成功村镇银行450.00450.00-
35交通银行20,000.0020,000.00-
36天山农商银行15,000.004,200.0010,800.00
37民生银行5,000.005,000.00-
38浦发银行8,000.00-8,000.00
39广发银行15,000.00-15,000.00
40北京银行30,000.0030,000.00-
41兴业银行25,000.0019,800.005,200.00
42华夏银行15,000.0014,240.00760.00
43新疆银行10,000.001,050.008,950.00
44中行新疆分行373,000.00243,409.50129,590.50
45农行青年路支行50,000.0032,417.4617,582.54
46建行红山路支行68,500.0033,012.6435,487.36
47交行新疆分行110,000.0064,900.0045,100.00
序号银行名称授信总额使用额度未用额度
48工商人民路支行78,000.0025,068.0052,932.00
49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45,000.0042,700.002,300.00
50招行乌鲁木齐分行80,000.0057,830.0022,170.00
51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40,000.0030,000.0010,000.00
52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60,000.0041,000.0019,000.00
53乌鲁木齐银行高新区支行13,000.004,900.008,100.00
54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45,000.0042,500.002,500.00
55国开行新疆分行23,143.0020,743.002,400.00
56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40,000.0038,300.001,700.00
57进出口行新疆分行90,000.0070,900.0019,100.00
58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60,000.0034,531.0025,469.00
59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8,000.007,800.00200.00
60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50,000.0044,900.005,100.00
61哈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6,000.0020,537.395,462.61
62光大银行阿勒泰路支行30,000.0014,207.2015,792.80
63平安银行惠州分行100,000.007,500.0092,500.00
64新疆银行40,000.0026,325.0013,675.00
65天山农村商业银行30,000.0010,000.0020,000.00
合计3,416,193.001,757,576.351,658,616.65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的违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种类证券名称代码发行规模余额利率期限主体评级债项评级起止日目前状态
可转债北新定转124015.SZ1.08亿1.08亿0.60%6年AA--2020/08/03-2026/08/03存续
中期19北新路10190046.00亿6.00亿6.50%3年AAAA2019/04/08-存续
种类证券名称代码发行规模余额利率期限主体评级债项评级起止日目前状态
票据桥MTN00186.IB2022/04/09
中期票据18北新路桥MTN001101801359.IB6.00亿元6.00亿元6.80%3年AAAA2018/11/21-2021/11/22存续
公司债12北新债112139.SZ4.80亿元-5.78%6年AAAA2012/12/19-2018/12/19已兑付

经中国证监会证件许可[2012]1081号文核准,发行人于2012年12月21日发行

4.80亿元公司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募集资金已按约定使用。该次债券已到期兑付。

发行人于2018年9月5日取得了12亿元中期票据的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485号),已发行12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募集资金已按约定使用。2020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许可〔2020〕1005号批复,核准发行人关于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目前已完成1.08亿元可转债发行。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已按期足额向投资者支付了利息,不存在违约情况。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无公开发行的未兑付公司债券。发行人本期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公开发行的未兑付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3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20年3月末合并报表净资产384,800.74万元的7.80%,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00%。

(五)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1.000.861.07
速动比率0.670.630.72
资产负债率86.06%83.51%83.42%
利息保障倍数(倍)2.392.322.61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还率(%)100.00100.00100.0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应付利息×100%。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增信机制

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公司债券。

二、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2020年8月25日。

(二)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四)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加以说明。

(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公司主要通过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来解决偿债问题。自有资金方面,第一,最近三年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分别为980,643.99万元、1,025,272.00万元和1,112,635.5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044.54万元、6,389.49万元和4,826.76万元。公司行业地位突出,经营模式稳健,较为稳定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能为公司偿还债务提供保障;第二,最近三年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887,177.29万元、923,694.88万元和1,009,064.92万元,公司每年年末有大量存量货币资金可随时补充经营需要和集团归集使用,现金流充足。第三,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较大是通病,公司为了解决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应收账款回收措施,截止目前回收情况较好。第四,公司投资项目的应收款项回收情况较稳定,各项目的回款能够按照约定到位。届时将有充足自有资金满足偿债需求。外部融资方面,第一,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通畅。公司银行借款按时归还后可同时办理新贷款的发放手续。第二,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为341.62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175.76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65.86亿元,结余银行授信额度可随时提供银行贷款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公司将根据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偿债安排具有可行性。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2019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41%、49.28%和44.35%,流动比率(倍)分别为1.07、0.86和1.00,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分别为3.65、3.41和4.39,存货周转率(次/年)分别为2.32、2.67和2.79。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222,938.8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流动资产余额明细如下:

项 目2019年末
金额(万元)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21,195.3611.65
应收票据480.000.02
应收账款192,953.397.00
应收款项融资2,837.000.10
预付款项45,880.591.66
其他应收款88,949.063.23
存货409,114.2214.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3,872.473.04
其他流动资产77,656.762.82
流动资产合计1,222,938.8544.35

发行人流动资产能较好的覆盖本期债券的本息。如果未来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因素致使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达到预期水平,或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使公司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公司可以通过变现流动资产来补充偿债资金。

(二)利用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经营稳定,发展趋势良好,具有较好的收益前景,在获取外部银行融资支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发行人与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通畅。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为341.62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175.76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65.86亿元。银行提供的流动性支持不具备强制执行性和存在其他风险的情况。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通过其他渠道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聘请监管银行并签署《账户监管协议》、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1、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

2、设立专项偿债账户

(1)资金来源

如本节“三、偿债资金主要来源”所述,主要来自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及利润。

(2)提取时间、频率及金额

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及兑付日前3个工作日内,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当前应支付资金。

(3)管理方式

①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付息日及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②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付息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二)聘请监管银行并签署《账户监管协议》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聘请了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作为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专项偿债账户的监管银行,并签署《账户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在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及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当专项偿债账户内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当前应支付资金时,监管银行有义务监管专项偿债账户,不得允许发行人自行支配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并通知发行人立即将资金补足,使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当前应支付资金。如在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及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内,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仍少于当前应支付资金时,监管银行应立即通知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聘请中国银河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国银河证券签署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规定将发生事项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在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重大事项时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大会。

(六)发行人承诺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本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及违约后的诉讼、仲裁及其他争议的解决机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经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和/或合并代表未偿还的本期债券10%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4、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或已开始与上述事项相关的诉讼程序;

5、发行人触发财务指标承诺条款(如有)、行为事先约束条款(如有);

6、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2、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或保证人(如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

(三)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增信机构(如有)发出索赔通知书,通知增信机构履行保证责任;

3、在知晓发行人和增信机构(如有)未履行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义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和/或增信机构(如有)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4、如果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决议形式同意共同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所有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诉讼等费用,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及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1)依法协调债券持有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或增信机构(如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依法协调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或增信机构(如有)提起诉讼/仲裁;

(3)在发行人进入重整、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上述程序;

5、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

(四)加速清偿及措施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本金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审议通过,本期债券项下所有未偿还的本金和相应利息视为立即到期:

(一)发行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二)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债务(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境外债券/金融机构贷款/其他融资)出现违约(本金、利息逾期/债务已被宣告加速到期/其他附加速到期宣告权认定的违约形式)或宽限期(如有)到期后应付未付;

(三)发行人触发财务指标承诺条款(如有)、行为事先约束条款(如有);

(四)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1)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2)所有延迟支付的利息;

(3)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4)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逾期利息;或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或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五)违约责任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延迟支付的本金或利息,发行人承诺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10%。

(六)其他救济方式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依法协调债券持有人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催收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

(七)争议的解决机制

凡因本期债券的募集、认购、转让、兑付等事项引起的或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受托管理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Xinjiang Beixin Road & Bridge Group Co., Ltd股票简称:北新路桥股票代码:002307.SZ法定代表人:张斌成立日期:2001年8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9287328820注册资本:人民币89,820.64万元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邮编:83001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顾建民电话:0991-3631208传真:0991-3631269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经营范围: 货物运输、搬运装卸(机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新型建材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润滑油、钢材、水泥、

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通讯器材(专项除外)销售。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1年8月,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改制上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筹备设立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新兵上管办[2000]05号 )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新政函[2001]98号)文件,兵团建工集团联合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通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及长安大学共五名发起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北新路桥。北新路桥设立时名称为“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500.00万元。2006年10月,经发行人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兵团国资委《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兵国资发[2006]193号),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24,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31,000.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14,195.00万元。

2007年7月,经发行人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兵团国资委《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兵国资发[2007]215号 ),发行人减少注册资本16,805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4,195.00万元,实收资本为14,195.00万元。

2009年11月,经发行人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9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49号),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750万股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18,945.00万元。

2011年8月,经发行人201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增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31号),发行人以每股16.06元的发行价格,发行了面值为1元的社会公众股2,490.66万股。本次增发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变更为214,356,600股。

2011年9月,经发行人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以总股本214,356,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428,713,200股。

2014年6月,经发行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以2013年末的总股本428,713,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557,327,160股。

2018年1月,经发行人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4号),发行人以每股12.34元的发行价格,发行了面值为1元的社会公众股4,051,863股。本次增发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变更为561,379,023.00股。

2018年5月,经发行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以2017年末的总股本561,379,02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898,206,436股。2018年6月27日,发行人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89,820.64万元。

2020年7月,经发行人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5号),发行人向建工集团发行了面值为1元的股票156,451,617股。本次增发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变更为1,054,658,053股。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告

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发行人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报告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于2020年3月11日发布《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发行人以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交易标的交易作价为108,170.97万元,其中以股份支付84,170.97万元,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10,800.00万元,以现金支付13,200.00万元。同时,发行人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4,970.97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含可转换债券转股) 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2020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许可【2020】1005号批复核准本次交易。

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发布《关于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北新渝长100%股权,北新渝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7月20日,发行人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156,451,617股。2020年8月3日,发行人完成本次购买资产之新增可转债的登记托管手续,新增发行可转债10,800.00万元。该交易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579,776,147股,持股比例54.97%,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1,054,658,053

元,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四)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总股本为1,054,658,053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数股权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62,947,23315.45%
国有法人持股162,947,23315.45%
境内自然人持股12,636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91,710,82084.55%
人民币普通股891,710,82084.55%
三、股份总数1,054,658,053100.00%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总股本为898,206,436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数股权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495,6160.72%
国有法人持股6,482,9800.72%
境内自然人持股12,636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91,710,82099.28%
人民币普通股891,710,82099.28%
三、股份总数898,206,436100.00%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明细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47.13423,324,53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2311,073,760
左军境内自然人0.494,432,840
杨光群境内自然人0.171,530,060
王楚男境内自然人0.151,388,800
陈鸣境内自然人0.121,033,000
邓歌伦境内自然人0.111,007,200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其他0.11959,360
王鹏境内自然人0.09840,148
李鑫境内自然人0.09839,000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架构

发行人设有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党群(宣传)部、纪检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证券部、审计部、安全环保部、市场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中心、综治武装信访办公室、信息化管理部等13个业务管理部门。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全资、控股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取得方式是否并表
1新疆北新四方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检测咨询206.00206.00100.00100.00设立或投资
2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路桥、基本建设投资67,750.0064,272.0465.1365.13设立或投资
3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56,600.0067,149.0099.2099.20设立或投资
4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货物运输1,000.001,000.00100.00100.00设立或投资
5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型建材的开发、生产、销售12,050.0012,770.00100.00100.00设立或投资
6湖南北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10,000.003,100.0059.6259.62设立或投资
7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商业贸易投资10,000.002,550.0051.0051.00设立或投资
8河南省道新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公路养护3,000.001,530.0051.0051.00设立或投资
9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公路、桥梁建筑工程施工5,000.00108,206.7051.0051.00设立或投资
10北屯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和管理28,000.006,000.0052.0052.00设立或投资
11昌吉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19,200.008,385.0065.0065.00设立或投资
12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3,200.002,727.54 2,306.8885.0085.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西藏天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3,000.002,185.8657.3257.3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17,000.0017,043.591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序号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取得方式是否并表
15新疆北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2,005.002,005.001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600.00711.631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7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20,000.009,321..621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四川北新天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速公路项目投资管理270,100.0044,000.0068.7568.75设立或投资
19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相关业务、物业服务59,80018,980.00100.00100.00设立或投资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主要全资、控股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

(1)新疆北新四方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北新四方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为206.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检测咨询,砂、石、砖、轻集料、防水材料等原料试验,水泥标号及有关项目试验,混凝土、砂浆试配及试块强度试验,钢筋(含焊件)力学试验,混凝土非破损检验,简易土工试验,外加剂、掺和料、涂料防腐等试验,混凝土抗渗、抗冻试验;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目前,该公司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颁发的试验室为乙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证书等资质,主要从事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业务。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441.39万元,负债总额2,384.66万元,净资产总额3,056.73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9.42万元,净利润488.38万元。

(2)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前身为重庆北新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9日,注册资本为67,7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 从事路桥、基本建设投资;建筑材料及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相关资质证执业);机械设备租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沥青、建材、矿产品、汽车配件、电梯及电梯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不锈钢制品、陶瓷制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涂料、石材、木材、玻璃、消防设备、安防设备、环保设备、仪器仪表、花卉、苗木;销售及安装:厨房设备、教学设备、电子设备、铝合金制品、塑钢门窗、高低压设备、体育器材、塑胶制品;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业务。发行人持有该公司65.13%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61,030.59万元,负债总额426,875.17万元,净资产总额134,155.42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499.01万元,净利润4,348.50万元。

(3)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新疆鼎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为56,6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业咨询服务;机电产品,汽车销售(二手车除外),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发行人持有该公司99.2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73,716.00万元,负债总额77,092.93万元,净资产总额96,623.07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33.13万元,净利润4,255.87万元。

(4)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

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9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物业服务,工程机械租赁,汽车租赁;销售: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办公用品、棉麻、钢材、木材,农畜产品、东风汽车(不含九坐以下)、中国重汽汽车(不含九坐以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及剧毒品),石油制品,电子产品,玻璃制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家具,矿产品,煤炭,焦炭,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488.27万元,负债总额4,101.33万元,净资产总额1,386.94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9.97万元,净利润-113.06万元。

(5)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9日,注册资本为6,0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数据管理终端系统开发、无线模块及硬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服务、计算机网络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建材租赁;销售:汽油、柴油[闭杯点≤60℃]、甲醇、乙醇[无水]、石脑油、溶剂油[闭杯点≤60℃]、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机电设备、预包装食品、煤炭、化工原料及产品、钢材、水泥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通讯器材、石油制品、电气设备、电缆、监控产品、通讯产品、视频终端设备、安防设备、数据采集设备、数据管理终端系统、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矿产品、金属及非金属制品;公路工程施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0,267.36万元,负债总额40,624.34万元,净资产总额9,643.02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398.96万元,净利润-763.58万元。该公司亏损原因主要是因为商品销售及设备租赁毛利较低,

但管理人员工资、折旧等费用相对固定造成亏损。

(6)湖南北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北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凭资质证书从事公路、市政、房屋、水利、桥梁工程建设;建材、普通机械设备、水泥、钢材的销售。发行人持有该公司59.62%的股权。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273.86万元,负债总额313.99万元,净资产总额4,959.87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60.73万元。该公司亏损原因主要为还未实际开展业务,但是发生的零星管理费用所致。

(7)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4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建设项目、商业贸易投资,金属贸易投资及咨询服务,公路、桥梁、港口、市政工程项目投资;建材销售;物流及物业服务。发行人持有该公司51.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996.40万元,负债总额8,219.96万元,净资产总额2,776.44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82.82万元。该公司亏损原因主要是因为管理人员工资、资产减值损失等费用较高所致。

(8)河南省道新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道新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7日,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公路建设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公路养护技术服务、咨询;公路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安装、维修;公路工程材料生产、加工、采购、销售;公路绿化、苗木销售;施工劳务。发行人持有该公司51.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245.37万元,负债总额864.69万元,净资产总额2,380.68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3.85万元,净利润

277.26万元。

(9)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日,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收费、养护、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与高速公路配套的服务区经营管理、加油站建设及资产管理,汽车拯救及维修、清洗,仓储服务、旅游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开发、高速公路自有产权广告位建设及资产管理;建设材料供应,机械设备租赁和修理、汽车配件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51.00%的股权。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75,368.90万元,负债总额363,186.90万元,净资产总额212,182.00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由于项目处于建设期,故该公司2019年无营业收入。

(10)北屯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屯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6日,注册资本为28,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道路、污水处理、供水、供热、停车场、地下管网、公园绿地等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进行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旅游园区的开发与运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类工程项目管理;建设材料供应、机械设备租赁和修理、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园林绿化等相关业务。发行人持有该公司52.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1,561.94万元,负债总额5,561.94万元,净资产总额6,000.00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

0.00万元。由于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无收入。

(11)昌吉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昌吉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为12,9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市政设施管理。发行人持有该公司65.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3,950.01万元,负债总额44,750.01万元,净资产总额19,200.00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

0.00万元。由于项目还未进入运营期,政府尚未开始支付可用性服务费,故无收入。

(12)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原名新疆北新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6日,注册资本为3,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设计、咨询服务;各类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各类堤防的堤身填筑、堤身除险加固防渗导渗、堤塘固基、堤防水下工程施工;护坡护岸、堤顶硬化、堤防绿化、生物防治和穿堤、跨堤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金属结构制造与销售;钢材、机械设备、建材销售;仓储;道路货物运输;环境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电子商务,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机场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照明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道路桥梁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85.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3,564.07万元,负债总额33,178.69万元,净资产总额385.38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22.77万元,净利润-2,836.38万元。该公司亏损原因主要由于征地拆迁延误,造成进场人员误工和设备成本增加,毛利下降所致。

(13)西藏天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天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14日,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房屋租赁。发行人持有该公司57.32%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6,413.34万元,负债总额42,337.13万元,净资产总额-15,923.79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89.70万元,净利润-2,821.37万元。该公司亏损原因主要系近年新承揽工程较少,大部分在建工程已基本完工,且前期为开拓市场成立办事机构及分公司较多,费用支出较大,

造成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1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原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桥梁工程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3月27日,注册资本为17,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暂定)三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水利工程建设、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建筑材料的检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建筑材料、沥青、水泥、金属制品、木材、化肥、滴灌设备、农畜产品、花卉苗木的销售。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62,900.33万元,负债总额139,548.29万元,净资产总额23,352.04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422.08万元,净利润-313.85万元。该公司亏损原因主要由于部分项目材料调差业主未确认,导致毛利下降,并且本期管理人员社保、融资费用等费用增加所致。

(15)新疆北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北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原名新疆金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5日,注册资本为2,00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防水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润滑油、钢材、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建材、通讯器材的销售。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1,967.63万元,负债总额25,147.81万元,净资产总额-3,180.18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03万元,净利润-1,582.87万元。该公司亏损原因主要系项目开展较少,营业收入较小,但管理

人员工资等期间费用支出固定所致。

(16)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名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6日,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国内劳务派遣;销售:润滑油,钢材,水泥,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通讯器材,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特种设备除外),高拍仪,电工仪器仪表,计算机配套产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混凝土作业分包、砌筑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模板作业分包、焊接作业分包。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2,352.89万元,负债总额40,683.21万元,净资产总额1,669.68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386.75万元,净利润354.99万元。

(17)重庆北新融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北新融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4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设备租赁。(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4,541.11万元,负债总额55,171.74万元,净资产总额9,369.37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92.35万元,净利润47.89万元。

(18)四川北新天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北新天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2日,注册资本为270,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高速公路项目投资管理(不含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汽车救援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餐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发行人持有该公司68.75%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30,374.32万元,负债总额343,374.32万元,净资产总额87,000.00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由于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无收入。

(19)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为59,8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物业服务(凭资质证书执业);高速公路建设、经营、与高速公路配套相关的经营;土砂石开采、销售;销售商品混凝土、普通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餐饮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服务(不含国家禁止或者限制的项目)。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7,676.84万元,负债总额53,879.98万元,净资产总额23,796.86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

0.00万元。由于项目处于建设期,暂无收入。

2、主要参股公司投资情况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为3家。主要参股公司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1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许昌市1,207,608.0561,410.71铁路客货运输、铁路运营延伸服务、铁路建设器材销售17.58-
2奈曼旗工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奈曼旗大沁他拉镇10,000.00500.00铁路投资及运营、铁路货物运输、煤炭经营25.00-
3石河子开发区顺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石河子开发区1,003.00401.21公路、桥梁、市政道路建设;公路沥青的加工与销售;筑路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的销售与修理等-40.00

(1)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9日,注册资本为508,421.04万元,经营范围为:铁路客货运输,铁路运营延伸服务;铁路专用设备配件、铁路建设器材的销售;铁路运输技术服务。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7.58%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51,139.22万元,负债总额684,499.28万元,净资产总额366,639.94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13.75万元。

(2)奈曼旗工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奈曼旗工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4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铁路投资及运营、铁路货物运输、煤炭经营。发行人持有该公司25.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652.50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净资产总额3,652.50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

(3)石河子开发区顺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开发区顺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为1,003.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公路安全设施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抗震加固工程施工;新型建材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沥青的加工与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筑路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的销售与修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劳务分包。发行人间接持有该公司40.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578.25万元,负债总额5,553.44万元,净资产总额2,024.81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20.84万元,净利润257.66万元。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超刚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1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50000228696593C
注册资本10.18亿元人民币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11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具体范围以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为准)。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及设备租赁;仓储服务;项目投资;塑钢门窗、钢结构制品的生产、销售;物业管理;房屋、设备、建材的租赁;建材销售;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推广服务;桥梁预制,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主要经营业务科研、设计、道路、桥隧、铁路、水利、电力、工民建施工、设备安装、建材生产、房地产开发、商贸物流等

截至2019年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568.62亿元、负债总额431.99亿元,所有者权益136.63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08.06亿元,实现净利润4.02亿元。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最终的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兵团建工师国资委”)。兵团建工师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利,对公司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职能,对公司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未被质押或冻结及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可预见的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五、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情况表

姓名职务性别任期起止日期持有公司股权情况(股)持有公司债券情况
张斌董事长2020/06/18-2023/06/17--
朱长江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06/18-2023/06/17--
汪智勇董事、财务总监2020/06/18-2023/06/17--
于远征董事2020/06/18-2023/06/17--
姓名职务性别任期起止日期持有公司股权情况(股)持有公司债券情况
李奇董事2020/06/18-2023/06/17--
王霞董事2020/06/18-2023/06/17--
黄健独立董事2020/06/18-2023/06/17--
罗瑶独立董事2020/06/18-2023/06/17--
张海霞独立董事2020/06/18-2023/06/17--

2、监事会成员

发行人监事会情况表

姓名职务性别任期起止日期持有公司股权情况(股)持有公司债券情况
张大伟监事会主席2020/06/18-2023/06/18--
杨文成监事2020/06/18-2023/06/18--
苗丽敏监事2020/06/18-2023/06/18--
周伟职工监事2020/06/18-2023/06/18--
鲁长青职工监事2020/06/18-2023/06/18--

3、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姓名职务性别任期起止日期持有公司股权情况(股)持有公司债券情况
朱长江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06/18-2023/06/17-
汪智勇董事、财务总监2020/06/18-2023/06/17--
孙敦江副总经理2020/06/18-2023/06/17--
马多星副总经理2020/06/18-2023/06/17--
张国栋总工程师2020/06/18-2023/06/17--
黄国林总经济师2020/06/18-2023/06/17--
顾建民董事会秘书2020/06/18-2023/06/17--

(二)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简历

张斌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2月,本科学历,长沙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新疆财经大学EMBA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注册审核员。历任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处项目经理、副队长、队长,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兵团建工师建设环保局副局长,北新路桥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长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8月,毕业于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工程师。历任兵团六建北铁指挥部质检科安全员、北疆铁路指挥部技术员,兵团六建南铁工程指挥部质检科副科长,兵团六建劲达公司副经理兼项目经理,兵团六建塔农大项目部经理,兵团六建金晟公司经理,兵团六建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新疆北新国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内瑞拉社会住房项目部经理,新疆北新国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委内瑞拉社会住房项目党委书记、总经理,新疆北新国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汪智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2月,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本科学历,审计师。历任乌鲁木齐审计局农牧审计处科员,乌鲁木齐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乌鲁木齐市审计局派出审计一处处长,乌鲁木齐市财政审计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本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于远征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9年2月,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科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主办科员。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金融部副部长,本公司董事。

李奇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7年10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二级建造师、咨询工程师。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办科员,战略发展部主办科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中新建国际农业合作有限责任公司支部书记、

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王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11月,在职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历任兵团农六师奇台医院院办、宣传科干事,建工师社保中心稽核部部长、建工师社保中心第十社保管理站站长兼新疆建咨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副主任、主任,兵团青年委员,新疆建咨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兼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十一师纪委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董事。黄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10月,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历任新疆石油学院会计,新疆华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新疆昆仑和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瑶女士,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6月,律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新疆方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双益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张海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3月,本科学历,新疆财经大学EMBA学位。建筑工程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历任乌铁分局房地管理中心建筑工程师、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新疆长城油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兼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新疆银石律师事务所任职合伙人、律师,兼任民盟新疆区委会青年委员会主任、民盟中央青年委员会委员。2006年5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曾兼任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新疆德润经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历

张大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1月,本科学

历,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政工师、工程师、经济师。历任兵团八建一分公司项目部政工员、作业队队长、项目部代书记、项目部书记、总经理办公室代主任、劳动人事部部长、海外公司书记兼任海外公司副总经理,兵团水利水电集团综合事业部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工会副主席、综合事业部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工会副主席兼党委办公室主任;兵团市政路桥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兼新疆兵团市政路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代总经理,兵团四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十一师纪委委员,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杨文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6年10月,毕业于上海城建学院建筑企业管理专业。历任工一师八团财务科会计、主办科员、副科长,工一师八团审计科科长,兵团建工集团太中银铁路指挥部项目会计,兵团建工集团财务部主办科员。现任兵团建工集团资产管理部部长、本公司监事。苗丽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9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历任新疆新新华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新疆乌苏啤酒公司会计主管、兵团建工集团财务部总账会计。现为兵团建工集团纪检监事审计部主任科员,本公司监事。周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12月,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兵团农四师七十九团寨口乳品厂财务会计,伊力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西安嘉里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财务会计,新疆天然矿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新疆特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税收筹划部经理,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兼税收管理部经理。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鲁长青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7年01月,大专学历。历任公司法律事务部科员、副部长、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公司市场经营部副部长。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朱长江先生,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二)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之“1、董事会成员简历”部分对熊保恒先生的简历介绍。

汪智勇先生,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二)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之“1、董事会成员简历”部分对汪智勇先生的简历介绍。

孙敦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8年9月,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公路)、二级建造师(市政)。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桥梁工程总公司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国际工程事业部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本公司西南基础设施建设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福建顺邵公司董事。

马多星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12月,本科学历,项目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历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法务专员、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池能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投资部经理,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池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新路桥战略发展部科员、副经理、投资部副经理,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战略发展部经理。

张国栋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8年2月,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市政、公路)。历任农一师工程二团技术副队长,建工师一团主任工程师,工一师特机公司主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兵团建工集团兰新第二双线项目副经理,兵团建工集团技术中心总工程师,本公司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黄国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3月,本科学

历,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公路、铁路)。历任兵团机械化施工公司科员,工一师特机公司路面分公司经营科科长,本公司北屯市政道路项目部经理、青藏铁路项目部经理、精伊霍铁路清水河段项目部项目副经理、国内公路工程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公路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顾建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3月,本科学历。历任新疆八一钢铁信息科技开发部专员,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科员、财务部投融资部经理、机关党支部书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兼资金部经理,兼任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于远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金融部副部长2019/04-
杨文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2015/05-
苗丽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事审计部主任科员2008/08-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李奇中新建国际农业合作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08-
黄健新疆昆仑中天股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10-
罗瑶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2002/08-
张海霞新疆德润经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03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确保发行人三会的规范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修订了部分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

1、股东大会

发行人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发行人设立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行使如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上的公司对外投资事项;

(15)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累计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16)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设立副董事长1至3名。

董事会由发行人设立,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制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17)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的关联交易;

(1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议事规则,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经营管理体制,发行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为发行人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并逐

步完善原有内控制度,力求使公司内控制度更加规范、详细,更具可行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指导、规范、控制和监督作用。

发行人的主要控制制度如下:

1、日常业务控制制度

(1)授权管理控制

授权控制程序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交易是在其授权范围内进行的。交易授权根据交易金额的大小以及交易的性质划分为两种层次的交易授权即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公司充分运用信息化办公平台,严格执行各项审批的网上审批流程,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特别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投资、担保、资产出售、关联交易等明确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内容,制定了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在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由董事会批准;授权范围外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以防止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发生。

(3)会计系统控制

针对会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公司制定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工作。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人员组成,均具备相关专业素质,分别负责核算、资金管理、税收筹划、融资等职能,岗位设置贯彻了“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会计核算和管理: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有关的补充规定,制定了包含财务核算、会计政策、财务管理等内容的《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基本规范》等专门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具备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了资产台账,并关注资产的使用状态、维修情况,确定存货和固定资产的保管人或使用人为责任人,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实行每年定期盘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

(5)预算控制

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子公司、各部门的财务预算和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和具体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管理。

(6)运营分析控制

建立了运营情况分析制度,每季度召开由中高层参加的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并会同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和改进。

(7)绩效考评控制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各子公司、部门及员工按照年初公司制定的营运目标,确定其工作计划;每年进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职务晋升等依据。

(8)安全生产管理控制

发行人严格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并发布了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发行人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规划和决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兵团、建工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委会办公室设立在安全管理部,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各一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发行人制定发布了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了应急响应的分级及程序,对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重点控制制度

(1)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投资的决策权限、执行与监督。公司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对外投资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均符合审批规定,合同均能正常履行。公司在报告期未进行证券投资,也不存在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2)对外融资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总部贷款管理》、《子公司贷款管理》等制度。对公司贷款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流程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子公司贷款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和证券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经营需求计划提供融资担保,各子公司根据自身需求申请银行融资产品,并由集团确认核实。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各独立法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和信息披露监管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逐级审批程序,并由公司证券部主管,战略发展部负责被担保方反担保方案及抵押方案有效性审核、组织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4)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做到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允性,有效地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累计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

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于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加以规定。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的关联交易。

(5)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程序、责任人和一般要求,规范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客观、真实地介绍公司的实际状况,并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有效避免泄密风险。

(6)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制定了《子公司治理监控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对全资子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等人选提出建议,报董事会批准;战略发展部负责指导、备案子公司法人治理类制度;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拟委派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总会计师候选人员进行考察;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人员管理、资金预算和资金支出审批、关联交易和内部账务往来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经营管理部对各子公司下达年度计划指标;证券部负责子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审核。

(7)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该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良好,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能够做到专户存储、三方监管,使用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等手续完备。

(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内部控制

为了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行人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公司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司设有预警、预防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做到及时、可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在突发事件处理中,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启动专项应急制度。事发单位应立即进行先期处理,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果断决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经营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及时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政策运营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公司对危机所造成的损失和教训进行总结,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五方面保持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经营能力。

1、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所有权方面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和管理。发行人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行人对各项资产拥有独立完整产权,可以完整地用

于公司的经营活动。

2、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和薪酬体系,发行人在人员管理和使用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任免,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有权依法自行录用和辞退职工。

3、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了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发行人建立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结构健全、运作有序,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相互分开,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4、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制定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对各个业务部、项目实行严格统一的财务内控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独立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5、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在经营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发行人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能够有效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经营活动。

七、发行人违法违规、受处罚,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重大处罚的情况。

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没有《公司法》中所禁止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构成

1、公司经营范围

发行人营业范围包括:货物运输、搬运装卸(机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新型建材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润滑油、钢材、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通讯器材(专项除外)销售。

发行人现有行业资质情况

序号证书名称资质等级/认证类型授予方/认定方证书编号有效期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D1650225322021-01-20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3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4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5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6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7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8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A1650055642021-01-20
9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D2650303032021-07-19
和城乡建设厅
10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182017011452020-04-05
1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02018E1231R3M2021-09-11
1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2018Q2440 R3M2021-09-11
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2018S1102 R3M2021-03-11
1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K156501023562020-5-17
1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3286472021-7-17
16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国家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商流通函【2011】1083号长期
17典当经营许可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融工作办公室66032A100112024-8-31

2、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业务,兼具开展投资、融资租赁、建材租赁、汽车租赁、勘察设计等其他业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行人的传统主营业务,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目前,发行人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发行人可以在上述资质范围内,承揽公路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在设计领域可从事公路行业甲级设计。2017-2019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980,643.99万元、1,025,271.84万元和1,112,635.5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977,868.96万元、1,019,056.97万元和1,106,291.88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为890,917.00万元、918,504.16万元和1,000,008.88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基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化保持一致。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程板块911,100.4081.89914,118.9289.16851,984.3686.88
运输板块457.580.04645.250.06615.340.06
商品销售板块60,416.605.4317,139.871.6711,838.061.21
试验板块90.380.01253.20.02247.640.03
产品销售板块16,833.001.514,099.930.410,987.801.12
租赁板块13,140.331.1811,441.101.128,199.610.84
让渡资产使用权板块29.120.00321.150.03264.220.03
劳务分包板块25,394.222.2817,264.761.6829,837.463.04
房地产销售板块74,044.976.6552,758.795.1563,503.886.48
教育服务板块3,310.450.30----
物业费板块1,020.100.09912.350.09299.640.03
其他收入454.730.04101.650.0190.950.01
主营业务收入1,106,291.8899.431,019,056.9799.39977,868.9699.72
其他业务收入6,343.660.576,214.820.612,775.030.28
营业总收入1,112,635.54100.001,025,271.80100.00980,643.99100.00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程板块847,890.1284.67845,560.2791.89792,939.2488.95
运输板块330.030.03619.930.07866.330.10
商品销售板块59,415.825.9316,779.441.8210,379.381.16
试验板块59.290.01191.390.0270.290.01
产品销售板块16,445.091.643,846.380.429,944.681.12
租赁板块4,112.510.413,796.300.412,565.750.29
让渡资产使用权板块------
劳务分包板块25,004.122.5016,730.011.8229,101.213.26
房地产销售板块39,343.763.9330,195.143.2844,755.495.02
教育服务板块6,572.310.66----
物业费板块687.190.07766.090.08286.790.03
其他版块成本148.640.0119.210.007.840.00
主营业务成本1,000,008.8899.86918,504.1699.82890,917.0099.94
其他版块成本1,362.880.141,646.030.18545.930.06
营业成本1,001,371.76100.00920,150.19100.00891,462.93100.00

发行人近三年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程板块63,210.2856.8168,558.6565.2259,045.1266.21
运输板块127.540.1125.320.02-250.99-0.28
商品销售板块1,000.790.90360.430.341,458.681.64
试验板块31.090.0361.810.06177.350.2
产品销售板块387.910.35253.550.241,043.121.17
租赁板块9,027.828.117,644.807.275,633.866.32
让渡资产使用权板块29.120.03321.150.31264.220.3
劳务分包板块390.090.35534.750.51736.250.83
房地产销售板块34,701.2231.1922,563.6521.4618,748.3921.02
教育服务板块-3,261.86-2.93----
物业费板块332.900.30146.260.1412.850.01
其他板块306.090.2882.440.0883.110.00
主营业务毛利润106,283.0095.52100,552.8195.6586,951.9697.5
其他业务毛利润4,980.784.484,568.794.352,229.102.50
毛利润111,263.78100.00105,121.65100.0089,181.07100.00

发行人近三年毛利率情况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工程板块6.94%7.50%6.93%
运输板块27.87%3.92%-40.79%
商品销售板块1.66%2.10%12.32%
试验板块34.40%24.41%71.62%
产品销售板块2.30%6.18%9.49%
租赁板块68.70%66.82%68.71%
让渡资产使用权板块100.00%100.00%100.00%
劳务分包板块1.54%3.10%2.47%
房地产销售板块46.87%42.77%29.52%
教育服务板块-98.53%
物业费板块32.63%16.03%4.29%
其他板块67.31%81.10%91.38%
主营业务毛利率9.61%9.87%8.89%
其他业务毛利率78.52%73.51%80.33%
毛利率10.00%10.25%9.09%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介绍

1、工程施工业务板块

发行人主要从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业务。工程项目主要涉及疆内、疆外、国外。疆内主要分布于新疆地区;疆外主要分布于重庆、福建、内蒙古、湖北、甘肃等地区;国外主要分布于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2017-2019年,发行人工程板块收入分别为851,984.36万元、914,118.92万元和911,100.40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86.88%、89.16%和81.89%。工程施工业务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发行人2019年度实现境外收入6.86亿元,其中巴基斯坦2.06亿元,吉尔吉斯斯坦1.91亿元,哈萨克斯坦0.21亿元,塔吉克斯坦1.35亿元,柬埔寨0.6亿元,阿富汗0.67亿元。

发行人2019年度海外业务收入情况

片区业主全称合同额(实际币种)履行情况营业收入(人民币万元)
阿富汗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公共事业部3,374.48万美元正在履行6,705.80
合计6,705.80
吉尔吉斯斯坦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974.40万美元正在履行17,634.41
吉尔吉斯斯坦交通部203,797.99万索姆正在履行1,449.36
合计19,083.77
塔吉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交通部7,294.14万美元正在履行13,594.44
合计13,594.44
柬埔寨柬埔寨公共交通运输部767.50万美元正在履行1,713.38
柬埔寨农村发展部2,299.68万美元正在履行4,334.50
合计6,047.88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国家公路局835,506.01万卢比正在履行1,486.51
巴基斯坦国家公路局1,082,126.1万卢比正在履行11,501.21
巴基斯坦国家公路局715,695.19万卢比正在履行3,398.07
信德省公路改造项目工程服务部248,535.42万卢比正在履行4,214.14
信德省公路改造项目工程服务部335,828.03万卢比正在履行
合计20,599.93
哈萨克斯中信建设有限公司38680.87万元(项已退出571.44
目退出时对最终合同额未定)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分公司105亿坚戈(预估)正在履行1,564.95
合计2,136.39
总合计68,168.21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在境外累计已签约未完工合同项目13个,合同金额共计78,533.34万美元,主要分布在东南亚、中亚等区域。其中巴基斯坦 M4高速公路二标和三标、巴基斯坦信德省道路改造项目三标、四标、六标处于收尾阶段,吉尔吉斯南北公路二期六标、八标、吉尔吉斯坦中亚连接道路56公里、塔吉克斯坦杜尚别至库尔干秋别道路修复改建等项目处于施工中期,按照既定的工程计划进度施工;巴基斯坦米尔普-哈尔亚姆大桥项目因水库涨水、设计图纸发生变更,导致工程延期;贾拉拉巴德项目完工进度为82.13%,主体已于2019年12月末完成,现已进入收尾阶段,仅剩余护栏及环境工程部分正在进行施工;查尔安吉尔项目受所在区域安全形势影响,2019年四季度至今一直处于暂停施工状态,现项目合作方正在与业主就延期事宜进行协商,如条件允许,2020年可全部完工。

发行人从事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业务主要分为两种经营模式: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造模式。

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发行人以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

投融资建造模式:发行人利用自身投融资能力,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采用BT模式(建造-转让)、BOT模式(建造-运营-转让)和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

发行人近三年各经营模式营业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经营模式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单一型工程承包营业收入493,689.57531,894.70687,420.04
模式营业成本486,912.60505,868.41643,799.73
毛利润6,776.9726,026.2943,620.31
投融资建造模式营业收入417,410.83382,224.22164,564.32
营业成本360,977.52339,691.86149,139.51
毛利润56,433.3142,532.3615,424.81

发行人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的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1)根据已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按照工程所在地劳务、工程材料、设备租赁市场价进行成本计算;2)根据工程工期、工程规模、管理性质,预测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等间接费用;3)将项目前期费用如:咨询费用、试验费用、招投标费用、招标代理费用等计入总成本。以上成本费用共同构成项目总成本预算值。

确认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如下:发行人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包括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的工程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按照事前预测合同总成本,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的原则,依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合理测算完工百分比,在项目完工后分析预算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管控,确保收入成本的准确性。

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模式主要分为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造模式。

(1)单一工程承包模式

①经营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坚持围绕路桥工程施工开展业务经营,已获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

承包企业资格。

近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持增长,虽投资增速小幅下滑,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网和铁路网的持续建设以及“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仍为发行人业务发展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均以公路、桥梁、隧道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为主。2018年度,发行人新承揽合同数量较2017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发行人由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向投融资建造模式转型,单一型工程承包项目减少所致。近三年,发行人新承揽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共计159个,合同总额4,206,838.21万元。

近三年发行人新承揽工程施工项目情况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合同数量(个)731769
其中:疆内31646
疆外42919
国外24
合同数量(个)731769
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681764
投融资建造模式505
合同金额(万元)1,141,351.00235,187.002,830,300.21
其中:疆内416,087.0051,304.00727,139.81
疆外725,264.00139,477.001,969,861.91
国外-44,406133,298.49
合同金额(万元)1,141,351.00235,187.002,830,300.21
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554,878.00235,187.00741,178.75
投融资建造模式586,473.000.002,089,121.46

注:疆内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外指中国境内新疆以外区域。

近三年发行人签署合同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554,878.00235,187.00741,178.75
投融资建造模式586,473.00-2,089,121.46
合计1,141,351.00235,187.002,830,300.21

近三年发行人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未完工合同情况

单位:万元、个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合同数量6886138
合同金额595,9672,714,7463,803,284.02

近三年发行人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已完工合同情况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合同数量(个)40524
合同金额(万元)750,158.45216,915396,912.57
结算工程款金额(万元)694,257.58206,475.77325,468.30

2019年,发行人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已完工重要项目情况如下:

2019年发行人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已完工重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类型开工时间完工时间业主合同金额已收到工程款项金额
1昌吉乌昌大道跨头屯河大桥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2016.9.12017.12.31昌吉市交通运输局57,941.9047,795.59
2莆炎高速公路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公路施工总承包2016.12.202018.12.31福州莆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44,592.0042,217.77
3G341中川至永登总承包ZYSG标段施工总承包2015.12.102017.12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59,693.3252,126.35
4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黄金村大桥至韶关钢铁厂公路改线工程二期(大学路—韶关钢铁厂段)二标段施工总承包2016.12.62018.6.26韶关市住建局21,209.3716,636.22
5兰州新区经十七南延段施工总承包2016.11.142017.8.11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004.006,146.00

截至2019年,发行人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未完工重要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发行人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未完工重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类型开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业主合同金额已结算工程款金额完工百分比已确认收入应收账款
余额
1阿克苏(机场)-阿拉尔公路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2017.11.162020.10.30新疆中新建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8,068.24-15.00%8,201.52-
2楚雄至大理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试验段建设项目第4合同段施工总承包2016.11.12021.6.1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40,741.7780,163.5911.34%85,302.4217,688.57
3兰州新区南绕城北侧中通道雨水调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2018.08.62020.12.28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3,776.3813,376.6322.47%12,085.4217,191.12
4兰州新区纬一路东延长改建段项目经理部施工总承包2017.06.242020.07.28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2,681.0037,092.3786.9%22,340.1426,872.37
5莆炎高速公路明溪城关至枫溪段YA5合同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2018.10.12020.10.1三明莆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63,283.0034,772.7554.95%37,062.96-

发行人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已成为新疆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大型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之一,迅速跃居我国西部地区公路工程施工行业前列。发行人获得工法资质、授权专利及部分代表性奖项情况如下:

发行人获得授权的工法清单

序号级别工法名称工法编号完成单位授予时间
1国家级挂篮斜向加载预压试验施工工法GGG(新)C3009-2016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10
2沥青路面摊铺碾压免直切施工工法GGG(新) B3038-201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12
3采用预应力反张拉加载预压的施工工法GGG(新) C3092-201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12
序号级别工法名称工法编号完成单位授予时间
4螺栓球节点网架承重单元拔杆提升施工工法GGG(中企)E6141-2011安通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12
5采用悬臂支撑体系进行梁体体系转换的施工工法GJEJGF261-2010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9
6水底电(光)缆敷设施工工法YJGF17-2000(2009-2010年度 升级版-089)上海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2011.09
7山区桥梁桩基冲孔遇倾斜岩层纠偏施工工法GGG(中企)C1055-2010安通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2010.12
8自治区级薄壁空心墩与横隔板同步 施工工法XJGF110-2015新疆北新路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9大截面箱涵顶进施工工法XJGF117-2015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10帽檐斜切式隧道门施工工 法XJGF113-2015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11平曲线、竖曲线、渐变截 面钢箱梁施工工法XJGF112-2015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12深水承台钢板桩围堰施工 工法XJGF111-2015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13水中钢结构平台施工工法XJGF114-2015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14系杆拱桥吊杆“无支架法” 施工工法XJGF118-2015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15箱梁预制整体液压模板施 工工法XJGF109-2015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16液压移动式挂篮施工工法XJGF115-2015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17预制梁板自动喷淋养护施 工工法XJGF116-2015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18公路隧道仰拱全幅施工工 法XJGF104-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19山区公路悬出路台施工工 法XJGF100-2015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20框架桥顶进施工工法XJGF107-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21冲击式压路机增强碾压软 土路基施工工法XJGF108-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22沥青路面摊铺碾压免直切 施工工法XJGF109-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序号级别工法名称工法编号完成单位授予时间
23采用预应力反张拉加载预 压的施工工法XJGF110-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24泡沫沥青冷再生路面下面 层施工工法XJGF111-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25滑模车施工混凝土隔离墩 施工工法XJGF112-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26双支点独立扒杆架设梁板 施工工法XJGF113-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27公路隧道仰拱全幅施工工法XJGF104-201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3.09
28采用钢轮压路机切割沥青 路面直缝热切施工工法XJGF79-2010 XBGF0(2010)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4
29采用悬臂支撑体系进行梁 体体系转换的施工工法XJGF78-2010 XBGF1(2010)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4
30乳化沥青冷再生厂拌施工工法XBGF1(2010)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2011.03
31泡沫沥青冷再生路面基层 施工工法XJGF42-2008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04
32薄壁空心墩翻模施工工法XJGF41-2008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04
33抱箍法施工盖梁工法XJGF17-2006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08
34企业级冲击式压路机增强碾压软土路基施工工法JTGF01-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35双支点独立扒杆架设梁板施工工法JTGF02-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36滑模车施工混凝土隔离墩施工工法JTGF03-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37框架桥顶进施工工法JTGF04-2012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38采用悬臂支撑体系进行梁体体系转换的施工工法XJGF78-2010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4
39采用钢轮压路机切割沥青路面直缝热切施工工法XJGF79-2010 XBGF0(2010)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4
40泡沫沥青冷再生路面基层施工工法XJGF42-2008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04
41薄壁空心墩翻模施工工法XJGF41-2008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04
42抱箍法施工盖梁工法XJGF17-2006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08

发行人获得的授权专利清单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授权时间
1一种混凝土预制梁钢结构单元组合式台座ZL201620486432.2实用新型专利西藏天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03
2一种高填方路基与土石坝变形无线实时监测系统ZL201310056150.X发明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12
3独立扒杆梁板安装施工工法ZL201210066096.2发明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6
4预应力反张拉预压牛腿式鹰架支撑装置ZL201320226616.1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5架设梁板施工独立扒杆设备ZL201320336617.6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6变截面空心 高墩滑模施工装置ZL201320178678.X实用新型 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3.09
7一种高填方路基与土石坝变形无线实时监测系统ZL201320081211.3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08
8沥青路面摊铺碾压拾边器ZL201220089793.5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10
9一种沥青路面质量实时控制方法ZL201110009444.8发明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12.05
10土壤固化剂ZL201010136965.5发明专利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03
11半柔性透水砖ZL201020210434.1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5
12立体交通车道ZL201020210442.6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4
13多孔混凝土透水性能测定仪ZL201020210426.7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2
14车载噪声测试仪ZL201020210428.6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2
15墩顶桥梁体系转换悬臂支撑装置ZL201020226774.3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1
16环形通道ZL201020210431.8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1
17混凝土稠度测试仪ZL201020210402.1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授权时间
18压路机沥青路面切缝装置ZL201020210485.4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01
19分离式混凝土抗渗试模ZL201020210417.8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12
20乳化沥青添加装置ZL201020146496.0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 限责任公司2010.11
21流体加压可调磁处理装 置ZL200820103592.X实用新型专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03

发行人获得的部分代表性奖项

序号工程项目名称奖项名称获奖年度颁奖单位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吐鲁番示范区道路建设一期工程”2013年度“新疆市政金杯示范工程”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协会
2农十师S318-北屯过境段 公路A标段(团结路)2013年度“新疆市政金杯示范工程”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协会
3麦盖提至喀什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2012年度公路建设“平安工地示范工程”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4陕西境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第N-19合同段兵团优质工程(昆仑杯)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5乐山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第八合同段兵团优质工程(昆仑杯)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6重庆绕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二〇一〇年度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2011年重庆市建筑业协会
7陕西丹凤至陕豫高速公路DJN21标段兵团优质工程(昆仑杯)201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8广东渝湛国道主干线高桥至遂溪高速公路第九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奖2010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9国道312线乌鲁木齐-昌吉西延工程第三合同段2010年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先进施工单位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10农十师额尔齐斯河大桥工程天山杯(自治区优质工程)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11农十师额尔齐斯河大桥工程2009年度新疆建筑工程天山奖(自治区优质工程)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12国道217布尔津克拉玛依公路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新疆建筑工程天山奖 (自治区优质工程)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13国道314线和硕至库尔勒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新疆建筑工程天山奖 (自治区优质工程)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序号工程项目名称奖项名称获奖年度颁奖单位
14乌市周边公路D合同段兵团优质工程(昆仑杯)200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15内蒙古呼集高速公路工程兵团优质工程(昆仑杯)200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16国道216线大黄山至天池路口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标段兵团优质工程(昆仑杯)200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17广东渝湛高速公路A09标兵团优质工程(昆仑杯)200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18内蒙哈磴高速公路第40 合同段兵团优质工程(昆仑杯)200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19西安绕城高速公路E标、 M3标第四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奖2005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委员会
20乌市蜘蛛山隧道立交项目 SC3标国家市政工程金杯奖2005年中国市政协会
21乌市蜘蛛山隧道立交项目 SC4标新疆市政优质工程奖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协会
22河南洛界高速公路三标兵团昆仑杯优质工程200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3江西赣定高速公路A3-2 标兵团昆仑杯优质工程200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建设局

②经营模式

发行人从事的工程施工业务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施工合同来进行,属于订单式生产方式,主要客户为国内外交通建设部门,例如:塔吉克斯坦交通部、哈萨克斯坦国家公路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等。工程施工合同按照承包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四种模式,分别是劳务分包、施工承包、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发行人目前单一型工程承包主要业务模式为施工总承包。

③业务流程

发行人完整的工程施工业务流程分为招标信息收集、组织投标、签定合同、工程施工和业主验收五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流程图

④工程施工业务的会计核算

a、根据工程实际发生成本:计入工程施工-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等;b、根据进度业主计量工程款:借方科目为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方科目为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金额计入存货,工程施工小于工程结算计入预收账款;c、根据完工进度结转收入成本: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贷方科目为工程施工-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等。同时借方科目为应收账款,贷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收入;

d、根据完工进度收到业主拨款后:借方科目为银行存款,贷方科目为应收账款。

⑤工程施工业务的合同情况

发行人在路桥施工方面建立了较完善的产业链,除拥有施工团队外,还拥有运输团队、爆破团队、机械公司、机具库以及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成本节约及产业协同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2019年发行人新承揽的重大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所在地区业主合同价款工期目前履行情况
1第三师53团–第一师3团界公路建设项目施工2019.06.03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4,439300日历天正在履约
2机场快速路、河滩路沿线架空电力线路入地项目二标段2019.4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政工程建设处4,04876日历天正在履约
3巫山县大昌古镇至小小三峡景区连接道路工程二标段2019.2巫山县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9,953400日历天正在履约
4屯坪路与乌奎高速互通立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019.4三坪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3,000551日历天正在履约
5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杆线入地项目施工四标段2019.4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政工程建设处4,47376日历天正在履约

⑥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在建项目情况

2017-2019年,发行人已完工单一工程承包项目金额分别为396,912.57万元、216,915.00万元和750,158.45万元,代表性工程包括新建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MHTJ-2标段、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前工程S2标段、重庆渝北至长寿高速公路(渝长高速公路扩能)项目等。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单一工程承包项目的在建项目合计68个,合同价款合计595,967万元。具体图表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发行人主营业务介绍”之“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未完工重要项目情况”。

⑦原材料采购

公路工程施工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水泥、沥青及油料等。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周期较长,公司采购模式为公开招标、采管分离、多方监督,采取原材料择机储备、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在合同中增加保障性条款、通过预付款的形式锁定成本等方法控制和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发行人原材料采购均价因市

场价格影响有所波动,但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影响不大。

近三年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

单位:元/吨、吨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钢材平均价格4,132.004,086.004,219.00
采购数量201,708.2121,704.00160,617.00
商品混凝土平均价格718.70432.00429.00
采购数量4,902,470.02292,130.00256,010.00

由于发行人是以工程施工建设为主的单位,供应商随地域变动而变动,供应商单位供货量都不能形成较大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也非常小,发行人对此采取的主要控制成本的方法是抓采购环节,其中采购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下的采购行为主要要求采购时执行询比价方法,要求至少3家的询比价(书面资料)在供货价格、质量、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对比后择优选择;对于采购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要求招标采购(事业部权限200.00万,控参股公司权限800.00万元),超过事业部及控参股公司权限的由公司招标委员会进行招标。

2018年及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2018年
供应商名称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供应商名称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2,689.714.81四川中天炬矿业有限公司19,644.876.41
四川中天炬矿业有限公司19,659.232.89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8,812.156.13
成都建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9,505.592.87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3,953.624.55
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9,403.452.86成都建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3,708.154.47
重庆三和新农商贸有限公司11,714.371.72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9,356.333.05
合计102,972.3515.15合计75,475.1224.61

⑧工程施工业务的工程结算模式

发行人在承揽工程项目时,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下属其

他具有相关资质的子公司承建。发行人在总承包项目设总、分部核算,由总部确认总承包项目的收入、成本、税金,各分部归集核算施工成本明细,总、分部间通过内部结算和内部拨款完成内部利润等的考核。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盈利模式以及会计处理方式:发行人总承包项目的主要运作模式为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收到业主拨付的5.00%-10.00%不等的预付工程款,先暂时计入“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待中期计量支付证书经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业主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复后,再确认相应的工程计量收入和应收工程款。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按工程量每月结算工程款,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业主支付给公司的款项达到全部工程款的95.00%;2年后,业主支付剩余5.00%质保金。总承包项目根据项目进度支付项目款。

(2)投融资建造业务

发行人利用自身投融资能力,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采用BT模式(建造-转让)、BOT模式(建造-运营-转让)和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2017-2019年,发行人投融资建造模式已完工重要项目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投融资建造模式已完工重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类型开工时间完工时间业主合同金额已投资额已回款金额
1兰州新区经十二路市政道路工程BT项目BT2012.092015.12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51,705.0048,264.8528,746.00
2兰州新区经十五路(北快速路至纬七十三路)道路工程BT项目BT2013.092015.09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9,709.1039,597.8621,597.00
3福建省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项目BOT2016.042019.03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565,400.00526,165.44运营不涉及

近三年发行人投融资建造模式已完工重要项目情况(续)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2019年计划回款金额2020年计划回款金额2021年计划回款金额
1兰州新区经十二路市政道路工程BT项目4,005.009,345.00184.00
2兰州新区经十五路(北快速路至纬七十三路)道路工程BT项目3,990.004,310.005,000.00
3福建省南平市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项目运营不涉及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投融资建造模式未完工重要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投融资建造模式未完工重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类型开工时间预计完工时间业主合同金额已投资额
1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PPP2016.092018.07昌吉市交通运输局43,000.0057,709.49
2北屯引水复线及老城区供水工程PPP2016.082018.09兵团十师绿环供排水公司24,794.0018,000.00
3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白泉隧道工程BOT2018.052021.0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45,000.0084,120.62
4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PPP项目PPP2018.092022.09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1,317,400.00379,058.37

注:上述PPP及BOT项目由发行人与业主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故无回款安排

①BT工程业务

2016-2018年,发行人BT项目营业收入分别为37,374.14万元、164,564.32万元和3,089.27万元。发行人是新疆地区最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之一,盈利能力较强。a.运作模式BT运作模式即建设—移交,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额加上合理回报的项目承包方式。

发行人对于中标的BT项目,成立单独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以独立法人运

营,项目公司作为子公司,在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监管下,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发行人BT项目的业主方主要是政府或代表政府履行职能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主要运作模式为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组织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业主方,业主方在合同约定的回购期内向发行人支付回购价款,回购价款为工程审定的决算金额,BT项目回购期限一般为3-10年。b.会计处理方式发行人将BT项目工程成本以及发生的资本化利息作为投资成本,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工程整体或单体工程完工并审计后,“长期应收款”科目金额(实际投资额)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一次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长期应收款”至“持有至到期投资”,并按照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核算方法中“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c.经营情况发行人通过BT方式主要参与国内各级政府工程项目,具有稳定的项目建设收入来源。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已完工的BT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开工时间完工时间资金来源投资总额已回款金额
1兰州新区经十五路(北快速路至纬七十三路)道路工程项目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092015.09自筹39,597.8621,597.00
2武汉新港团风港区集疏运通道罗霍州大桥工程项目团风县罗霍洲大桥建设指挥部办公室2013.062016.12业主拨款62,762.3641,552.35
3兰州新区经十二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092015.12自筹48,264.8528,746.00
4博乐市城内团结路大桥、文化路桥、博河大桥等桥梁工程建设项目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2.042014.11业主计量35,696.6324,222.93
5乌鲁木齐市外环路、河滩路工程项目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1.062011.08业主拨款6,700.007,990.27
合计----193,021.70124,108.55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未完工的BT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签订单位合同金额已投资额已回款金额运营(回购)年限预计项目总收益完工进度
1中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工程重庆合川农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5,000193,561.44141,796.616年36,60098.00%

②BOT工程业务

a.运作模式BOT运作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指的是项目发起人从政府获得某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然后由其独立或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运营来获得利润,并用此利润来偿还债务。在特许期满之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以约定价格移交给政府。发行人对于中标的BOT项目,成立单独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以独立法人运营,项目公司作为子公司,在发行人财务部的监管下,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发行人BOT项目的主要运作模式为项目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合约期满之后,再将该项目交还业主。

b.会计处理方式发行人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支出在存货科目进行核算,(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应付账款),根据工程成本支出占总成本

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按完工进度确认营业收入并结转营业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

c.经营情况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在建BOT项目1个,投资额合计810,400.00万元。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在建BOT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业主总投资额已投资金额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收费期限资金来源
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白泉隧道工程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45,000.0084,120.622018.052021.0530年自筹
合计245,000.0084,120.62----

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白泉隧道工程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4.50亿元人民币,项目资本金约为7.35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00%。发行人将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7.35亿元将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项目公司将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该项目已取得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等项目批复。巫山县政府在建设期内为本项目设立的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公司)给予投资补助,补助金额4.40亿元,分三年支付;项目运营前10年,如果出现亏损,巫山县政府按100万元/公里?年给予项目运营亏损补贴,运营亏损补贴归属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专项用于本项目。

本项目是《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巫山至巫溪高速公路展望线的巫山至大昌段,项目起于渝宜高速公路巫山互通处,设龙井枢纽互通与渝宜高速公路相接,经龙雾,路线止于钱家附近,设钱家主线收费站,出收费站后以平交型式与已建的钱家至大昌连接线相接,终点处预留与大昌至巫溪段的

接线条件(终点段在今后建设重庆巫山至巫溪高速公路的大昌至巫溪段时,有条件将主线收费站改建为大昌服务型互通)。项目总长14.932千米,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度25.5米,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本项目建设期3年,收费期30年。项目设有大中桥1,192米/5座,其中大桥1,012米/3座、中桥180米/2座;隧道9,378米/4座,双洞总长18,756米,其中特长隧道4,852米/1座、长隧道3,945米/2座、中隧道581米/1座;互通式立交2处;主线收费站1个。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通过投资与施工联动,能够带动公司投资和施工业务整体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实现公司主业转型升级。

③PPP工程业务

a.运作模式PPP运作模式即PPP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发行人通过参与政府部门的政府采购活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而成为目标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发行人与政府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SPV),由该特殊目的公司负责投资、筹资、建设及经营项目,期满后再移交给政府部门或参与到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以获得合理收益的运营模式。具体流程如下:

PPP项目运作流程

b.会计处理方式发行人单独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对项目的融资、付款、回款等,同时由发行人具备相关施工资质的下属分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

发行人先成立项目公司,独立负责对项目的融资、付款、回款。在项目建设期,根据合同要求确认工程量价款,计提施工方对应工程款,会计分录为借记“长期应收款”,贷记“应付账款-工程款”;同时按季度暂时确认发行人垫付建设资金利息收入,借记“长期应收款”,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发行人下属分子公司作为施工方按照正常建造合同会计处理原则核算,通过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立项
发起
意向担保投资
政策支持

招标SPV

SPV
投标
建设

谈判PPP 项目

PPP 项目建设

建设SPV

SPV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劣后投资

劣后投资运营

PPP 项目优先投资

优先投资运营

运营回款

回款移交

移交政府付费

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

可行性缺口补贴使用者付费

回购期开始前,业主方如提前支付部分回购款项的,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应收款”。回购期开始后,应根据审计结果调整“长期应收款”金额并计算实际利率,依照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并追溯调整。实际利率一经确定,在回购期内一般保持不变。

c.经营情况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在建(运营)PPP项目3个,总投资额合计1,385,194.00万元。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在建(运营)PPP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业主总投资额已投资金额开工时间完工时间回购期回购起始时间资金来源
1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昌吉市交通运输局43,000.0057,709.492016.092018.079年2018年项目贷款
2北屯引水复线及老城区供水工程兵团十师绿环供排水公 司24,794.0018,000.002016.082018.093年2018年项目贷款
3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PPP项目广元市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17,400.00379,058.372018.092022.09--项目贷款
合计1,385,194.00454,767.86----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在建PPP项目情况(续)

序号项目名称批复情况
1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 PPP项目(一期)昌市发改综合[2016]1070号;昌市环管字[2017]18号;《关于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期第二标段:头屯河大桥)的规划意见》;《关于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第一期第二标段:头屯河大桥)的用地意见》
2北屯引水复线及老城区供水工程师发改发[2015]310号;师发改发[2016]347号;师发改发[2016]348号;师环发[2014]41号;师环发[2014]42号;师环发[2015]9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590052015058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4]06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4]06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59005201601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59005201605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59005201601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59005201604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590052016019号)
3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PPP项目川府函[2014]216号;川环审批[2015]23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0000201600027号);川发改环资[2016]590号;川国土资函[2016]575号;川发改基础[2017]147号

注: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PPP项目,发行人建成该项目后享有自建成通车收费之日起共30年整的收费权。故上述3个项目无具体回款情况。

1)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昌吉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为43,0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2,900.00.万元,建设期为1年,回购期9年。发行人与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吉国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由该公司负责该PPP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2,900.00万元,其中:发行人出资8,385.00万元,持股65%;昌吉国投公司出资4515.00万元,持股35%。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市,标段为第二标段:头屯河大桥,项目编号为:0730-166132XJ0076/02。该项目内容为:完成头屯河大桥建设,建设长度为700米。

2)北屯引水复线及老城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北屯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为24,794.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6,112.86万元,建设期1年,回购期4年。发行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师国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由该公司负责该PPP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8,000.00万元,其中:发行人出资14,560.00万元,持股52%;十师国资公司出资13,440.00万元,持股48%。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该项目建设内容

为:新建北屯市老城区配水管网27,325m,其中新建配水管道长度18,429m,改建配水管道长度8,896m;新建北屯市老城区引水管道48.593km,本次设计管径DN1200-DN800mm,管材为K9级球墨铸铁管。管道沿线设3座检修阀门井、5座分水阀门井、3座上跨式穿渠阀门井、1座减压调流阀门井、39座排气阀门井和16座泄水阀门井。

3)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PPP项目(以下简称“广平项目”)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31.74亿元人民币,项目资本金约为27.01亿元,其中:发行人现金投资22.01亿元,占项目资本金比例的81.49%;广元市交投公司投资5.00亿元,占项目资本金比例的18.51%。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发行人将与广元市交投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27.01亿元将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按双方出资比例,发行人持有项目公司81.49%股权,广元市交投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8.51%股权。项目公司将负责项目投资、融资、运营和管理。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以项目收费权质押。

本项目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20条联络线之一,是连接广元市和绵阳市(平武县)的交通要道。项目起于青川县骑马乡,接已建成通车的G75兰海高速公路川甘界至广元段,经青川县的瓦砾、黄坪、大坝、乐安寺、蒿溪、三锅、桥楼、青溪、平武县的高村、古城,止于平武县母家山,接拟建绵阳至九寨沟高速公路。项目总长90.052公里,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24.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本项目建设期4年,收费期30年。项目设有特大桥2,848.1米/3座,长隧道10,735米/6座,中隧道1,240米/2座,短隧道3,595米/10座,隧道总计19,370米/19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8座。

发行人的PPP项目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北屯引水复线及老城区供水工程、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PPP项目所涉领域分别为路桥、供排水和高速公路等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负有提供义务。上述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公共利益,可以由社会资本承担建设运营,且项目建成后,均会对项目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发行人上述PPP项目不存在不适宜采用PPP

模式实施的情形。发行人上述PPP项目已履行规划、发改、环评、国土等立项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上述PPP项目均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涉及国有资产权益转移的存量项目,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发行人的PPP项目已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在项目合作期内连续、平滑支付,不会导致某一时期内财政支出压力激增;项目建设成本参与绩效考核,未固化政府支出责任。

发行人上述PPP项目已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准确完整填写项目信息,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公开信息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或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项目入库之日起一年内未更新任何信息,或未及时充分披露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等关键信息的情形。综上,发行人上述PPP项目符合财办金[2017]92号文、财金[2018]54号文的有关规定。

2、其他业务板块

(1)房地产销售板块

①经营情况

发行人从2016年新增发地产销售板块业务,2017-2019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3,503.88万元、52,758.79万元和74,044.97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

6.48%、5.15%和6.65%;营业成本分别为44,755.49万元、30,195.14万元和39,343.76万元,分别占营业成本的5.02%、3.28%和3.93%;毛利润分别为18,748.39万元、22,563.65万元和34,701.22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9.52%、42.77%和46.87%。

发行人近三年房地产销售板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74,044.9752,758.7963,503.88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成本39,343.7630,195.1444,755.49
毛利润34,701.2222,563.6518,748.39
毛利率46.87%42.77%29.52%

发行人房地产销售业务主要由其子公司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经营。上述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办发[2013]17号”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经国土资源部门查处且尚未按规定整改的情况;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不存在在重点调控的热点城市竞拍“地王”、哄抬地价等行为。

发行人下属主要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资质情况

公司名称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类型资质证书编号
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K15650102356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1308647

②经营模式

发行人房地产销售的主要经营模式为自主开发,主要通过“招、拍、挂”或项目公司收购取得土地之后,针对目标客户进行产品设计,履行土地、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的报批,符合销售条件时办理预售后销售手续,房产建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客户。

③工程款结算模式

发行人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核定已完工程产值,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双方结算对账确认后,发包人保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及约定的其他保留款项后,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质保期满后,根据合同约定退还质保金。

④收入确认原则

发行人商品房销售收入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收入实现:

在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同时满足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发行人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对已售出的开发产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

截至2019年末公司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

单位:平方米、万元、%

城市/区域项目名称所在位置项目业态权益比例开工时间开发进度完工进度土地面积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累计竣工面积预计总投资金额累计投资总金额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五街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商业、公寓100.002019年3月5日在建85.00%24,666.8080,329.110.0045,152.0038,379.00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二期六街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住宅100.002018年5月15日在建36.00%28,600.00115,262.240.0070,475.0025,260.00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二期八街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住宅+配套商铺100.002019年10月30日在建13.00%52,172.45221,026.530.00128,388.0017,298.00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鸟湖新区北新雅居乌鲁木齐头屯河区红岩路515号住宅+配套商铺100.002018年10月1日在建78.00%42,512.2463,750.240.0029,000.0022,635.00

截至2019年末公司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城市/区域项目名称计容建筑面积可售面积累计预售(销售)面积本期预售(销售)面积本期预售(销售)金额累计结算面积本期结算面积本期结算金额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五街区50,681.2533,473.9230,441.2230,441.2221,955.7068,279.7468,279.7444,653.33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二期六街区115,262.2465,881.9552,987.4752,987.4733,670.1741,494.4141,494.4171,294.98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二期八街区221,026.5343,313.252,235.092,235.091,581.7529,838.5829,838.5868,301.88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鸟湖新区北新雅居63,750.2461,086.3745,699.0017,633.8013,714.7445,699.0017,633.8013,714.74

发行人在建房地产项目投资规模增长较快,未来可形成一定规模房地产销售收入,但受当地房地产市场和国家政策影响,未来房地产业务可能面临一定不确定性。

(2)运输业务板块

近三年,发行人运输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15.34万元、645.25万元和457.58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0.06%、0.06%和0.04%。

发行人运输收入板块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该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较小。

(3)商品销售业务板块

近三年,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838.06万元、17,139.87万元和60,416.60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1.21%、1.67%和5.43%。申请人商品销售业务主要由申请人子公司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销售工程材料、建筑材料、器械等实现的贸易收入。2018年公司实现商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5.25%,主要系子公司重庆天晟公司和禾润科技对外商品销售增加所致。

(4)试验业务板块

近三年,公司试验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7.64万元、253.2万元和

90.38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0.03%、0.02%和0.01%。发行人试验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新疆北新四方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经营,经营方式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5)产品销售业务板块

近三年,公司产品销售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987.80万元、4,099.93万元和16,833.00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1.12%、0.40%和1.51%。

公司产品销售业务主要销售的产品为钢结构、玻璃、隔墙板、保温板、碎石、水泥等,采取制造经营的模式进行经营,公司产品销售业务可以作为工程施工业务的依靠,为申请人工程施工提供部分原材料。2018年公司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同比下降62.73%,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影响所致。

(6)租赁业务板块

近三年,公司租赁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199.61万元、11,441.10万元和13,140.33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0.84%、1.12%和1.18%。近三年公司租赁收入持续增长,系业务规模扩大所致。发行人租赁业务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疆内经营,公司租赁业务主要分为融资租赁直租和售后回租两种模式,公司主要面向农业深加工、电力、基础设施等客户开展租赁业务,在风险控制方面,客户均提供抵押、质押和保证等担保方式全额覆盖项目资金敞口,风险相对可控。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租赁业务出租资产总额为144,714.36万元。

①业务模式

公司租赁模式主要有融资租赁直租和售后回租两种模式。融资租赁直租主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主要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即自有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方租回使用,同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租赁方式。

②会计处理方式

以租赁本息合计及留购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贷记融资租赁资产和未实现融资收益,以后未实现融资收益逐步转为已实现利息收入。承租人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其公允价值的低者,在租赁开始日借记租赁资产,贷记应付租赁款和未确认利息费用。未确认的利息费用应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

③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均要求客户提供抵押、质押和保证等担保方式全额覆盖项目资金敞口,风险相对可控。具体流程如下:

a、在项目尽职调查和评审阶段对项目风险细致全面分析,科学研判项目的

风险可控程度;

b、租后管理,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租后管理制度,每一个起租项目都需按制度做好租后管理,控制项目风险;c、对每一笔业务都制定了与其风险程度相匹配的第二还款来源措施,列如各类资产抵押,各类权利质押,各类保证担保、第三方代偿等等,以保证承租人违约后,债权有其他措施收回;d、每笔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从合同均做赋强(赋予强制执行)公正,以便于缩短问题项目处置时间。

④投放行业

公司主要面向农业深加工、电力、基础设施、玻璃制造、运输物流、纺织服装、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煤炭、教育、畜牧业、水泥等行业客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2019年客户2018年
合同余额租赁方式合同余额租赁方式
新疆森茂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2,771.00不动产回租新疆森茂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876.00不动产回租
华凌畜牧产业开发有限公司25,195.00有形动产回租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6,367.00有行动产回租
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989.99有形动产直租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4,745.60有行动产回租
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13,576.08有形动产回租新疆恒力热力安装有限公司7,560.60有行动产回租
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555.6有形动产回租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6,252.29有行动产回租
合计99,087.67-92,801.49-

⑤资产质量情况

公司制定了租赁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了租赁资产分类的标准及操作程序,对各类租赁业务资产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宏观经济和行业运行状况等因素及时计提减值准备。对个别已暴露风险的项目,公司积极进行后续情况

跟踪,推进风险化解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租赁资产质量。近三年,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不良率分别为0。近三年,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2,823.20万元、1,346.98万元和2,232.95万元。公司融资租赁资产质量分类标准如下所示:

图融资租赁资产质量分类标准

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承租人一直能正常偿还租金; 政府对承租人所在行业没有出台限制或禁止其未来发展的规定;外部宏观环境没有发生对承租人经营不利的变化; 财务、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租金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 租赁物件使用正常,不存在影响承租人还款意愿的消极因素。
关注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宏观经济、政策法规、市场、行业环境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承租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承租人的偿还能力; 承租人的股权结构调整或经营资质下调,对偿还租金产生不利影响; 承租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变化; 承租人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实际控制人)或核心管理层发生了重大变更,对偿还租金产生不利影响; 承租人一些关键财务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指标较大幅度或关键财务指标较其过往有较大幅度下降; 承租人发生重大投资行为或已投资项目出现重大调整,不利于租金偿还; 承租人不配合对其进行资信再评判的调查工作;抵押品、已抵押资产或质押资产的价值减值; 发现承租人有重大负面信息(包括发生责任事故/法律纠纷/违规行为等导致重大赔偿,或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等),不利于租金偿还; 租赁物件运行未能达到承租人预期目标,可能会降低承租人的还款意愿; 租金偿还逾期已达1个月以上。
次级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明显出现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承租人因内部管理问题,已严重影响了租金的足额偿付;承租人经营亏损,已严重影响了租金足额偿付; 承租人出现资金困难,不能偿还对其他金融类债权人的债务;承租人需要进行债务重组; 承租人不得不寻求变卖核心资产或租赁物件、履行担保等措施,以保证足额还款; 租赁物件被承租人处臵或设臵了其他权益或实施了重复融资行为,已危及资产安全; 租金偿还逾期已达3个月以上。
可疑可疑类指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承租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承租人资不抵债; 承租人逃废银行债务和应偿还的其他债务; 承租人的债务已经过重组,但仍然不能足额偿还,且还款状况进一步恶化; 银行等金融类机构已诉诸法律来催缴融资款;租金偿还逾期已达6个月以上。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承租人和担保人已经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终止法人资格,经法定清偿后,仍不能还清租金; 承租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复工无望,经确认无法还清租金; 承租人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已经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经确认无法还清租金; 由于承租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租金,诉诸法律并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资产; 承租人触犯法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租金,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资产; 只能通过处臵租赁物件偿付租赁款,而因多种原因导致租赁物件已无实际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 租赁物件遭到毁损、灭失,或承租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租赁款; 租金偿还逾期已达一年以上。

(7)让渡资产使用权板块

近三年,申请人让渡资产使用权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4.22万元、321.15万元和29.12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0.03%、0.03%和0.00%。

让渡资产使用权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经营,具体方式为发放当金,在典当客户所抵押或质押的物品具有市场价值时做出市场评估,确定典当物品的典当价格,在此物品所评估出的价格范围内,再根据典当客户的贷款额,发放当金给客户,然后按期向典当客户收取所贷款项费用。

(8)劳务分包业务板块

近三年,申请人劳务分包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9,8377.46万元、17,264.76万元和25,394.22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3.04%、1.68%和2.28%。

2016年4月前发行人的劳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天诚恒源劳务有限公司。为提高发行人项目利润和有效控制劳务用工风险及评价,发行人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协议收购新疆天诚恒源劳务有限公司100%股份,提高了发行人劳务分包收入规模。

九、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行业状况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定位于我国第二

大产业范畴,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民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发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加,在此大背景下建筑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产业地位不断加强,对整体经济的贡献度大幅提高,与宏观经济发展关系密切。近年来,宏观经济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快速增长,建筑业市场日趋扩大,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行业监管体制

在中国,建筑业实行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建设部是国务院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综合监管。国务院交通、铁道、水利等部门按照其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建筑活动实施监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2012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标准的规定,建筑行业主要可分为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四大类别。公司所处的各等级公路工程和桥梁建设工程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养护业务属于其中的E48土木工程建筑业,行业门类属于E建筑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建部和地方各级建设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对建筑业从业单位实行准入管理,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行业中的路桥工程施工企业还接受交通运输部和各级交通运输厅(局)的管理。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协会实施行业自律管理,为企业提供行业及市场研究,并代表行业内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

2、行业主要法规及政策

(1)资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企业,仅可在符合其资质等级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相关资质主要有工程总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的资质,工程咨询企业的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安全生产资质,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几大类资质。

(2)招投标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设计招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程序等职能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等。

(3)质量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法规还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

(4)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

工程承包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工程承包过程中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等。

3、行业周期性

建筑业与经济周期的变化紧密相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及房地产发展等因素。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也在不断调整,该类调整将直接影响建筑行业。

4、建筑业市场状况

2016年以来我国建筑业总产值保持增长但增速持续放缓;房地产投资增速及房屋新开工面积面临下行压力,保障房建设及公共建筑成为建筑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建筑行业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周期性明显,其发展与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2010年以来,在国家宏观调控背景下,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相应建筑业增速有所下降,但在国家保障房、水利建设、铁路投资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支持下,建筑业增加值仍保持增长态势。初步核算,2018年中国建筑业增加值61,808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5%,增速较2017年回升1个百分点。2018年,全国建筑业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7.14%至272854.07亿元,增速较2017年大幅下降12.24个百分点;在手合同额同比增长12.49%至494409.05亿元,增速同比下滑4.94个百分点。

2014-2018年中国建筑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

单位:亿元、%

截至2019年末,我国城镇化率为60.60%,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住房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很多地区基础设施仍需要进行建设,并且工业扩大再生产和各地大型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规划的实施也将带来大量厂房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城市发展中的大型文体场馆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需求也将保持增长,市政工程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产业仍面临良好机遇。保障房建设及公共建筑成为建筑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5、行业竞争状况

我国建筑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建筑企业数量众多,截至2019年末,我国建筑业企业共有103,814家,建筑业从业人数0.55亿人。作为劳动密集型附加值低的微利行业,2005年以来全国建筑业销售利润率在5%-6%之间小幅波动,2017年以来持续下行至3%以下。

国家对建筑业实现资质等级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筑企业只能在相应资质范围内承接工程。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序列企业资质设特级、壹级、贰级和叁级共四个等级,专业承包序列资质设2-3个等级,劳务分包序列设1-2个等级,不同企业资质等级体现出建筑企业在行业中的不同作用与地位。其中铁道、水利水电、冶金工程等建筑细分行业具有进入壁垒较高、垄断性较强的特点,主要由几家特大型央企及其子公司在各自专业领域进行施工。而国内普通工业和民用房屋建筑行业是最早市场化的行业之一,行业进入壁垒相对较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滞后,工程建设专业化分工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工不足,竞争更为激烈且同质化明显,竞争手段主要以价格竞争为表现形式,并伴有为项目业主方垫付部分工程款项的融资条件竞争。上述因素决定了我国建筑业的企业规模呈“金字塔”状,即存在极少量特大型央企及地方国有企业、少量大中型企业和众多小微型企业。在房屋建筑领域,普通住宅和小型项目建设市场供给能力超过了需求,竞争非常激烈;高楼层、大体量、技术难度高的项目则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利润水平相对较高,特大型央企、地方性国企及部分具有良好品牌知名度和项目承接能力的大中型民营建

筑企业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建筑行业未来将向设计标准化、构件部品生产工厂化、建造施工装配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施工理念低碳化的方向发展,对于建筑企业的工程施工能力、垫资能力、信息化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有高等级资质及较强施工技术和规模优势的企业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6、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关系

建筑业的上游行业种类繁多,包括钢铁、水泥、砖瓦、建筑陶瓷、平板玻璃、铝材加工、化工、纺织、五金、电梯等行业。

建筑业的下游相关行业主要分为三类:房屋建筑业的相关行业为房地产行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行业为各地市政工程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行业为各种交通运输业。随着中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对房地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产品的需求将持续旺盛。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政府鼓励铁路、公路、桥梁、轨道等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从而增加对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产品的需求。

7、行业前景

“十三五”是我国交通基础设施连线成网的关键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加快建设六大走廊交通基础设施主通道,完善境内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实施,作为丝绸之路核心区域,新疆的地缘优势进一步凸显,国家对新疆地区,特别是南疆地区的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地加大。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保障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尤其是公路建设投资必将持续增加,并为区域内从业企业带来中长期的历史发展机遇。

从全国市场看,根据202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安排,预计2020年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135亿元左右,其中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分别完成投资8,000亿元左右、23,185亿元、950亿元。预计全年新增铁路营业里程8,000公里、新改(扩)建公路33万公里,新增及改善高等级航道385公里、新颁证民用运输机场5个。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未来,我国将新建改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3万公里。未来10至15年,我国公路基础

设施仍处于集中建设、加快成网的关键阶段。

目前,新疆地区部分资源和产业基地、旅游景区的连接还不够顺畅,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不强。“十三五”期间,新疆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一方面,兵团与地方城镇之间、各级地方城镇之间的分工协作将不断加强,城际间人员往来将日益密切;另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结构的逐步升级,多元化、个性化运输需求将不断增长,人民群众在出行便捷性、安全性、舒适性和可靠性等方面将提出更高期望,运输需求层次的不断提升,将进一步促进新疆的公路建设需求。同时,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快速提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建筑业增加值随之增长,带动交通基建行业发展。然而,相比国外发达国家,我国高等级公路占比仍然较低,公路铺装率远不能满足交通运输需求,旧路升级改造成为必然趋势。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地位

发行人成立于2001年8月,是由兵团建工集团控股的一家路桥建设公司。2009年11月11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新疆乃至西北地区首家建筑行业国有上市公司,也是新疆建设兵团建筑业的领军企业。

发行人主要从事国内和国际道路、桥梁、路面、隧道、铁路、市政等工程承包,兼具开展投资、融资租赁、建材租赁、汽车租赁、勘察设计等业务,先后在国内多个省(区、直辖市)和国外多个国家以BT、BOT、PPP等多种方式承揽工程任务,形成了高效快捷的经营开发管理模式,年承揽工程总任务和年施工能力超百亿元。初步实现了由资产经营向资本运营、低端项目向中高端项目、单一产业向多元产业转变的业务布局。近年来,公司主营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接近20%,成长速度高于同时期A股上市路桥企业的平均水平。发行人作为新疆地区路桥龙头,区位优势显著。发行人地处新疆地区,是西北地区最具竞争力的路桥建筑企业之一。当前我国西部基建相对落后,国内路桥工程仍有一定的增长空间。同时,发行人具有丰富的海外工程经验,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

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家承建工程项目,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推进,公司海外业务有望进一步增长。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1、优良的区位优势

发行人作为西北地区唯一路桥施工类上市公司,规模大、施工能力强,具有较好的融资渠道,经营良好,市场认可度高,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全国用户满意施工企业、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建设系统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获国家统计局、中央文明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6部委颁发的“中国诚信鼎”。

2、资质优势

发行人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发行人是国内公路施工建设市场内大型施工企业,所拥有的资质多等级高,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产业多元化优势

发行人坚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致力于主业的转型升级,打造上、中、下游产业链,努力实现建筑业主业的强势发展。同时,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业务板块的合理布局不仅有效地分散了公司经营的非系统性风险,同时为企业培育出新的利润增长点。

4、管理团队优势

发行人来源于兵团,具有屯垦戍边、艰苦创业、开拓进取、自力更生、热爱祖国、无私奉献的战斗型兵团精神。发行人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一直体现全体员工相互支持配合、一切以公司发展为利益根本出发点的特点。

5、合作优势

发行人与中国路桥公司、国华国际工程承包公司等国内大型路桥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借助中国路桥、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等一些企业的国家政策和地域优势,开拓了国外和疆外的广阔市场,突破了路桥建设的地域限制,形成了行业竞争中的市场开拓优势。公司是我国在中亚地区发展路桥业务最好的企业之一,借助地域优势,具备了与中国路桥等大型路桥公司在中亚、南亚及北非长期合作的基础。

6、区域竞争优势

发行人地处新疆,毗邻中亚、南亚。根据国家《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中巴经济走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目标,对西部地区特别是新疆地区的政府支持政策和交建基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会大大增加。而在西北地区,发行人已成为最具竞争力的路桥建筑企业。此外,发行人在与中亚、南亚各国的经济合作中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多年来发行人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家承建众多工程项目。在多年的合作中,发行人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为进一步开辟当地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发行人经营方针及战略

(一)战略目标

1、总体目标

发行人未来五年发展定位是:通过发展路桥全产业链、投融资业务及外延并购业务,构建多元化、国际化产融结合新模式,打造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服务供应商,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综合建筑企业集团。

到“十三五”末,实现营业总收入200亿元,利润总额4亿元,人均产值达到400万元,处于行业中等水平,职工人均年收入10万元,将北新路桥打造成主业突出、业务多元、产业结构优良、管理先进、服务良好、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综合性建筑企业集团。

2、经营目标

(1)营业收入目标

发行人“十二五”期间营业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达30%以上,2017年度营业总收入为980,643.99万元。根据“十三五”期间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趋势预计“十三五”期间公司的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31.35%,到2020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将达到200亿元,净利润率3%,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5%以内。

(2)经营利润目标

①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通过外部招聘、内部提升,建立精英级的项目管理和承揽项目团队,并对业务水平低下的员工进行淘汰,做到减员增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管理费用。

②向附加值高的施工设计等前后端产业进军

“十三五”期间,发行人将通过并购重组手段快速进军利润率高且与传统主业相关的设计、勘察、造价、咨询、养护等前后端领域,提升传统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布局一些利润率高的新兴产业,如金融服务、大健康产业等。

③降低财务成本

“十三五”期间,发行人在财务费用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要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二要调整贷款结构。在条件允许且财务风险较小的情况下,能借短期不借长期;能用贴现不借短期;三要科学设计金融产品组合,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四要加强营运资金管理,充分利用商业信用;五要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发挥集团规模优势。

④积极应对“营改增”税制改革

应对措施:加强进项税额抵扣环节的管理。培养税务人才,做好税收筹划。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方式。

推进措施:详细分析企业支出中的可抵扣项目,尽量做到应抵尽抵;重新梳理选择供应商,注意清包工程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加强财务管理和内控建设,注意老项目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过渡;关注视同销售和混合销售,注意纳税地点的变化及预缴事项;重视挂靠经营的涉税风

险。

(3)产业结构调整目标

发行人在坚持发展主业的基础上,准备加大对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力度,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力争在“十三五”末实现施工主业70%、服务业20%、新兴产业10%的“721”产业布局。同时调整公司市场开拓重心,加大海外市场开发力度,深耕海外市场,力争到“十三五”末海外收入占施工总收入的35%。

(4)资本运营目标

资本运营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期间以兼并、收购、合作等资本运作方式,实现公司低成本扩张。通过资本运作对公司内部资源进行整合,剥离不良资产,减轻公司经营负担,提高主业竞争力。

(5)资质业务目标

①完善路桥施工产业链,发展相关高附加值产业

目前发行人已经拥有公路工程施工相关资质,技术含量较高,利润较为丰厚的公路交通工程一直没有切入。“十三五”期间需申报公路交通工程资质,在“十三五”初期达到公路安全设施、公路机电工程二级。“十三五”中期达到公路安全设施、公路机电工程一级。

②结合国家战略,积极推动市政产业发展

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与之相关联的地下交通建设、地下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诸多领域的发展战略已确定,可以预计在“十三五”中后期开始将给企业的发展带来长足的发展空间。“十三五”中叶开始着手申报市政公用工程特级,力争在“十三五”后两年取得特级资质。

③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快设计板块建设

目前发行人在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上由于缺乏配套资质,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短板,在全资收购新疆通途设计院并进行资质平移后,将为设计板块的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十三五”前期争取申报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在“十三五”中期在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时一起申报市政行业工程设计

甲级;在“十三五”后半叶争取申报工程勘察行业综合甲级。

④完善与主业配套资质,加快微小参(控)股公司结构转型

申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配套公路、市政工程;申请环保工程专业、资质,顺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开拓环保市场。同时配套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满足在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各类改造工程中防灾减灾施工能力和社会需求;申请公路养护资质,完善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全产业链;发展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整治、防汛抗旱为主的水利相关资质,与环保工程相结合,发展公司的绿色施工产业。

(6)组织架构调整目标

遵循分工专业化原则、权力下移原则、资源集中原则、组织扁平化原则、与员工素质匹配原则、权责对等原则、分工与协作相结合原则、战略导向原则等八大原则。到2020年,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壮大,发行人及所属企业综合管理能力提升后,做到权力尽量下放,总部形成战略管理中心、资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资本运营中心六大核心职能,所属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发展主体。

(7)科技兴企目标

在“十三五”期间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积极申报科技类奖项,每年完成申报获得兵团、省部级、国家级奖项不少于两项,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水平,积极研究各项工法,每年获得新的工法不低于两项,提高公司的科技影响力。加大课题研究和专利申请,选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设备、技术以及施工方法申请国家专利,每年不少于一项。提高公司科技创新意识,鼓励学习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公司生产技术水平,优化施工技术。

(8)人力资源目标

员工总人数“十三五”末达到3,000人,更加注重民生工程建设,逐步提高员工收入水平,员工平均收入每年递增不低于10%,到2020年实现职工年均收入8万元。推进员工持股计划、重点人才开发计划,大力培养和引进技术、管理

各类人才,根据劳动者的不同需求开展分类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完善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激励和生育、工伤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9)安全目标

到2020年,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千人重伤率控制在同行业先进水平;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10)信息化建设目标

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技术、信息技术,建立和形成满足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协同运转、高效管理和科学决策需要的综合信息系统,做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统一,最终实现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及商务电子化。在具体项目方面,可以采用建筑企业项目管理系统和GPS定位系统进行项目施工过程的全程监控,将项目从承揽到竣工的所有环节均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使每个项目的一切信息透明化、可长期保存。

(二)发展规划

1、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与设立控股平台提升组织竞争力

(1)加快组织架构调整,全力推行集团管控型机制

从运营管控层面切实推进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改革,建立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完善制度流程体系;从法人治理层面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控参股子公司的独立法人意识,按照“三会”赋予的职能来管理企业。

(2)以“供给侧”改革的思路实现降本增效

其一,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化解过剩产能,通过价格调整、企业整合淘汰、拓展外部市场。其二,控制成本支出,优化成本结构,保持竞争优势。加强成本管控和降低财务费用。其三,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的投融资平台。通过产业基金、重组并购等事项实现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实现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稳定现金流、降低财务费用的目标。

(3)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打造具有深远战略眼光和专业互补优势、锐意进取的董事团队,调整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比例,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董事会战略决策的能力;增强监事会独立履职能力,发挥监督制衡效能;创新经营者选拔、任用、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形成边界清晰、责权利高度统一的分级授权体系。

(4)积极探索股权多元化改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针对公司构建产业链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并且是公司未来具备市场竞争优势、盈利能力较强的项目,发行人将保持绝对控股地位;对于公司产业链构建中新兴产业,发行人将采取股权多元化,保持相对控股,快速完成产业链的构建;对于产业配套项目,也可通过转让、合作、合资等方式,予以建设和发展。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也可保持参股地位。

2、重点推进路桥全产业链与新兴市场并重的七大业务

“十三五”期间,发行人主营业务形成“以点带面”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有利于实现经营收入快速增长的战略目标。

“点”主要是发展三个方面的业务体系:一是路桥、市政等主营业务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即保持传统主营业务稳健增长并逐步实现业务结构的优化升级,逐渐向利润率高的BOT、EPC等设计施工一体化、地区性大中型工程以及产业链前端的勘察设计和后端的养护、绿化等附加值较高的产业链环节;二是同时着力开拓PPP、地下管廊等新兴高端市场;三是“一带一路”创造的海外市场。

3、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全面推进产融结合

(1)融资方式:股权与债权相结合

发行人在“十三五”期间的筹资规划有两个重点,一是尽可能降低筹资成本,另一方面是尽可能降低负债率,所以应该采取股权债权结合的方式进行筹资工作。

充分利用商业信用筹资,降低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利用企业内源筹资,用于企业投资扩大再生产,保证企业长远发展;利用股票筹资、银行长期贷款、发行债券,保证企业股权结构的稳定的同时降低筹资成本。

(2)投资方式:PPP模式与战略并购

以PPP投资和并购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向。发行人在“十三五”期间,也应该积极抓住PPP模式大发展的机遇,PPP模式要占北新路桥对外总投资的70%。

围绕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十三五”期间突出兼并收购在产业布局调整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积极的融资策略筹措资本和并购基金,围绕路桥主业上下游,在上游方面以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类企业、工程造价资讯类企业、试验检测类企业、建筑科技类企业为并购的核心目标,在主业方面以绿化、美化设计施工类企业、交通安全设计建设类企业为并购的主要目标,在下游方面以道路养护、维修类企业为并购的主要目标;兼顾布局新兴产业,重点发展其他高潜力或具有重要战略价值的并购机会,包括金融服务、大健康、电子商务、教育等领域。

4、大力提升科技水平

(1)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行人拟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和审定本单位科技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决策;推行一把手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由其负责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和技术应用工作的实施。

(2)高度重视科技项目管理

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开发的科技项目,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经过反复论证筛选,确定的合作单位必须是本课题涉及的技术在同行业或国内具有领先水平,同时做好科技项目开发的合同管理,保障企业利益不受侵害。

(3)切实保证科技费用投入

特级资质标准对企业科技进步投入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科技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科技费用投入。建筑集团应集中部分科技经费用于各分(子)公司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同时拿出部分科技经费加快对先进、实用优秀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提高科技经费的总体使用效率。

5、“三管齐下”

加强组织优化,提升内部管理、运营效率;积极拓展主业前后端产业链,以提升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保持传统主营业务稳健增长并逐渐向勘探、设计等产业链上高附加值的领域延伸和转移;着力开拓PPP、地下管廊等新兴、高端市场以及“一带一路”创造的海外市场,实现新兴及海外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增强并发挥资本运营效能,促进多元化发展,实现资产规模跨越式扩张。积极提升公司资本运营能力,通过多种融资渠道和工具筹措资本和投资基金,改善资本结构并积极开展兼并收购以及新兴领域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战略性投资,充分借助资本杠杆实现公司净资产规模的跨越式扩张。

6、打造强调人文关怀的企业文化

发行人将继续深入贯彻兵团文化,同时也要更加强调现代企业与职业文化。发行人在未来企业文化的建设上应该更加重视职业发展机遇、激励机制和人文关怀的作用。宏观层面上,通过企业的积极变革(包括新的发展战略、内部结构的优化、人员队伍的精简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等);在微观层面上,更多地强调人性化管理、奖惩分明和劳逸结合的原则。

7、加强党建工作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这个大背景大环境之下,发行人的党建工作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紧迫、意义更加深远。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适时修改公司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同时,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工会、团委等工作,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创造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一、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发行人关联方主要为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行人的子公司及合营和联营

企业等。

1、母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母公司基本情况

母公司名称关联关系企业类型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亿元)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本企业最终控制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国有独资新疆乌鲁木齐市马超刚承建铁路综合工程等10.1854.9754.97建工师国资委

2、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发行人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类型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1新疆北新四方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试验检测206.00100.00100.00
2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路、桥梁67,750.0065.1365.13
3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租赁销售56,600.0098.3898.38
4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道路运输1,000.00100.00100.00
5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销售12,050.00100.00100.00
6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投资之子公司施工企业5,000.00100.00100.00
7湖南北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工程建设10,000.0059.6259.62
8湖北北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10,000.0051.0051.00
9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新投资之子公司房地产开发5,000.00100.00100.00
10河南省道新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路养护3,000.0051.0051.00
11重庆北新宜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物业管理1,000.00100.00100.00
12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高速公路基本建设投资5,000.0051.0051.00
13北屯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土木工程建设28,000.0052.0052.00
14昌吉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12,900.0065.0065.00
15四川北新天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高速公路项目投资管理270,100.0068.7568.75
16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筑相关业务;物业服务59,800.00100.00100.00
17四川北新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工程管理服务80,000.0051.0051.00
18重庆市北新巴蜀中学校北新投资子公司教育10.00100.00100.00
19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加工企业3,000.0055.0055.00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发行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类型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1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施工企业3,200.0085.0085.00
2西藏天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市施工企业3,000.0057.3257.32
3重庆北新天晟贸易有限公司北新投资之子公司北新投资之子公司重庆市长寿区批发和零售业5,000.00100.00100.00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发行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类型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施工企业17,000.00100.00100.00
2重庆市巴南区天顺碎石厂兴投实业之子公司重庆市加工企业5.5099.0999.09
3新疆北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市施工企业2,005.00100.00100.00
4重庆宁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兴投实业之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混凝土生产销售1,000.0095.0095.00
5重庆蕴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兴投实业之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混凝土加工销售3,000.0055.0055.00
6重庆龙积达建材有限公司兴投实业之子公司重庆市建筑材料销售1,200.0075.0075.00
7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市劳务管理600.00100.00100.00
8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天际更名)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巫山县建筑工程施工20,000.00100.00100.00
9重庆市星月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北新投资之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2,008.0051.0051.00
10重庆启零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新投资之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为学校提供后勤管理服务5,000.0062.0062.00
11重庆市渝中区金德凯顿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启零教育之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母婴护理50.0062.0062.00
12蓓蓓丫(重庆)母婴护理服启零教育重庆市母婴护理200.0062.0062.00
序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类型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渝北区
13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金德凯顿幼儿园启零教育之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学龄前儿童教育5.0062.0062.00
14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德凯顿爱尚里幼儿园启零教育之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学前教育10.0062.0062.00
15重庆市江北区金德凯顿观澜幼儿园有限公司启零教育之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幼儿教育5.0062.0062.00
16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德凯顿幼稚园启零教育之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学前教育5.0062.0062.00

3、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许昌市铁路客货运输、铁路运营延伸服务、铁路建设器材销售1,207,608.0517.58-
奈曼旗工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铁路投资及运营、铁路货物运输、煤炭经营10,000.0025.00-
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制造销售:建筑材料的开 发、生产和销售、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水泥制品、金属结构;钢模板、建筑材料、建筑器材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5,000.00-30.00
石河子开发区顺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公路、桥梁、市政道路建设;公路沥青的加工与销售;筑路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的销售与修理等1,003.00-40.00

4、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发行人2019年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北新建材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北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北新天波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北新西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北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兵团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兵团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兵团建工金石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兵团水科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人之子公司
新疆瑞绎昕生态园林技术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石油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天山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鑫宏企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雁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新疆永盛劳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少数股东
山西裕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北新岩土少数股东
石河子城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石河子市陆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吐鲁番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乌鲁木齐市陆翔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乌鲁木齐市天正方圆建材检测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二)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发行人2019年度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2018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石油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商品4,825.854,450.73
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购买商品-5,641.30
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购买商品23.00299.92
新疆北新西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29.42
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劳务7,670.7911,004.50
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717.426,282.5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接受劳务20.7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174.13
石河子市陆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69.93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4.80
山西裕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44.18-
新疆兵团水科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0.11
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24.4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劳务6,005.5929.14
合计27,320.3328,036.53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发行人2019年度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分包禹亳铁路工程2,500.887,474.5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师二号建设项目施工项目部-313.1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且末县车尔臣河第一分水枢纽除险加固-291.2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域龙湾-705.4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克塔铁路-574.4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奇台县碧流河水库工程-89.55
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渝长高速公路项目137,431.89115,780.11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华域龙湾E地块项目7.54-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忠水五标路基项目部603.2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提供劳务607.32-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服务479.01521.85
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长扩能项目YCTJ10合同段4,650.843,528.55
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精河工地-262.14
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服务220.0419.86
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CTJ10合同段工程-17.7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岩土勘查项目部-130.24
新疆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基础分公司-28.22
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长扩能项目YCTJ6合同段1,506.05-
合计1,549,292,992.94154,929.30

3、关联租赁情况

发行人2019年度关联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收益定价依据本报告期确认的租赁收益
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2019.1.12019.12.31市场定价181.93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材2019.4.12019.5.9市场定价21.18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材2019.5.102019.6.9市场定价1.70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建材2019.10.102019.11.9市场定价4.90
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材2019.3.152019.5.8市场定价5.16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材2019.5.92019.6.12市场定价0.78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材2019.4.152019.6.28市场定价1.69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2019.4.82019.7.15市场定价14.39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2019.7.162019.8.15市场定价13.47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2019.8.162019.9.20市场定价15.88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2019.1.12019.12.31市场定价190.91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阿拉尔分公司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2019.1.12019.12.31市场定价529.51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阿拉尔分公司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2019.1.12019.12.31市场定价9.02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阿拉尔分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2019.1.12019.12.31市场定价0.74
新疆北新恒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2019.1.12019.12.31市场定价755.36
新疆北新恒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2019.1.52019.4.12市场定价5.03
合计1,583.84

4、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858.002016年7月2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00.002016年7月2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214.502016年7月2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214.502016年7月2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13.002016年7月2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572.002016年12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16年12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43.002016年12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43.002016年12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42.002016年12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143.002017年1月16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17年1月16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00.002017年1月16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2,786.002017年1月16日2041年6月15日
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786.002017年1月16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85.002017年1月16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429.002017年3月28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17年3月28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215.002017年3月28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56.002017年3月28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786.002017年5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00.002017年5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14.002017年5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644.002017年6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17年6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56.002017年6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85.002017年7月14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17年7月14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72.002017年7月14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787.002017年7月14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56.002017年7月14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297.002017年9月22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17年9月22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48.002017年9月22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48.002017年9月22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07.002017年9月22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286.002017年10月27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17年10月27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43.002017年10月27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71.002017年10月27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429.002017年11月2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17年11月21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2.002017年11月2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43.002017年11月2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56.002017年11月2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858.002018年1月12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00.002018年1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78.502018年1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50.502018年1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13.002018年1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286.002018年5月2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18年5月2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1.502018年5月2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1.502018年5月2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71.002018年5月2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429.002018年6月1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3,000.002018年6月4日2041年6月15日
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07.502018年6月1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07.502018年6月1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56.002018年6月1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572.002018年7月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43.002018年7月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43.002018年7月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18年7月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42.002018年7月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18年8月8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50.002018年8月8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50.002018年8月8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00.002018年8月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00.002018年8月8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858.002018年9月1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64.502018年9月1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64.502018年9月1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600.002018年9月1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13.002018年9月1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430.002018年11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20.002018年11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20.002018年11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18年11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30.002018年11月15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570.002018年12月1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45.002018年12月1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45.002018年12月1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18年12月1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40.002018年12月10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982.002019年7月2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55.002019年7月2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55.002019年7月2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00.002019年7月29日2041年6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08.002019年7月29日2041年6月15日
合计340,000.00

注:关联担保披露口径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对发行人子公司的担保。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发行人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9年末2018年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806.912,341.535,907.872,164.80
应收账款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23,506.254,391.1221,065.372,011.64
应收账款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621.3531.0728.9214.83
应收账款吐鲁番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671.3320.008.00
应收账款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76.225.58
应收账款新疆北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0.390.02
应收账款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61.6522.30586.0129.30
应收账款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42.1838.04437.6026.43
应收账款新疆兵团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9.527.7616.821.17
应收账款新疆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71.1036.85
应收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2.4812.4814.487.55
应收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9.311.5415.321.16
应收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8.540.930.220.03
应收账款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44.2145.13744.3267.36
应收账款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42,633.722,680.1823,479.97865.32
其他应收款新疆北新建材工业控股有限公司2.001.002.000.80
其他应收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68.95899.402,522.19907.77
其他应收款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182.32100.58182.3284.02
其他应收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1.111.11
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其他应收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005.004.060.20
其他应收款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60.0075.00313.7553.19
其他应收款新疆北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28.40241.08666.95206.63
其他应收款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40-8.40-
预付账款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0.57-1,216.12-
预付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90.25-1,532.82-
预付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000.00-2,722.00-
预付账款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412.88-6,385.45-
预付账款新疆兵团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13.15-114.15-
预付账款新疆兵团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99-1.99-
预付账款新疆北新天波门窗工程有限公司3.33---
预付账款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3.00-
预付账款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78.37-178.37--
预付账款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281.01-8,088.70-
合计101,340.4210,895.4676,608.016,493.76

(2)应付项目

发行人2019年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9年末2018年末
应付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8.15115.07
应付账款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79.651,841.07
应付账款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114.122,874.85
应付账款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85.273,016.16
应付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石油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396.931,859.44
应付账款新疆兵团工业设备安装公司8.0013.00
应付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15.01319.63
应付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270.641,423.66
应付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56.724,170.80
应付账款山西裕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135.3427.25
应付账款石河子城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31.14131.14
应付账款石河子市陆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7.02
应付账款乌鲁木齐市陆翔劳务有限责任公司10.6310.63
应付账款乌鲁木齐市天正方圆建材检测有限公司-7.01
应付账款新疆北新天波门窗工程有限公司17.8074.48
应付账款新疆北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83.84190.08
应付账款新疆兵团建工金石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62.0624.17
应付账款新疆兵团水科院(有限公司)5.845.84
应付账款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501.50
应付账款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12.0925.21
应付账款新疆天山玻璃有限责任公司5.00-
应付账款新疆鑫宏企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0.770.77
应付账款新疆永盛劳务有限公司43.4284.44
应付账款新疆北新西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2728.78
应付账款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39.612,710.33
预收账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773.819,230.22
预收账款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3.28111.21
预收账款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69.06169.06
其他应付款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36.26572.06
其他应付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817.543,006.42
其他应付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367.5917.59
其他应付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72.8672.86
其他应付款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0.2930.00
其他应付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52.88216.00
其他应付款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47.712,449.16
其他应付款新疆北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0.610.61
其他应付款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606.683,789.94
其他应付款新疆兵团建工金石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30.0025.00
其他应付款新疆瑞绎昕生态园林技术有限公司20.0020.00
其他应付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石油物资有限责任公司39.00-
其他应付款新疆雁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0.20
合计32,510.3838,692.64

5、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0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石油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6,600.00
小计6,600.00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新疆新北商贸有限公司购买商品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10,500.00
新疆建咨中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9,000.00
小计19,500.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新疆建咨中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11,000.00
建融资本集团及其他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100
小计11,100.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运输服务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200
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分包工程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5,60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工程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510
新疆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服务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800
建融资本集团及其他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服务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110
小计7,22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及下属分包工程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3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工程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9,60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工程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2,300.00
新疆瑞绎昕生态园林技术有限公司分包工程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380
建融资本集团及其他下属子公司分包工程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600
小计13,180.00
合计57,600.00

(三)关联交易决策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做到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允性,有效地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累计在3,000万

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于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加以规定。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的各笔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二、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安排

在信息披露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信息披露的标准、信息披露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指定了各部门及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和信息联络人,确实贯彻执行披露信息相关制度。

(一)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

发行人董事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联系,解答投资者的有关问题;公司证券部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接受投资者咨询,向外提供公司有关信息披露文件。

(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要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季报、中报、年报、临时公告等。

(三)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自2009年上市以来,发行人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重大遗漏和隐瞒的情形发生。

(四)投资者服务计划

1、对投资者提出的获取公司资料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力给予满足;

2、对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其他情况的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且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董事会秘书负责以书面形式尽快给予答复;

3、对有意参观发行人的投资者,公司股票证券办公室将负责统一安排和接待。

十四、失信情况

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未被列为环境保护领域、安全生产领域、食品药品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均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最近三年财务报表为准。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本节的财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除特别说明外,本节中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7年财务数据来源于希会审字(2018)1860号的审计报告、2018年财务数据来源于希会审字(2019)2193号的审计报告、2019年财务数据来源于希会审字(2020)2291

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均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000114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数据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货币资金321,195.36317,693.68316,930.07
应收票据480.003,700.005,770.72
应收账款192,953.39314,259.10286,860.93
应收款项融资2,837.00--
预付款项45,880.5949,760.4233,924.12
应收利息--473.33
其他应收款88,949.0695,731.93118,157.39
存货409,114.22309,664.43380,391.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3,872.47--
其他流动资产77,656.7635,722.0217,226.68
流动资产合计1,222,938.851,126,531.571,159,734.6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3,606.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500.004,626.47
持有至到期投资--19,533.98
长期应收款230,468.15321,528.03311,238.53
长期股权投资62,804.6264,321.4065,933.84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固定资产107,242.3065,050.9954,285.71
在建工程433,040.08665,347.73304,250.69
无形资产551,136.489,411.398,020.42
商誉858.23858.231,025.62
长期待摊费用13,889.5213,475.0511,118.25
递延所得税资产13,425.8011,626.718,673.62
其他非流动资产121,704.733,141.07-
非流动资产合计1,534,569.901,159,260.59792,313.46
资产总计2,757,508.752,285,792.161,952,048.0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7,400.00110,050.0087,150.00
应付票据202,639.8452,126.4219,137.08
应付账款436,787.62497,613.92466,935.69
预收款项154,109.81164,985.03137,774.92
应付职工薪酬10,542.3611,275.968,322.76
应交税费6,070.007,994.857,778.20
应付利息2087.502,424.411,436.66
应付股利335.08335.08364.52
其他应付款90,451.25180,653.55136,894.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4,235.93255,656.00200,550.10
其他流动负债30,399.1523,176.2218,078.48
流动负债合计1,222,635.961,303,531.941,084,422.6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812,868.86499,744.00454,620.00
应付债券122,973.4360,147.2647,818.87
长期应付款168,404.4323,136.1327,911.89
预计负债10,697.800.000.00
递延收益3,648.7422,327.2913,608.32
其他非流动负债31,861.84--
非流动负债合计1,150,455.10605,354.68543,959.09
负债合计2,373,091.061,908,886.611,628,381.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89,820.6489,820.6456,137.90
资本公积金33,378.2944,513.8378,660.4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908.596,504.091,282.75
专项储备4,253.363,039.103,689.82
盈余公积金5,236.884,469.054,020.93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未分配利润48,694.3744,112.8339,247.78
少数股东权益199,125.55184,446.00140,627.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5,292.14192,459.55183,038.67
所有者权益合计384,417.69376,905.55323,666.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757,508.752,285,792.161,952,048.09

2、合并利润表

发行人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112,635.541,025,271.80980,643.99
其中:营业收入1,112,635.541,025,271.80980,643.99
二、营业总成本1,092,848.691,014,597.08969,137.36
营业成本1,001,371.76920,150.20891,462.92
营业税金及附加12,161.5010,878.366,287.88
销售费用9,918.626,712.855,011.30
管理费用43,538.5140,161.6034,719.44
研发费用205.0654.82-
财务费用25,653.2425,463.1118,353.09
资产减值损失-11,176.1413,302.73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净收益919.92161.65158.91
信用减值损失-9,648.75--
资产处置收益50.31438.28-
其他收益1,265.941,388.16973.06
三、营业利润12,374.2712,662.8212,638.59
加:营业外收入3,281.962,899.952,176.99
减:营业外支出1,166.222,624.902,622.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四、利润总额14,490.0112,937.8712,193.31
减:所得税9,663.256,548.387,148.77
五、净利润4,826.766,389.495,044.5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50,644.78821,975.50812,577.91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363.38699.67404.8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8,056.76101,019.7174,194.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9,064.92923,694.88887,177.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35,857.01701,711.70711,661.6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4,925.5160,153.9650,629.49
支付的各项税费48,977.9244,932.3137,107.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252.0141,540.6451,923.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91,012.46848,338.60851,321.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52.4675,356.2835,855.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49.5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08.96398.21355.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875.97918.671,043.0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260.3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215.1138,655.2344,186.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909.9539,972.1145,585.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17,269.05267,899.13152,204.61
投资支付的现金30,272.040.00149.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0.001,754.63583.0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92.6916,441.8352,204.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0,333.79286,095.59205,141.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2,423.84-246,123.48-159,555.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4,517.6840,678.0340,316.5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19,454.00425,080.00446,465.7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587.9944,367.413,982.3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0,000.006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2,559.67570,125.45490,764.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80,399.21349,950.10225,054.2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8,907.0641,832.5635,397.8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647.418,950.1613,770.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5,953.67400,732.82274,222.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606.00169,392.62216,542.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08.29-77.27-493.2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873.68-1,451.8492,348.9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4,078.05305,529.89213,180.9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6,204.37304,078.05305,529.89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 年末2017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6,784.49178,640.42172,166.08
应收票据-1,592.003,240.00
应收账款265,495.16336,760.46266,226.21
应收款项融资1,062.00--
预付款项59,250.5653,895.4246,218.49
应收股利768.55768.55768.55
其他应收款231,310.53267,345.90275,559.22
存货166,946.2094,939.47142,458.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8,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4,746.5610,710.835,836.81
流动资产合计944,364.04943,884.51912,473.5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500.004,500.00
长期应收款31,312.5064,022.2866,934.36
长期股权投资445,599.33380,701.57327,212.20
固定资产22,644.4119,838.9816,956.54
在建工程6.952,032.11-
无形资产240.89224.6059.87
长期待摊费用7,291.517,799.235,86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6,464.625,892.635,051.64
其他非流动资产97,602.49--
项目2019年末2018 年末2017 年末
非流动资产合计611,162.69485,011.40426,576.93
资产总计1,555,526.731,428,895.911,339,050.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8,000.0036,000.0010,000.00
应付票据84,877.63-1,500.00
应付账款68,000.00-329,507.89
预收款项118,072.9099,987.28126,318.35
应付职工薪酬4,165.985,227.241,714.99
应交税费141.71308.603,046.78
应付利息--459.25
其他应付款255,678.14323,814.97286,181.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9,785.00217,070.00157,000.00
其他流动负债25,281.0616,093.4812,680.79
流动负债合计1,000,012.741,078,265.97928,409.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76,105.00145,560.00222,080.00
应付债券122,973.4360,147.2647,818.87
长期应付款105,236.46252.04-
递延收益113.00-18.32
非流动负债合计404,427.90205,959.30269,917.19
负债合计1,404,440.641,284,225.271,198,326.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89,820.6489,820.6456,137.9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23,490.3323,490.3362,180.1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917.676,513.171,465.88
专项储备2,916.351,583.752,158.18
盈余公积5,315.514,547.684,099.5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5,625.5818,715.0614,682.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51,086.09144,670.64140,723.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555,526.731,428,895.911,339,050.43

2、母公司利润表

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总收入859,076.88880,909.67764,974.97
营业收入859,076.88880,909.67764,974.97
营业总成本845,279.67872,145.02763,165.30
营业成本803,787.40821,216.20717,307.82
税金及附加1,775.143,176.152,275.69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2,033.0516,397.0514,966.09
研发费用38.03-
财务费用17,684.0925,656.2720,504.49
资产减值损失-5,661.338,111.21
信用减值损失-3,827.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815.19-316.623,640.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7.58-628.37-1,147.01
资产处置收益-91.94-
其他收益612.42689.96202.00
营业利润11,396.989,229.945,651.90
加:营业外收入2,364.412,133.721,541.64
减:营业外支出1,454.622,606.942,179.20
利润总额12,306.778,756.715,014.35
减:所得税费用4,628.424,275.521,619.99
净利润7,678.354,481.193,394.37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91,471.38767,951.63689,990.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943.4446,691.1521,934.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2,414.82814,642.78711,924.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34,038.15706,359.79606,261.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729.3628,480.8021,893.22
支付的各项税费22,281.3419,817.5214,603.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507.3223,200.1021,887.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7,556.17777,858.22664,645.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58.6536,784.5747,278.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14.43311.754,664.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44.944,143.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3,476.735,172.1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939.069,041.5022,41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975.1618,668.5527,078.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772.7117,631.029,878.45
投资支付的现金68,336.9264,285.1366,730.5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9,365.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550.4524,980.0530,197.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7,660.08106,896.20146,171.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684.92-88,227.65-119,092.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9,500.00189,200.00179,2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6,421.91117,298.5273,855.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5,921.91306,498.52258,055.4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54,240.00227,650.00120,852.9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279.2824,386.2923,000.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79.29324.003,760.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9,998.58252,360.29147,613.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923.3354,138.24110,441.5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08.29-77.27-322.5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011.232,617.8838,305.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1,650.95169,033.07130,727.9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5,639.72171,650.95169,033.07

四、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最近三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17年,发行人新增合并单位10家。其中通过新设成立子公司8家,分别为四川北新天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阿拉尔市北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鼎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北新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南拓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天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北新巴蜀中学校;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增加子公司1家,为重庆市星月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增加子公司1家,为重庆北新天晟贸易有限公司;均自子公司设立或合并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发行人无减少合并单位的情况。

发行人2017年新增合并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类型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1四川北新天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高速公路项目投资管理270,100.0055.5655.56
2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筑相关业务;物业服务5,980.00100.00100.00
3阿拉尔市北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施工1,000.00100.00100.00
4重庆鼎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筑相关业务,工程设计及咨询5,000.00100.00100.00
5四川北新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工程管理服务80,000.0051.0051.00
6新疆北新南拓商贸有限公司禾润科技之子公司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钢材等5,000.00100.00100.00
7新疆北新天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润科技之子公司工程施工500.00100.00100.00
8重庆市北新巴蜀中学校全资子公司教育10.00100.00100.00
9重庆北新天晟贸易有限公司北新投资之子公司销售企业5,000.0050.1850.18
10重庆市星月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北新投资之子公司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2,008.0051.0051.00

(二)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18年,发行人新增合并单位1家,通过投资方式取得子公司1家,为重庆启零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之子公司北新投资收购股权纳入合并范围。2018年,发行人减少合并单位15家,均为本期注销导致,分别为新疆北新天瑞建材租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泽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新瑞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天下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新疆天诚恒源劳务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蕴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忠试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和硕县北新恒业农贸市场开 发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工程技术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路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北新天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阿拉尔市北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北新南拓商贸有限公司、重庆鼎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新疆北新天河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发行人2018年新增合并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类型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1重庆启零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新投资之子公司为学校提供后勤管理服务。5000.0062.0062.00

(三)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19年发行人无新增的子公司,减少的子公司有新疆北新德宏建材有限公司、新疆北新恒通典当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迪赛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通途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冠恒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北新天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北新恒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新疆大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疆博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最近三年发行人财务指标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流动比率(倍)1.000.861.07
速动比率(倍)0.670.630.72
资产负债率86.06%83.51%83.42%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393.413.65
存货周转率(次/年)2.792.672.32
EBITDA(万元)71,136.2358,171.6746,622.97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2.392.322.61

注:1、上述财务指标根据合并口径计算

2、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资产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1,222,938.8544.351,126,531.5749.281,159,734.6459.41
货币资金321,195.3611.65317,693.6813.90316,930.0716.24
应收票据480.000.023,700.000.165,770.720.30
应收账款192,953.397.00314,259.1013.75286,860.9314.70
应收款项融资2,837.000.10----
预付款项45,880.591.6649,760.422.1833,924.121.74
其他应收款88,949.063.2395,731.934.19118,630.736.08
存货409,114.2214.84309,664.4313.55380,391.3919.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3,872.473.04----
其他流动资产77,656.762.8235,722.021.5617,226.680.88
非流动资产合计1,534,569.9055.651,159,260.5950.72792,313.4640.59
发放贷款及垫款----3,606.320.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500.000.204,626.470.24
持有至到期投资----19,533.981.00
长期应收款230,468.158.36321,528.0314.07311,238.5315.94
长期股权投资62,804.622.2864,321.402.8165,933.843.38
固定资产107,242.303.8965,050.992.8554,285.712.78
在建工程433,040.0815.70665,347.7329.11304,250.6915.59
无形资产551,136.4819.999,411.390.418,020.420.41
商誉858.230.03858.230.041,025.620.05
长期待摊费用13,889.520.5013,475.050.5911,118.250.57
递延所得税资产13,425.800.4911,626.710.518,673.620.44
其他非流动资产121,704.734.413,141.070.14--
资产总计2,757,508.75100.002,285,792.16100.001,952,048.09100.00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952,048.09万元、2,285,792.16万元和2,757,508.75万元,近三年,发行人资产总额呈逐年增长趋势,其中2018年较2017年末增长17.10%,2019年较2018年末增长20.64%。发行人资产构成中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为主。

1、流动资产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1,159,734.64万元、1,126,531.57万元和1,222,938.85万元,呈稳步增长态势。在资产总额中占比分别为59.41%、49.28%和44.35%,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近三年货币资金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现金1,230.420.38916.670.29781.490.25
银行存款295,279.9591.93303,361.3895.49309,307.4097.59
其他货币24,684.987.6913,415.634.226,841.182.16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金
合计321,195.36100.00317,693.68100.00316,930.07100.00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316,930.07万元、317,693.68万元和321,195.3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6.24%、13.90%和11.65%,近三年呈增长态势。发行人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近三年货币资金余额变化较小。其他货币资金系发行人承建工程项目在银行开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等。

发行人近三年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银行承兑保证金22,440.2010945.463,488.66
履约保函保证金1,230.05930.62743.96
预付款保函保证金1,014.741,014.741,684.74
信用证保证金--483.00
其他-524.81440.82
合计24,684.9813,415.636,841.18

(2)应收票据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分别为5,770.72万元、3,700.00万元和480.00万元,应收票据占总资产比重较小。其中2018年末较上年末减少35.88%,2019年较上年末减少87.03%,主要系发行人结算方式变化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应收票据明细表

单位:万元

票据种类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3,677.005,751.22
商业承兑汇票480.0023.0019.50
合计480.003,700.005,770.72

(3)应收账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86,860.93万元、314,259.10万元和192,953.3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4.70%、13.75%和

7.00%。应收账款主要包括工程项目保证金和应收客户工程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33,429.63万元、39,226.92万元和45,126.01万元,坏账准备的综合计提比例分别为10.44%、11.10%和18.95%,坏账准备的综合计提比例较为稳定。

从应收账款的种类来看,截至2019年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95.4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4.58%。

从账龄上来看,截至2019年末,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要组成部分,这反映了发行人较强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系从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应收账款的形成主要来自业主的计量确认,业主按照工程进度分期计量,公司根据业主的计量金额计入应收账款。业主根据计量金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保证金后的剩余金额进行拨付,拨付时间依据工程合同中业主约定付款时间或达到业主要求完成工程量后进行拨付。

路桥施工行业普遍存在合同造价较高,施工期限较长等特点,由于该类公司以前年度承揽工程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或未过缺陷责任期,应收工程款或质保金无法收回,同时伴随当年新承揽工程应收工程款及质保金增加,造成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总体而言,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较高在行业内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应收账款238,079.40353,486.02320,290.56
坏账准备45,126.0139,226.9233,429.63
坏账准备比例18.95%11.10%10.44%
应收账款净额192,953.39314,259.10286,860.93

发行人近一年应收账款分类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2019年末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27,181.4095.4234,228.0015.0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898.004.5810,898.00100.00
合计238,079.40100.0045,126.0118.95
账面价值192,953.39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
账面金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118,783.0352.295,939.15
1-2年49,360.7421.737,404.11
2-3年35,133.4015.4610,540.02
3-4年16,073.927.086,429.57
4-5年7,830.313.443,915.15
合计227,181.40100.0034,228.00

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是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发包方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方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预留比例一般为5%-10%。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工程竣工交验后2年,按照合同规定于项目完工后、缺陷责任期满后可以收回,一般不存在回收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工程质保金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为在工程交验之前,不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公允反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发行人2019年末应收账款前五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余额组成
工程项目保证金工程款工程款账龄期限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客户65,659.9727.586,372.0959,287.881-5年
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客户42,633.7217.9110,679.8431,953.881-2年
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客户23,506.259.874,177.0919,329.161-3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客户20,791.488.7310,869.929,921.551-3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公路管理处客户13,202.515.556,343.206,859.311-2年
合计-165,793.9369.6438,442.14127,351.79-

(4)预付款项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分别为33,924.12万元、49,760.42万元和45,880.5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相对较小。发行人的预付款项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其在建项目支付的预付工程及材料款增加所致。2018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17年末增加46.68%,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发行人2019年末预付款项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
金额比例
1年以内33,006.5571.94
1-2年10,176.7122.18
2-3年1,343.272.93
3年以上1,354.052.95
合计45,880.59100.00

发行人2019年末预付款项前五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账龄期限
其他关联方13,281.0128.951-2年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6,412.8813.981-2年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3,000.006.541年以内其他关联方
合作方2,007.034.371-2年合作方
实质控制人1,490.253.251-3年实质控制人
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账龄期限
合计26,191.1757.09

(5)其他应收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18,630.73万元、95,731.93万元和88,949.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08%、4.19%和3.23%,变化幅度相对较小。发行人属于建筑施工行业,其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发行人在项目投标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开工前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保证金的回款期限较长、金额较大,为其他应收款的主要组成部分。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非经营性款项。从账龄上来看,发行人对其他应收款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对于账龄1年以内计提5.00%,1-2年计提15.00%,2-3年计提30.00%,3-4年计提40.00%,4-5年计提50.00%。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及1-2年。

发行人近一年其他应收款分类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2019年末
账面余额占总金额比例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345.4918.922,345.49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3,944.6774.4013,995.6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2,822.74100.0023,873.67
合计242,244.11100.0010,933.58

发行人2019年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款内容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工程项目财务人员挪用款项1,345.491,345.49100.00根据谨慎性原则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3,000.00150.005.00根据谨慎性原则
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7,000.00850.005.00根据谨慎性原则
其他应收款内容账面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合计21,345.492,345.4910.99-

注:发行人在2013年度财务检查中发现公司工程项目财务人员存在资金违规使用行为,并涉嫌职务犯罪。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将上述款项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行人已于2014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相关事项风险提示公告》、《相关风险事项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1、临2014-2),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了说明并对可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事项进行了风险提示。截至目前,该工程项目财务人员已投案自首,喀什市检察院目前尚未提起公诉。发行人虽建立资金管理平台CBS系统,但在当时,因部分项目部办公地点网络无法开通或网络不稳定,资金需要业主监管等原因,未能在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推广覆盖,造成该项目未执行网上支付系统。该事件发生后,发行人立刻展开自查,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强化货币资金管理,要求公司所有账户都开通网上银行,杜绝使用支票支付,对于所有银行账户开通银行余额短信变动提醒(不少于2人)及大额资金支付问询业务,及时获取银行对账单,不定时在网上与银行核对余额,加大财务检查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公司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及资产安全,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发行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账龄2019年末
金额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18,726.6327.70936.33
1-2年26,453.9839.133,968.10
2-3年7,452.1911.022,235.66
3年以上14,975.1722.156,855.52
合计18,726.6327.70936.33

投标、履约保证金未计已提坏账准备,原因如下:1)0-6个月内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公司投标保证金坏账计提政策,工程投标保证金系公司在承揽工程项目时,按招标文件条款的约定向业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业主会将该笔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待公司递交履约保函后退回该笔资

金,如未中标,业主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资金回收安全性较高。如6个月内未退回,本公司则按照实际账龄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在工程履约期内不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公司履约保证金计提政策,工程履约保证金系公司工程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条款约定向业主缴纳的履约担保金,待履约义务实现后,业主归还该笔履约金。截至目前,本公司未发生工程违约情况。发行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公允反映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

发行人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往来账龄期限
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客户17,000.0015.074-5年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客户11,487.5510.181-2年
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客户4,339.433.851-2年
衡南县泰康劳务有限公司客户4,121.523.651-2年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客户3,000.002.664-5年
合计39,948.5035.41-

(6)存货

2017年末、2018年和2019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380,391.39万元、309,664.43万元和409,114.22,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49%、13.55%和14.84%。2019年末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和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款,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9.51%、20.28%、26.76%和42.45%。2018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17年末同比下降18.59%,主要是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减少所致。2019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18年末同比上升32.12%,主要系开发产品和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款增加所致。

房地产收入确认在开发产品已竣工并验收合格,以签订的销售房屋合同约定为基础,在与业主办理移交手续并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工程、建安工程、基础工程以及开发间接费,成本按业态归集,结转时按照各业态确认收入的面积按比例结转。已完工未结算款为工程施工成本已

经发生但暂未达到业主计量要求的成本,如构筑物,成本已经发生,但因材料强度时间不够,不能达到计量标准,财务核算反映在存货项。公司对已完工未结算成本进行按月复核,如超出合同收入,财务核算则冲减当期合同毛利。

发行人2019年末存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价值
原材料38,890.559.5138,890.55
产成品---
库存商品150.70.04150.7
周转材料2,513.720.612,513.72
低值易耗品1,316.660.321,316.66
开发产品82,964.2120.2882,964.21
开发成本109,491.4626.76109,491.46
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款173,661.0742.45173,661.07
包装物125.840.03125.84
其他---
合计409,114.22100.00409,114.22

发行人2019年末开发成本明细表

单位:万元、㎡

开发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建设情况建筑面积金额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Ⅰ期一标段A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已全部竣工交付业主83,545.73-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Ⅰ期一标段B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已全部竣工交付业主102,437.28-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I期一标段幼儿园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已竣工交付启零幼儿园运行2,877.98-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I期一标段C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已全部竣工交付业主114,677.37-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I期三街区B组团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已全部竣工交付业主56,956.25127.35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I期一街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已全部竣工200,494.3-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I期三街区CD组团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前期筹划中85,604.22182.97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五街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1号楼砌体完成85%,3号楼室内地坪完成70%、外墙抹灰完成,4号楼外墙抹灰完成50%,车库砌体及抹灰完成、2-1及2-2土建施工完成80,326.6415,779.19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二期六街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车库主体、砌体完成,门窗框和栏杆架体安装完成70%,楼栋抹灰完成20%153,129.6818,524.00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二期七街区A组团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前期筹划中96,680.4086.34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二期七街区B组团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前期筹划中24,265.3066.73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二期八街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9#楼结构18层,10#楼结构25层,11#楼结构20层282,737.7415,103.28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御龙湾待开发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农创园分期规划开发中-45,015.42
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新雅居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鸟湖新区开发建设中85,950.4614,314.87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电商平台乌鲁木齐米东工业园福州西路1000号研发中-128.06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机械租赁服务未完工未结算-163.25
合计----109,491.46

发行人2019年末已完工未结算的主要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累计发生工程成本累计确认工程毛利减:工程结算余额
G30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改建项目第XWGJ-6标段52,077.89872.5647,777.165,173.3
阿拉尔五团项目7,693.89439.08-8,132.6
兰新二线26,478.71-1,232.5420,012.255,233.93
巫山县桂花大桥17,257.743,148.249,071.8811334.11
巫大项目部56,429.532,837.8343,380.1115,887.26
克塔铁路57,955.971,660.3254,101.155,515.14
南北公路一期隧道23,024.72675.0916,571.007,128.80
米尔普大桥23,590.94-1,275.9616,886.825,428.17
莆炎高速三明段YA5项目部36,088.21948.1531,468.715,567.64
合计300,597.608,072.77239,269.0869,400.95

发行人开发成本及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均未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存货中的房地产业务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末公司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

单位:平方米、万元、%

城市/区域项目名称所在位置项目业态权益比例开工时间开发进度完工进度土地面积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累计竣工面积预计总投资金额累计投资总金额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五街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商业、公寓100.002019年3月5日在建85.00%24,666.8080,329.110.0045,152.0038,379.00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二期六街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住宅100.002018年5月15日在建36.00%28,600.00115,262.240.0070,475.0025,260.00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二期八街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住宅+配套商铺100.002019年10月30日在建13.00%52,172.45221,026.530.00128,388.0017,298.00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鸟湖新区北新雅居乌鲁木齐头屯河区红岩路515号住宅+配套商铺100.002018年10月1日在建78.00%42,512.2463,750.240.0029,000.0022,635.00

截至2019年末公司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城市/区域项目名称计容建筑面积可售面积累计预售(销售)面积本期预售(销售)面积本期预售(销售)金额累计结算面积本期结算面积本期结算金额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五街区50,681.2533,473.9230,441.2230,441.2221,955.7068,279.7468,279.7444,653.33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二期六街区115,262.2465,881.9552,987.4752,987.4733,670.1741,494.4141,494.4171,294.98
重庆市合川区北新·御龙湾二期八街区221,026.5343,313.252,235.092,235.091,581.7529,838.5829,838.5868,301.88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鸟湖新区北新雅居63,750.2461,086.3745,699.0017,633.8013,714.7445,699.0017,633.8013,714.74

1)北新御龙湾2019年在建:北新.御龙湾五街区8万㎡,总投资额3.20亿元,建筑安装部分全部完成满足商业入住条件。

2019年新建北新御龙湾二期六街区开工建设,北新御龙湾筑面积15万㎡,总投资5.60亿元,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于2022年1月交付。

2019年新建北新·御龙湾七街区B组团(社区用房,幼儿园及车库)1万㎡,总投资约5,000.00万元,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于2022年6月交付。

2019年新建北新·御龙湾二期八街区:二期八街区总建筑面积28万㎡,总投资12.84亿元,目前开工建设6-11#及部分地下车库,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于2022年3月30日交付。

2020年新建北新御龙湾三街区C组团4万㎡,总投资约2.20亿,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于2023年初交付。

2)北新雅居

2019年-2020年,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开发一至二块商业住宅,产品开发定位为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产品开发,充分了解目标客户群体需求,确定好产品种类,借助北新大厦和白鸟湖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积极拓展品牌建设逐步提炼并树立蕴丰房产公司品牌的核心内涵。该内涵与公司的企业文化相契合同时结合目标消费者,参考同行业知名企业的品牌策略,构建蕴丰房产的品牌体系.,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本土品牌,从而使公司在房地产市场中有更好的成长优势。

发行人严格按照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每期期末对存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的存货主要是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和已完工未结算金额。发行人所开发的“北新御龙湾”项目所在地由于重庆市主城房产税政策及周边城市限购投资客外溢等因素,整体供求关系稳定,去库存周期有所缩短,房价同比呈现一定程度的上涨,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重庆市房价较去年同期上涨5.88%。

“北新雅居”项目所在的乌鲁木齐市自2017年下半年土地市场活跃,土地成交价格增高,整体供求关系及去库存周期基本保持稳定,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乌鲁木齐市房价较去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

发行人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计可变现的净值高于开发成本的账面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已完工未结算经测算预计总成本小于合同收入,未来能结算的合同金额大于预计后续发生的成本,也不存在减值迹象。

(7)其他流动资产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7,226.68万元、35,722.02万元和77,656.76万元,占比相对较小。近三年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增幅较大,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以及应收待确认销项税较期初增加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其他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预缴税金2,555.90445.12-
待抵扣税金、待抵扣进项税及应收待确认销项税75,100.8635,276.9017,226.68
合计77,656.7635,722.0217,226.68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92,313.46万元、1,159,260.59万元和1,534,569.90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40.59%、50.72%和55.65%。

(1)长期应收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311,238.53万元、321,528.03万元和230,468.1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94%、14.07%和8.36%。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主要包括BT项目投资款、PPP项目投资款和融资租赁款。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28.32%,主要系BT项目投资款逐步收回所致。

发行人2019年末长期应收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项目2019年末
BT项目投资中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工程60,425.74
兰州新区市政道路工程19,130.59
兰州新区经十五路(北快速路至纬七十三路)道路工程18,900.86
武汉新港团风港区集疏运通道罗霍州大桥工程25,990.83
博乐市政工程项目12,684.42
河南省省道101线濮阳王助至范县杨集段升级改造工程5,753.20
小计216,738.74
PPP项目投资北屯市政项目18,038.37
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 PPP 项目55,814.73
小计216,738.74
融资租赁租赁收入总额128,374.77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19,415.31
减:资产减值准备4,170.17
融资租赁小计104,789.29
合计321,528.03

其中,中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工程,系根据与重庆市合川区政府签署的《中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工程BT融资建设》合同,支付的尚未完工工程前期费用及工程款。

兰州新区市政道路工程,系公司与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兰州新区经十二路市政工程BT项目合同》、《兰州新区纬五路(经二路至经五路段)市政工程BT项目合同》,支付的前期费用及工程款。

兰州新区经十五路(北快速路至纬七十三路)道路工程,系公司与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兰州新区经十五路(北快速路至纬七十三路)道路工程BT项目合同》,支付的前期费用及工程款。

武汉新港团风港区集疏运通道罗霍州大桥工程,系公司与团风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武汉新港团风港区集疏运通道罗霍州大桥工程BT项目合同》,支付的前期费用及工程款。

博乐市政工程项目,系根据公司与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签订《博乐市市政工程融资建设合同书》,支付的前期费用及工程款。河南省省道101线濮阳王助至范县杨集段升级改造工程,系根据公司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濮阳县人民政府签订《框架协议书》,支付的前期费用及工程款。北屯市政项目,系根据公司与新疆生产部建设兵团第十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疆生产部建设兵团第十师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与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合作协议》,支付的前期费用及工程款。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项目,系根据公司子公司昌吉市北新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与昌吉市交通运输局签订《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项目合同》,支付的前期费用及工程款。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明细如下:

截至2019年末长期应收款中投融资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交易对手方名称金额利率期限(预计到何时回款)账龄回款的安排可收回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BT项目投资中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工程33,574.0002012.06-2022.42-4年根据协议约定于2022年4月回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兰州新区市政道路工程9,697.9402015.12-2020.122-4年根据协议约定先支付工程款的70%,已支付完毕,剩余30%需政府审计完后才能支付。预计2020年12月回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兰州新区经十五路(北快速路至纬七十三路)道路工程8,621.4702015.12-2021.122-4年根据协议约定根据协议约定先支付工程款的70%,已支付完毕,剩余30%需政府审计完后才能支付。预计完全收回需延后至2021年12月未计提坏账准备
武汉新港团风港区集疏运通道罗霍州大桥工程12,993.0902017.12-2021.122-4年根据协议约定于2021年12月完成回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博乐市政工程项目12,684.4202012.06- 2014.122-4年根据协议约定于2014年12月完成汇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河南省省道101线濮阳王助至范县杨集段升级改造工程3,653.202017.3-2019.112-4年根据协议约定于2019年11月完成回款,但由于业主资金困难等因素,暂无法完全收回。未计提坏账准备
小计81,224.122-4年
PPP项目投资北屯市政项目11,398.1502019.1-2021.122-4年根据协议约定于2021年12月完回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项目57,709.4902018.1-2027.122-4年根据协议约定于2027年12月完成回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小计69,107.64

注:发行人投融资模式下BT项目、PPP项目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均系按照协议约定回款,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

以上项目均与业主方签订合同,项目进度及回款情况均与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可收回性较有保障。根据公司会计准则,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期末未发现长期应收款中投融资项目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65,933.84万元、64,321.40万元和62,804.6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8%、2.81%和2.28%。2018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下降2.45%,主要系公司对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确认投资亏损以及北新投资收购联营企业重庆启零教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所致。2019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下降2.36%,主要系公司处置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所致。

发行人2019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余额占比
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61,448.2997.84
奈曼旗工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500.000.80
石河子开发区顺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856.341.36
合计62,804.62100.00

(3)固定资产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54,285.71万元、65,050.99万元和107,242.3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8%、2.85%和3.89%。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等。2018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增加19.83%,主要系重庆合川北新巴蜀中学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2019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增加64.86%,主要系重庆合川北新巴蜀中学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发行人2019年末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84,648.487,978.43-76,670.06
机器设备65,030.3948,820.9537.2916,172.15
运输设备25,924.5018,177.2175.647,671.65
试验设备及仪器3,705.601,768.08-1,937.52
其他固定资产8,629.424,025.91-4,603.51
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292.98105.57-187.41
合计188,231.3780,876.15112.93107,242.30

(4)在建工程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304,250.69万元、665,347.73万元和433,040.0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59%、29.11%和

15.70%。2018年,公司在建工程较上年增长118.68%,主要是福建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PPP项目及昌吉PPP项目投资增加所致。2019年,公司在建工程较上年减少34.92%,主要系子公司福建顺邵把已完工的福建顺邵高速公路依据投资协议将收费特许权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发行人2019年末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禾润科技1,519.631,519.63
重庆宁泰--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
搅拌站建设117.65117.65
巴蜀中学项目--
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379,058.37379,058.37
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白泉隧道工程52,337.4852,337.48
其他6.956.95
合计433,040.08433,040.08

(5)无形资产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8,020.42万元、9,411.39万元和551,136.4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1%、0.41%和19.99%,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软件和特许经营权等。2019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上年增长较多,主要系子公司福建顺邵把已完工的福建顺邵高速公路依据投资协议将收费特许权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发行人2019年末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6,698.04288.71-6,409.33
采矿权6,631.833,327.86353.772,950.20
软件1,088.92798.80-290.12
特许经营权542,252.08765.25-541,486.83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计556,670.885,180.63353.77551,136.48

(6)商誉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商誉分别为1,025.62万元、858.23万元和858.23万元,系发行人以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取得的对子公司投资,发行人实际出资额与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可辨认有形资产的差额。本期商誉减少

126.29万元系公司本年处置子公司新疆通途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导致。

发行人2019年末商誉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19年末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重庆巴南区天顺碎石场9.00-9.00
重庆蕴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76.97-276.97
重庆宁泰混凝土有限公司459.33-459.33
新疆北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41.1041.10-
新疆通途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龙积达建材有限公司112.92-112.92
合计899.3341.10858.23

(7)长期待摊费用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1,118.25万元、13,475.05万元和13,889.5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7%、0.59%和0.50%,主要包括临时设施、办公室装修费、工程保险和土地租赁费等。

发行人2019年末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余额2019年增加2019年摊销其他减少2019年末余额
临时设施4,736.197,214.286,089.56-5,860.90
办公室装修费1,610.171,050.22792.11-1,868.28
房租272.7497.67232.57-137.84
设备租赁24.79-13.226.804.76
工程保险3,576.091,526.602,432.97-2,669.71
土地租赁费1,743.29266.18994.65-1,014.82
设计费5.32-0.47-4.85
保理融资费用2.19-2.19--
保理手续费220.77286.81200.38-307.20
土地补偿款519.12198.07558.70-158.49
龙积达回迁房323.981.8610.38-315.46
矿山勘察费161.54158.6686.74-233.46
变压器38.66443.58203.90-278.34
桥梁监控系统服务费-483.70--483.70
其他240.22833.83522.34-551.70
合计13,475.0512,561.4612,140.196.8013,889.52

(二)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负债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1,222,635.9651.521,303,531.9468.291,084,422.6866.60
短期借款127,400.005.37110,050.005.7787,150.005.35
应付票据202,639.848.5452,126.422.7319,137.081.18
应付账款436,787.6218.41497,613.9226.07466,935.6928.67
预收款项154,109.816.49164,985.038.64137,774.928.46
应付职工薪酬10,542.360.4411,275.960.598,322.760.51
应交税费6,070.000.267,994.850.427,778.200.48
其他应付款90,451.253.81180,653.559.46138,695.468.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4,235.936.92255,656.0013.39200,550.1012.32
其他流动负债30,399.151.2823,176.221.2118,078.481.11
非流动负债合计1,150,455.1048.48605,354.6831.71543,959.0933.40
长期借款812,868.8634.25499,744.0026.18454,620.0027.92
应付债券122,973.435.1860,147.263.1547,818.872.94
长期应付款168,404.437.1023,136.131.2127,911.891.71
预计负债10,697.800.45----
递延收益3,648.740.1522,327.291.1713,608.320.84
其他非流动负债31,861.841.34----
负债合计2,373,091.06100.001,908,886.61100.001,628,381.77100.00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628,381.77万元、1,908,886.61万元和2,373,091.0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1,084,422.68万元、1,303,531.94万元和1,222,635.96,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6.60%、68.29%和51.52%,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43,959.09万元、605,354.68万元和1,150,455.10

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33.40%、31.71%和48.48%。随着发行人资产规模的不断增长,发行人负债也随之增加,债务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084,422.68万元、1,303,531.94万元和1,222,635.96万元,呈稳步增长态势。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

(1)短期借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87,150.00万元、110,050.00万元和127,400.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5%、5.77%和5.37%。2018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同期增长26.28%, 2019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同期增长15.77%。

发行人近三年短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质押借款10,000.00--
信用借款59,000.0041,800.0010,000.00
保证借款58,400.0068,250.0077,150.00
合计127,400.00110,050.0087,150.00

(2)应付票据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19,137.08万元、52,126.42万元和202,639.8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8%、2.73%和8.54%。近三年,发行人应付票据呈增长趋势,2019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

288.75%,主要是本期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应付票据明细表

单位:万元

票据类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202,639.8452,126.4219,137.0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202,639.8452,126.4219,137.08

(3)应付账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466,935.69万元、497,613.92万元和436,787.6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8.67%、26.07%和

18.41%。近三年呈小幅波动趋势,主要构成为应付分包商工程款及应付材料款。应付对象较为分散。

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
账面金额账面金额账面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307,431.1470.38352,398.1470.81
1-2年(含2年)55,689.5312.7568,765.4113.82
2-3年(含3年)32,412.747.4244,915.649.03
3年以上41,254.209.4531,534.726.34
合计436,787.62100.00497,613.92100.00

发行人2019年末应付账款前五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名称与本公司 关系金额占应付账款总 额的比例账龄期限
云南公投建设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9,419.782.161年以内
云南交投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供应商6,154.891.411年以内
兰州新区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4,981.961.141年以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4,956.721.131-3年
新疆高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4,854.381.111-3年
合计30,367.746.95

(4)预收款项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预收账款分别为137,774.92万元、164,985.03万元和154,109.8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46%、8.64%和6.49%。

发行人预收款项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账龄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02,686.7066.63125,312.7575.95
账龄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2年27,547.7817.8812,939.997.84
2-3年4,939.573.214,925.022.99
3年以上18,935.7712.2821,807.2613.22
合计154,109.81100.00164,985.03100.00

发行人2019年末预收款项前五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预收款项总额的比例账龄期限款项性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7,773.815.041-3年动员预付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公路管理处业主5,900.003.831年以内动员预付款
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业主5,439.223.531-2年动员预付款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业主3,582.772.321-2年动员预付款
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主3,234.492.112-3年动员预付款
合计25,930.2916.83

(5)其他应付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36,894.27万元、180,653.55 万元和90,451.25万元,占发行人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52%、

9.46%和3.81%。2019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下降49.93%,,主要系发行人结清了较多应付工程履约保证金所致。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
应付利息2,550.282.822,424.411.34
应付股利335.080.37335.080.19
其他应付款87,565.8996.81177,894.0698.47
合计90,451.25100.00180,653.55100.00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
账面金额比例账面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年)20,634.1123.5682,705.4146.49
1-2年(含2年)30,311.1334.6248,836.9727.45
2-3年(含3年)17,341.5719.8019,249.1610.82
3年以上19,279.0822.0227,102.5215.24
合计87,565.89100.00177,894.06100.00

发行人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前五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名称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817.547.79往来款
福建省正源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2,973.203.40往来款
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606.681.83往来款
郝良全1,451.611.66往来款
新疆兵团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67.591.56往来款
合计14,216.6316.24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00,550.10万元、255,656.00万元和164,235.93万元,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2.32%、13.39%和6.92%。2019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35.7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偿还所致。

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保证借款50,400.9336,136.0059,400.10
信用借款109,785.00215,470.00135,400.00
质押借款4,050.004,050.005,750.00
合计164,235.93255,656.00200,550.10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543,959.09万元、605,354.68万元和1,150,455.10万元,分别占到负债总额的33.40%、31.71%和48.48%,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规模逐年增长。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1)长期借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454,620.00万元、499,744.00万元和812,868.86万元,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7.92%、26.18%和34.25%。发行人长期借款主要为到期期限长于一年的银行贷款,分为保证借款、信用借款和质押借款。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借款呈增长趋势, 2018年末长期借款较2017年末增加9.92%,2019年末长期借款较2018年末增加62.66%,主要系项目建设所需融资资金增加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保证借款374,625.86144,760.00210,990.00
信用借款420,993.00333,684.00219,680.00
质押借款17,250.0021,300.0023,950.00
合计812,868.86499,744.00454,620.00

备注:截至2019年末,保证借款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福建顺邵借款330,000.00万元提供60%保证。本公司为子公司鼎源融资、北新投资、蕴丰建设、兵团交建、北新岩土借款26,155.86万元、13,720.00万元、2,700万元、1,600.00万元、4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质押借款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昌吉项目公司以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项目应收账款为质押物,取得中国银行新疆分行17,250.00万元借款

发行人2019年末长期借款金额前五位情况

单位:万元

贷款单位借款起始日借款终止日利率(%)余额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9/9/182021/9/184.75%3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2019/11/152021/6/114.99%19,980.00
中国银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分行2017/11/222026/5/214.93%17,250.00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18/1/22021/1/24.99%15,300.00
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19/12/22021/12/24.99%15,000.00
贷款单位借款起始日借款终止日利率(%)余额
合计97,530.00

(2)应付债券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47,818.87万元、60,147.26万元和122,973.4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94%、3.15%和5.18%。2018年末较2017年末应付债券增加123,28.39万元,主要是公司发行“18北新路桥MTN001”,同时偿还“12北新债”所致。2019年末应付债券较2018年末增加62,826.17万元,主要是发行人发行“19北新路桥MTN001”公司债券所致。

(3)长期应付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27,911.89万元、23,136.13万元和168,404.43万元,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1%、1.21%和7.10%,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鼎源租赁向客户收取的融资租赁业务保证金及应付工程项目保证金。

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应付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2017年末
应付融资租赁款--69.66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8.8
融资租赁保证金17,753.6623,136.1327,851.03
应付工程项目保证金150,650.78--
合计168,404.4323,136.1327,911.89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股本89,820.6423.3789,820.6423.8356,137.9017.34
资本公积33,378.298.6844,513.8311.8178,660.4924.30
其他综合收益3,908.591.026,504.091.731,282.750.40
专项储备4,253.361.113,039.100.813,689.821.14
盈余公积5,236.881.364,469.051.194,020.931.24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未分配利润48,694.3712.6744,112.8311.7039,247.7812.13
少数股东权益199,125.5551.80184,446.0048.94140,627.6543.45
所有者权益合计384,417.69100.00376,905.55100.00323,666.321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5,292.1448.20192,459.5551.06183,038.6756.55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23,666.32万元、376,905.55万元和384,417.69万元,呈逐年递增态势。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主要由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构成。

(1)股本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的实收资本为89,820.64万元。发行人设立之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下属特种机械工程分公司经评估确认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价值6,206.85万元出资,按1:0.806767的折股比例折为5,007.48万股;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金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通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长安大学分别投入现金1,700.00万元、80.00万元、

40.00万元和30.00万元,按相同的折股比例分别折为1,371.51万股、64.54万股、

32.27万股和24.20万股。

根据2006年10月8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500.00万元,股东拟分两次缴足,首次认缴7,695.00万元,其余于2008年10月8日之前缴足。截至2006年10月8日,股东首次认缴出资7,695.00万元,其中以资本公积1,556.85万元转增股本;以未分配利润5,268.15万元转增股本;建工集团以经评估确认的机器设备增加投资870.00万元。发行人于2006年10月1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31,000.00万元,实收资本14,195.00万元。

根据2007年7月3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股东建工集团放弃已认缴尚未缴纳的出资额16,805.00万元,发行人于2007年11月14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14,195.00万元。

2009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1094号”文《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50.00万股;2009年11月3日,发行人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完成股票发行;2009年11月11日,发行人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8,945.00万元,其中社会公众股4,750.00万元。2009年12月2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经2010年7月10日第三届十六次董事会、2010年8月16日201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11年3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1年第54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2011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下达核准文件(证监许可[2011]631号)2011年7月11日,发行人以每股16.06元的价格,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完成股票发行。发行24,906,600股,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于2011年7月15日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希会验字(2011)第073号”验资报告。

经发行人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发行后的总股本214,356,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428,713,200股,工商变更手续于2011年9月26日完成。

经发行人2014年5月8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发行人将以2013年末的总股本428,713,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发行人总股本为557,327,160股。此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将由428,713,200元增加至557,327,160元,2014年6月10日发行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

经发行人2016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4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最终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051,863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51,863.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1,379,023.00元。

2017年11月22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希会验字(2017)0099号”验资报告。

2018年5月,经发行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以2017年末的总股本561,379,02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898,206,436股。2018年6月27日,发行人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89,820.64万元。

(2)资本公积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78,660.49万元、44,513.83万元和33,378.29万元,呈现下降趋势,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

24.30%、11.81%和8.68%。发行人资本公积主要由股本溢价和其他组成。发行人资本公积2018年较2017年同比下降43.41%,系3.37亿元转增股本以及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变动所致。2019年末较2018年底下降25.02%,主要系本期收购子公司北新投资股权收购价款大于净资产份额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资本公积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股本溢价9,435.8654,254.1454,254.14
其他23,942.4324,406.3524,406.35
合计33,378.2978,660.4978,660.49

(3)盈余公积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盈余公积金分别为4,020.93万元、4,469.05万元和5,236.8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1.24%、1.19%和1.36%,占比较小。

(5)未分配利润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39,247.78万元、44,112.83万元和48,694.3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12.13%、11.70%和

12.67%,公司未分配利润逐年增加,是净利润逐年累积所致。

(四)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盈利能力主要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1,112,635.541,025,271.80980,643.99
营业成本1,001,371.76920,150.20891,462.92
营业利润12,374.2712,662.8212,638.59
营业外收入3,281.962,899.952,176.99
投资收益919.92161.65158.91
利润总额14,490.0112,937.8712,193.31
净利润4,826.766,389.495,044.54
营业毛利率10.00%10.25%9.09%
总资产收益率0.19%0.30%0.26%
净资产收益率1.27%1.82%1.56%

注:上表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毛利率=10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净利率=100%*净利润/营业收入总资产报酬率=100%*EBIT/总资产平均余额,其中2017年总资产平均余额采用2017年期末数净资产收益率=100%*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其中2017年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采用2017年期末数

1、盈利情况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980,643.99万元、1,025,272.00万元和1,112,635.54万元,发行人各业务板块经营良好,营业收入总体呈现增长趋势。

近三年,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12,193.31万元、12,937.87万元和14,490.0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044.54万元、6,389.49万元和4,826.76万元。

发行人主要从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业务,兼具开展投资、融资租赁、建材租赁、汽车租赁、勘察设计等其他业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因行业原因,利润较低。

2、期间费用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费用9,918.626,712.855,011.30
管理费用43,538.5140,161.6034,719.44
财务费用25,653.2425,463.1118,353.09
合计79,110.3772,337.5658,083.83

近三年,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分别为58,083.83万元、72,337.56万元和79,110.37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5.92%、7.06%和7,11%。整体来看,三项费用的增长与企业建设规模的扩大相对应。

3、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支情况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投资收益919.92161.65158.91
营业外收入3,281.962,899.952,176.99
营业外支出1,166.222,624.902,622.27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58.91万元、161.65万元和919.92万元,主要是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变动所致。2017年-2019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176.99万元、2,899.96万元和3,281.96万元,主要是报废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和政府补助等。2017年-2019年,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622.27万元、2,624.90万元和1,166.22万元,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罚款和赔款等。

(五)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偿债能力主要指标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流动比率1.000.861.07
速动比率0.670.630.72
资产负债率86.06%83.51%83.42%
净资产收益率1.27%1.82%1.56%
总资产收益率0.19%0.28%0.26%
EBIT(亿元)44,197.1938,058.3930,073.86
EBITDA(万元)71,136.2358,171.6746,622.97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2.392.322.61

1、短期偿债能力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7、0.86和1.00,速动比率分别为0.72、0.63和0.67。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较为稳定,流动比率相对较好。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强,具备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2、长期偿债能力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3.42%、83.51%和86.06%,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与所处的行业特性有关。

2017-2019年,发行人EBIT分别为30,073.86万元、38,058.39万元和44,197.19万元,呈现一定的波动性,主要是受宏观整体经济环境影响所致。总体而言,发行人整体获利能力较强,为本期债券的及时偿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六)运营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运营能力主要指标

项目2019年2018年末2017年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4.393.413.65
存货周转率2.792.672.32
流动资产周转率0.950.900.91
总资产周转率0.440.480.56

2017-2019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5、3.41和4.39,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虽有一定的波动,但总体相对稳定。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主要包括工

程项目保证金和应收客户工程款等,此类应收账款回款较有保证,坏账风险较低。2017-2019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32、2.67和2.97,呈现一定的上升趋势。发行人存货占用水平较高,主要是发行人所处行业以及公司自身经营的特点所致。2017-2019年,发行人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91、0.90和0.95,总体较为稳定。2017-2019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56、0.48和0.44,主要系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扩张速度较快所致。

发行人作新疆最大的路桥施工企业之一,所涉及行业具有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慢的特点。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及自身业务发展的特点,发行人整体营运风险较低。

(七)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8,052.4675,356.2835,855.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9,064.92923,694.88887,177.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91,012.46848,338.60851,321.90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312,423.84-246,123.48-159,555.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909.9539,972.1145,585.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0,333.79286,095.59205,141.17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286,606.00169,392.62216,542.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2,559.67570,125.45490,764.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5,953.67400,732.82274,222.19

2017-2019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855.40万元、75,356.28万元和18,052.46万元,波动幅度较大。发行人2017年、2018年、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是因系本期收入规模较上年增加所致。

2017-2019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9,555.59万元、-246,123.48万元和-312,423.84万元,持续为负数,且缺口增大。发行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和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支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广平高速、渝长高速等项目陆续投入,投资活动现金流

出增加。2017-2019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6,542.40万元、169,392.62万元和286,606.00万元,波动幅度较大,主要与当年借款及还款安排有关。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和银行贷款收到的资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总体而言,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整体状况良好。随着发行人业务的进一步开拓,发行人将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入,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将会较大改善。

(八)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发行人未来五年发展定位是:通过发展路桥全产业链、投融资业务及外延并购业务,构建多元化、国际化产融结合新模式,打造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服务供应商,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综合建筑企业集团。

计划到“十三五”末,实现营业总收入200亿元,利润总额4亿元,人均产值达到400万元,处于行业中等水平,职工人均年收入10万元,将北新路桥打造成主业突出、业务多元、产业结构优良、管理先进、服务良好、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综合性建筑企业集团。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业务结构,项目储备充足,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所处行业的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七、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公司有息债务总额为1,224,504.79万元,其中间接融资1,104,504.79万元,直接融资余额120,000.00万元。

(一)间接融资情况

1、债务结构

发行人近三年间接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短期借款127,400.00110,050.0087,150.00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长期借款164,235.93255,656.00200,550.10
长期借款812,868.86499,744.00454,620.00
合计1,104,504.79865,450.00742,320.10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融资方式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27,400.00-----127,4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64,235.93-----164,235.93
长期借款-140,520.0074,032.79598,316.07812,868.86
发行债券60,000.0060,000.00---120,000.00
合计291,635.93200,520.00134,032.79598,316.071,224,504.79

2、间接融资明细

2019年末发行人银行贷款明细一览表

单位:万元

单位贷款行借款日到期日贷款余额担保方式
北新路桥本部华夏银行2019年6月24日2022年6月24日11,5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昆仑银行2019年1月30日2022年1月29日7,8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农业银行青年路支行2019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7日16,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北京银行2019年12月2日2021年12月2日15,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2019年11月21日2021年11月21日10,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中国进出口2019年9月18日2021年9月18日30,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广发银行2019年6月26日2021年6月26日11,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民生银行2019年6月14日2021年6月14日5,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2019年11月15日2021年6月11日20,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商业银行2019年5月31日2021年5月31日4,9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哈密银行2019年3月14日2021年3月14日9,95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华夏银行2018年1月2日2021年1月2日16,2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2018年12月28日2020年12月28日9,98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民生银行2018年11月30日2020年11月30日9,9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招行人民路支行2018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4日1,76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上海浦发2019年10月31日2020年10月30日10,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招行人民路支行2019年10月23日2020年10月23日23,000.00
北新路桥本部中国银行2019年9月30日2020年9月24日10,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兴业银行2017年8月18日2020年8月18日15,5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广发银行2018年8月10日2020年8月10日27,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中信银行2019年11月28日2020年7月25日5,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兴业银行2017年7月19日2020年7月18日13,5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中国进出口2018年7月6日2020年7月6日30,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上海浦发2019年4月24日2020年4月24日10,0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平安银行2017年4月18日2020年4月16日7,5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农业银行青年路支行2018年3月26日2020年3月26日13,400.00信用借款
北新路桥本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2019年1月21日2020年1月20日10,000.00信用借款
北新投资公司北京银行2019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18日10,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北新投资公司华夏银行2019年9月2日2021年9月2日3,72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北新投资公司交通银行2019年12月19日2020年12月19日16,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北新投资公司兴业银行2019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0日4,4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北新投资公司华夏银行2019年2月3日2020年11月30日4,1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北新投资公司兴业银行2019年9月26日2020年9月26日4,4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北新投资公司华夏银行2018年9月21日2020年9月21日3,06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北新投资公司兴业银行2019年8月30日2020年8月29日11,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北新投资公司民生银行2019年9月17日2020年7月17日3,6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北新投资公司华夏银行2018年6月7日2020年6月7日3,36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北新投资公司交通银行2018年5月18日2020年1月19日4,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兵团交建昆仑银行2019年3月4日2021年3月5日1,8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兵团交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2019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0日3,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兵团交建广发银行2019年9月6日2020年9月5日5,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兵团交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2019年7月29日2020年7月29日1,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兵团交建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2019年7月3日2020年7月2日2,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兵团交建交通银行2019年6月12日2020年6月11日3,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兵团交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苑支行2019年5月31日2020年5月31日3,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兵团交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苑支行2019年3月7日2020年3月7日2,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昌吉市北新路桥建设中国银行新疆分行2017年11月22日2026年5月21日21,300.00抵押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6年7月29日2041年7月28日12,858.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2016年7月29日2041年7月28日6,5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6年7月29日2041年7月28日3,214.5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6年7月29日2041年7月28日3,214.5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2016年7月29日2041年7月28日4,713.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6年12月15日2041年7月28日8,572.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2016年12月15日2041年7月28日4,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6年12月15日2041年7月28日2,143.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6年12月15日2041年7月28日2,143.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2016年12月15日2041年7月28日3,142.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月16日2041年7月28日11,143.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月16日2041年7月28日3,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2017年1月16日2041年7月28日1,7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月16日2041年7月28日2,786.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7年1月16日2041年7月28日2,786.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月16日2041年7月28日4,085.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3月28日2041年7月28日6,429.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3月28日2041年7月28日3,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3月28日2041年7月28日3,215.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3月28日2041年7月28日2,356.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5月15日2041年7月28日5,786.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2017年5月15日2041年7月28日1,8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5月15日2041年7月28日1,414.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6月15日2041年7月28日9,644.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6月15日2041年7月28日3,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6月15日2041年7月28日2,356.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7月14日2041年7月28日1,285.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2017年7月14日2041年7月28日3,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7月14日2041年7月28日2,572.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7年7月14日2041年7月28日5,787.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7月14日2041年7月28日2,356.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9月22日2041年7月28日4,297.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9月22日2041年7月28日2,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9月22日2041年7月28日1,048.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7年9月22日2041年7月28日1,048.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9月22日2041年7月28日1,607.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0月27日2041年7月28日4,286.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0月27日2041年7月28日2,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0月27日2041年7月28日2,143.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0月27日2041年7月28日1,571.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1月20日2041年7月28日6,429.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1月21日2041年7月28日3,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1月20日2041年7月28日1,072.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7年11月20日2041年7月28日2,143.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2017年11月20日2041年7月28日2,356.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1月12日2041年7月28日9,858.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1月15日2041年7月28日9,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1月15日2041年7月28日2,678.5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8年1月15日2041年7月28日3,750.5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1月15日2041年7月28日4,713.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5月2日2041年7月28日4,286.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剑州支行2018年5月2日2041年7月28日2,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5月2日2041年7月28日1,071.5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8年5月2日2041年7月28日1,071.5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邵武市支行2018年5月2日2041年7月28日1,571.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6月1日2041年7月28日6,429.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6月1日2041年7月28日1,607.5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8年6月1日2041年7月28日1,607.5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邵武市支行2018年6月1日2041年7月28日2,356.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7月9日2041年7月28日8,572.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7月9日2041年7月28日2,143.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8年7月9日2041年7月28日2,143.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8年7月9日2041年7月28日4,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8年7月9日2041年7月28日3,142.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8日2041年7月28日3,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8月8日2041年7月28日75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8年8月8日2041年7月28日75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省分行2018年8月9日2041年7月28日1,4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8年8月8日2041年7月28日1,1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10日2041年7月28日9,858.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9月10日2041年7月28日2,464.5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8年9月10日2041年7月28日2,464.5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省分行2018年9月10日2041年7月28日4,6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8年9月10日2041年7月28日3,613.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5日2041年7月28日6,43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11月15日2041年7月28日1,62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8年11月15日2041年7月28日1,62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省分行2018年11月15日2041年7月28日3,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8年11月15日2041年7月28日2,33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0日2041年7月28日8,57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8年12月10日2041年7月28日2,145.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8年12月10日2041年7月28日2,145.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8年12月10日2041年7月28日4,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8年12月10日2041年7月28日3,14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29日2041年7月28日14,982.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福建省分行2019年7月29日2041年7月28日3,755.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9年7月29日2041年7月28日3,755.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9年7月29日2041年7月28日7,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9年7月29日2041年7月28日5,508.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剑州支行2018年6月4日2041年7月28日3,000.00建工集团担保借款
四川北新天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19年3月25日2020年3月24日200,000.00信用借款
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建新成功村镇银行2019年11月26日2021年11月25日45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19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2日7,7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19年9月30日2022年9月29日10,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2019年3月27日2022年3月16日10,0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2019年5月30日2022年2月20日6,672.79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18年6月25日2021年6月25日1,4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18年4月10日2021年4月10日2,76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017年9月30日2020年9月27日1,92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2017年8月15日2020年7月26日5,414.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2017年8月10日2020年7月26日4,9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2016年6月16日2020年6月20日1,07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江北支行2019年5月9日2047年10月30日28.00信用借款
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2019年6月20日2047年10月30日5,900.00信用借款
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2019年6月26日2047年10月3012,000.00信用借款
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2019年7月31日2047年10月30日11,000.00信用借款
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巫山支行2019年8月30日2047年10月30日7,800.00信用借款
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江北支行2019年12月19日2047年10月30日4,740.00信用借款
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巫山支行2019年12月19日2047年10月30日3,420.00信用借款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2019年11月8日2020年11月8日1,000.00信用借款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2019年2月27日2021年1月28日2,700.00北新路桥担保借款
合计1,104,504.79

(二)直接融资情况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直接融资规模12亿元,债券余额12亿元目前发行人按照相关机构要求履行发行人职责,按期支付利息,未发生不良记录。发行人直接融资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直接融资明细表

单位:亿元

发行人证券名称发行规模利率期限起止日期兑付情况
北新路桥18北新路桥MTN0016.006.8%3年2018.11.22-2021.11.22尚在存续期
北新路桥19北新路桥MTN0016.006.5%3年2019.4.9-2022.4.9尚在存续期
合计12.00

(三)其他融资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吸收公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八、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公司财务结构的变化。下表模拟了公司的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总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构在以下假设的基础上产生的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亿元计入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亿元,拟用于偿还“一带一路”项目金融机构借款;

5、本期债券在2019年12月31日完成发行并且清算结束。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本期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
原报表模拟报表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1,222,938.851,222,938.85-
非流动资产1,534,569.901,534,569.90-
资产总计2,757,508.752,757,508.75-
流动负债1,222,635.961,192,635.96-30,000.00
非流动负债1,150,455.101,180,455.1030,000.00
负债合计2,373,091.062,373,091.06-
资产负债率86.06%86.06%-
流动比率1.001.030.03个百分点
速动比率0.670.680.01个百分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19年审计报告日(2020年4月27日),公司无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对内对外担保情况

1、对内担保

公司为子公司的部分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末,对内担保金额为143,426.79万元,担保情况列示如下: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对内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贷款行名称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完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1,000.002019.7.292020.7.2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2,000.002019.7.32020.7.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苑支行3,000.002019.5.312020.5.3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苑支行2,000.002019.3.72020.3.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交通银行3,000.002019.6.122020.6.1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广发银行5,000.002019.9.62020.9.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3,000.002019.12.112020.12.1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昆仑银行1,800.002019.3.42021.3.5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华夏银行3,360.002018.6.72020.6.7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交通银行4,000.002018.5.182020.1.19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华夏银行3,060.002018.9.212020.9.21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华夏银行4,100.002019.2.32020.11.30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兴业银行11,000.002019.8.302020.8.29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华夏银行3,720.002019.9.22021.9.2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民生银行3,600.002019.9.172020.7.17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兴业银行4,400.002019.9.262020.9.26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北京银行10,000.002019.11.182021.11.18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兴业银行4,400.002019.12.112020.12.10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交通银行16,000.002019.12.192020.12.19
重庆蕴丰建设工交通银行2,700.002019.2.272021.1.28
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建新成功村镇银行450.002019.11.262021.11.25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1,920.002017.9.302020.9.27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1,070.002016.6.162020.6.20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5,414.002017.8.152020.7.26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4,900.002017.8.102020.7.26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760.002018.4.102021.4.10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1,400.002018.6.252021.6.25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10,000.002019.3.272022.3.16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6,672.792019.5.302022.2.20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10,000.002019.9.302022.9.29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7,700.002019.12.122022.12.12
合计143,426.79

2、对外担保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发行人与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之定金合同纠纷2013年8月29日,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中标四川省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BOT项目(以下简称“巴万高速项目”)法人,并在实际履行中将巴万高速项目指定由其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房公司”)负责实施。2013年10月14日,发行人(以下简称“原告”)与中新房公司签订《四川巴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约定设立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且在第三人设立后,中新房公司将其全部合同权利与义务整体转移于第三人继受,同时协议约定原告交付立约定金20,000.00万元后,与第三人签订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原告分别于2013年10月25日、2013年12月12日向第三人指定的定金收

款账户转入3,000.00万元、17,000.00万元人民币,至此原告立约定金交付义务履行完毕,但第三人未能依据协议履行其义务。经原告数次催告,被告于2014年11月15日向原告发来《复函》,确认由于被告及第三人没有巴万高速项目的实际履行能力,巴万高速项目招标人于2015年11月19日解除了与被告及第三人签订的《巴中至万源公司公路BOT项目投资协议》及《巴中至万源公司公路BOT项目特许权协议》。

至此,由于被告及第三人原因未能履行协议义务,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2016年12月26日,发行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列为被告,项目公司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1)判令被告履行定金担保责任,双倍返还原告定金人民币4亿元;(2)判令被告以20,000.00万元定金本金为基数,按照其从收取到执行兑付之日的实际占用期间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3,744.5万元;(3)判令第三人对被告上述两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及第三人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2016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本案件,并向发行人出具了“案号(2016)京民初96号”《受理通知书》。

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京民初96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4月3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终1311号],裁定: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截至目前,本案尚未执行,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除上述案件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或有事项

发行人于2020年3月11日发布《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发行人以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重庆北新渝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交易标的交易作价为108,170.97万元,其中以股份支付84,170.97万元,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10,800.00万元,以现金支付13,200.00万元。同时,发行人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4,970.97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含可转换债券转股) 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2020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许可【2020】1005号批复核准本次交易。

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发布《关于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北新渝长100%股权,北新渝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7月20日,发行人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156,451,617股。2020年8月3日,发行人完成本次购买资产之新增可转债的登记托管手续,新增发行可转债10,800.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054,658,053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十、公司资产权利限制情况

(一)货币资金受限情况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中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24,990.99万元,全部为保证金等用途受限货币资金,占货币资金余额比例为7.78%。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余额
银行存款306.01
履约保函保证金1,230.05
预付款保函保证金1,014.7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2,440.20
合计24,990.99

(二)抵/质押情况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不存在资产被抵押、质押的情形。

(三)其他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十、发行人2020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2020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2020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402,272.88321,195.36
应收票据485.00480.00
应收账款185,384.10192,953.39
应收款项融资520.002,837.00
预付款项54,589.1045,880.59
其他应收款94,164.0488,949.06
存货251,089.65409,114.22
合同资产208,544.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3,872.4783,872.47
其他流动资产70,219.4077,656.76
流动资产合计1,351,140.651,222,938.85
长期应收款258,279.81230,468.15
长期股权投资62,804.6262,804.62
固定资产106,190.62107,242.30
在建工程481,312.99433,040.08
无形资产533,050.30551,136.48
商誉858.23858.23
长期待摊费用12,333.3113,889.52
递延所得税资产21,203.7113,425.80
其他非流动资产127,334.54121,704.73
非流动资产合计1,603,368.141,534,569.90
资产总计2,954,508.782,757,508.75
短期借款161,400.00127,400.00
应付票据239,291.26202,639.84
应付账款345,050.60436,787.62
预收款项19,571.16154,109.81
合同负债228,193.65-
应付职工薪酬10,895.2410,542.36
应交税费12,559.016,070.00
其他应付款66,934.4890,451.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5,496.76164,235.93
其他流动负债30,178.3130,399.15
流动负债合计1,289,570.461,222,635.96
长期借款931,162.80812,868.86
应付债券123,653.43122,973.43
长期应付款177,492.04168,404.43
预计负债11,983.3910,697.80
递延收益3,984.093,648.74
其他非流动负债31,861.8431,861.84
非流动负债合计1,280,137.591,150,455.10
负债合计2,569,708.042,373,091.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89,820.6489,820.64
资本公积33,378.2933,378.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853.043,908.59
专项储备4,662.604,253.36
盈余公积5,236.885,236.88
未分配利润49,093.2748,694.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6,044.72185,292.14
少数股东权益198,756.02199,125.55
所有者权益合计384,800.74384,417.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954,508.782,757,508.75

发行人2020年1-3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
一、营业总收入91,198.56143,385.38
其中:营业收入91,198.56143,385.38
二、营业总成本91,664.85141,797.32
其中:营业成本76,876.81126,250.48
税金及附加538.21615.50
销售费用1,424.401,194.62
管理费用7,305.269,392.6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5,520.174,344.04
其中:利息费用6,639.695,612.71
利息收入1,054.301,760.85
加:其他收益5.29318.78
投资收益-808.68
三、营业利润524.583,500.04
加:营业外收入245.60554.43
减:营业外支出125.44227.81
四、利润总额644.743,826.66
减:所得税费用615.371,929.48
五、净利润29.361,897.1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29.361,897.18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8.90654.91
2.少数股东损益-369.541,242.2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5.56106.38
七、综合收益总额-26.192,003.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43.34761.2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69.541,242.27

发行人2020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3,892.63243,276.06
收到的税费返还-47.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36.7614,516.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5,329.38257,840.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1,307.49262,484.0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941.1613,803.94
支付的各项税费5,924.1111,865.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70.5319,856.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0,843.29308,010.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513.91-50,169.8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9.22285.9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71.7413,628.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90.9613,914.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2,909.9439,311.85
投资支付的现金-18,890.7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519.47888.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429.4059,091.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538.45-45,177.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7,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2,880.00251,28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2,880.00258,28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9,325.2445,621.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215.515,290.5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540.7550,911.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339.25207,368.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4.80141.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4,341.69112,163.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6,204.37317,693.6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0,546.06429,857.03

发行人2020年3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3,264.80166,784.49
应收账款296,190.18265,495.16
应收款项融资2,285.001,062.00
预付款项63,080.5159,250.56
其他应收款265,432.43232,079.08
存货37,865.50166,946.20
合同资产157,577.80-
其他流动资产25,567.6924,746.56
流动资产合计1,059,263.91944,364.0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32,904.2431,312.50
长期股权投资460,101.15445,599.33
固定资产22,006.6922,644.41
在建工程6.956.95
无形资产250.84240.89
长期待摊费用5,895.077,291.51
递延所得税资产6,464.626,464.62
其他非流动资产4,500.0097,602.49
非流动资产合计532,129.55611,162.69
资产总计1,591,393.461,555,526.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4,000.0068,000.00
应付票据65,035.22118,072.90
应付账款297,646.33334,010.32
预收款项1,020.7784,877.63
合同负债197,395.17-
应付职工薪酬4,431.474,165.98
应交税费1,550.06141.71
其他应付款312,640.72255,678.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0,692.76109,785.00
其他流动负债23,033.3825,281.06
流动负债合计1,147,445.871,000,012.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67,000.00176,105.00
应付债券123,653.43122,973.43
长期应付款99.47105,236.46
递延收益113.00113.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90,865.90404,427.90
负债合计1,438,311.771,404,440.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89,820.6489,820.64
资本公积23,490.3323,490.33
减:库存股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3,862.123,917.67
专项储备3,226.822,916.35
盈余公积5,315.515,315.51
未分配利润27,366.2625,625.58
所有者权益合计153,081.68151,086.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91,393.461,555,526.73

发行人2020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
一、营业收入74,164.0495,257.41
减:营业成本65,515.3989,597.14
税金及附加239.59227.2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3,130.514,485.98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4,480.552,263.64
其中:利息费用6,971.263,182.00
利息收入2,961.321,073.89
信用减值损失1,238.30426.20
二、营业利润2,036.29-890.35
加:营业外收入86.13393.95
减:营业外支出46.19149.29
三、利润总额2,076.24-645.69
减:所得税费用335.55265.92
四、净利润1,740.69-911.6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1,740.69-911.6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5.56106.38
六、综合收益总额1,685.13-805.23

发行人2020年1-3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1,827.85191,693.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56.643,779.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784.49195,473.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5,383.67161,236.6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403.186,915.19
支付的各项税费2,529.562,925.5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885.6221,175.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202.03192,25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17.553,220.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9.22113.6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223,913.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1.471,505.88
投资支付的现金14,501.8222,390.7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91.74338.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485.0324,235.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65.81-20,321.4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2,000.0028,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000.0028,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4,197.2420,4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464.353,092.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661.5923,492.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338.414,507.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4.80141.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509.84-12,452.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5,639.72178,640.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3,149.57166,188.41

(二)发行人2020年1-3月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2020年1-3月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年3月末/2020年1-3月
流动比率(倍)1.05
速动比率(倍)0.85
资产负债率(%)86.98
存货周转率(次)0.2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48
总资产周转率(次)0.03
营业总收入(万元)1,112,635.54
净利润(万元)4,826.76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一带一路”项目金融机构借款。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亿元拟用于偿还“一带一路”项目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人承接的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前工程S2标、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第DWGJ-1标、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6标、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第WKGJ-7标、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第KYMGJ-4标。上述5个项目均属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规划(2016—2030年)》重点建设项目。

本期债券拟偿还有息债务清单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贷款行贷款余额借款期限贷款用途担保方式年利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10,000.002019.10.30-2020.10.30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6标备料(2020.8)无担保4.5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23,000.002019.10.23-2020.10.23无担保4.35%
合计33,000.00

若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与公司预计不符,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其他“一带一路”有息债务。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核准的用途,不用于弥补

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一带一路”项目情况如下:

“一带一路”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公路等级长度签约合同价
1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前工程S2标铁路工程164.90km136,443.59
2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第DWGJ-1标高速公路24.20km44,433.58
3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6标高速公路、二级公路改建21.50km,新建6.48km,改移G312线6.80km59,279.41
4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第WKGJ-7标高速公路31.50km69,728.27
5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第KYMGJ-4标高速公路50.67km49,252.96

1、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前工程S2标段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东南部,地处新疆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境内。新疆段线路东起青海省茫崖石棉矿,进入新疆境内线路穿越阿尔金山,先后经过巴什考供、米兰、若羌、铁干里克、尉犁,西抵库尔勒市(省区界DK508+600~南疆K456+894),正线长度约708.182公里。全线分布车站90处,全线特大桥、大中桥总长99.398km/451座,占线路总长的8.18%,项目总投资约为376.40亿元。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国铁I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

(4)限制坡度:6‰,茫崖湖至米兰16‰。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1200米、困难800米。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HX系列。

(8)牵引质量:4000吨。

(9)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双机880米。

(10)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其中S2标段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范围内DK901+600~库尔木依(不含)(DK901+600~DK1066+500),约164.9正线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征地拆迁:建筑工程(改移道路、砍伐、挖根、管线路防护、既有建筑物拆除后的垃圾清运、渠道改移)、迁改工程(通讯线路迁改;电力线路迁改;给排水管道、灌溉管道、油气管道等管线迁改工程)、青苗补偿(铁路用地界以外修建正式工程发生的青苗补偿);路基及附属工程约162.83路基公里;桥涵工程(不含制架梁、支座、桥面系):梁式桥2.068km/17座、箱形桥9座、涵洞170座;其他运营生产设施及建筑物:站场建筑(站台墙、地道、综合管沟)、站场附属工程(排水沟、排水管);大临及过渡工程:汽车运输便道、混凝土搅拌站工程;安全生产费等。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29日收到乌鲁木齐铁路局出具的《中标通知书》。2016年1月9日,乌鲁木齐铁路局格库铁路新疆建设指挥部与发行人签署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136,443.5887万元。

2、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第DWGJ-1标段

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对既有吐乌大高速乌鲁木齐至大黄山段进行“四改八”改造,路线起于阜康市境内幸福路口互通立交,路线终点与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上沙河互通改造衔接。路线全长约101km。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局部采用分离式路基),设计速度为120km/h。主要控制点:甘河子互通立

交、S303省道、上户沟互通、五工梁互通、天池互通、阜康产业园、防洪渠、六运路分离立交、十运路分离立交、高压线等。其中第DWGJ-1标段,起于甘河子互通幸福路口枢纽西侧,终于甘河子互通式立交东侧,路线全长约24.200km,分离式路基,路基宽度2×20.75m。主要工程内容为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该项目于2016年10月2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2016年11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与发行人签署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44,433.5836万元。

3、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第XWGJ-6标段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5〕20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小草湖以东约2km处,与吐鲁番至小草湖高速公路项目终点相接,终点通过乌拉泊西枢纽互通与乌鲁木齐市绕城高速相接。主线长约121km,公路等级为双向八车道/六车道高速公路,改移G312共计约34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中间控制点:小草湖、达坂城、二十里店、盐湖化工厂、104团、苇湖湿地、风力发电区、750KV凤达线、S116线、乌鲁木齐河、甘河子水源保护地、乌拉泊国际物流基地。

该项目于2016年10月2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2016年11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与发行人签署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59,279.4082万元。

4、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第WKGJ-7标

段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西山互通立交,与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终点相接,乌奎高速K3604+472.023处,终点位于奎屯河大桥西岸与奎赛高等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241.927km,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局部采用分离式路基)。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主要中间控制点有:西站、头屯河、昌吉、三屯河、呼图壁、玛纳斯、塔西河、玛纳斯、玛纳斯河、石河子市、金沟河、沙湾县、安集海镇、奎屯市。其中第WKGJ-7标段(K3786+000~K3817+500),起点位于安集海镇以东约 6 公里,乌奎高速K3786+000处,止于乌奎高速公路K3817+500 处,路线长度31.501km。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2米(整体式)/13.25+26+13.25(分离式)。主要中间控制点有:安集海镇、兰新铁路。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该项目于2016年9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2016年9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与发行人签署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69,728.2662万元。

5、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第KYMGJ-4标段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012线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6〕13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

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起于疏勒县南,与G3012喀什至疏勒段高速公路终点相接,止于墨玉县西南,与G3012墨玉至和田段高速公路起点相接,路线全长434.314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100km/h(利用段),其中,疏勒至英吉沙、莎车至叶城长

135.902km为完全利用段,整体式路基宽26m;英吉沙至莎车、叶城至皮山、木奎拉乡至木吉乡、藏桂至昆玉市段长185.879km,分离式路基宽13m(利用既有一期工程)+13.25m(新建);叶城过境段、皮山过境、木吉乡至藏桂乡、昆玉市过境、昆玉市至墨玉段112.534km为新建路基段,整体式路基宽26m。设2条连接线,分别为阿克陶互通连接线、皮山互通连接线,总长约20.5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12m。全线设16处互通立交。其中KYMGJ-4标段全长50.67km,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工程内容包括: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该项目于2017年6月1日收到《中标通知书》。2017年6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与发行人签署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49,252.9612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017年8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发布《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国际交通枢纽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疆交通在全国综合交通网络布局中“末端型”状况得到初步改变,“亚欧交通枢纽中心”地位和作用初步显现。《规划》提出,新疆将构建形成“四廊四轴四层级、双环闭合互联型”的综合交通网络空间格局,形成“东西两面辐射、南北双向畅通、枢纽集疏便利”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交通枢纽中心。发行人参与建设了其中5条公路铁路建设拓建工程。

1、完善“四廊四轴”综合运输通道布局

“四廊四轴”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北通道、丝绸之路经济带中通道、丝绸之路经济带南通道、丝绸之路经济带西南通道4条“东西畅通”的综合交通走廊。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位于四条“东西畅通”综合交通走廊中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南通道。该通道位于我国珠三角地区与印度洋国家之间重要的国际物流通道,主要由铁路、公路、民航多种运输方式组成。该通道依托沿江综合运输大通道(西延线),连接红其拉甫、伊尔克什坦、卡拉苏、喀什、阿克苏、铁门关、库尔勒、昆玉、和田、若羌、格尔木、成都,向东连接长江经济带,向西从红其拉甫、卡拉苏、伊尔克什坦、别迭里等口岸出境,至南亚、中西亚等地区。

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以及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位于四条“东西畅通”的综合交通走廊中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中通道。该通道定位于长三角经济圈与中亚、欧洲的资源能源通道,主要由铁路、公路、民航三种运输方式组成。该通道依托国家路桥综合运输大通道,链接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精河、奎屯、石河子、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兰州、西安,向东延至陇海经济带以及长三角经济圈,向西从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口岸出境,经哈萨克斯坦连接中西亚和欧洲。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位于四条“贯通南北”综合交通轴线中的沿边开发开放国防交通轴线。该通道定位于我国延边开发开放国防通道,主要由铁路、公路、民航运输方式组成。该通道北起中俄边界的吉克普林口岸,途径哈巴河、吉木乃、和布克赛尔、塔城、博乐、双河、可克达拉、霍尔果斯、昭苏、温宿、阿克苏、阿合奇、喀什英吉沙、叶城、康西瓦,南至和田地区泉水沟,与西藏日土县相连。

发行人5个公路铁路项目建设布局覆盖了丝绸之路经济带中通道、南通道以及沿边开发开放国防交通轴线,是“四廊四轴”综合运输通道规划布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2、连通“四层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提出,新疆将规划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国际性、国家级、区域级、地区级“四层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乌鲁木齐和喀什将建设成为两个国际性枢纽。以乌鲁木齐为核心的国际性枢纽,定位于亚欧国际交通枢纽,主要以乌鲁木齐为核心节点,涵盖昌吉市、吐鲁番市、石河子市、阜康市以及五家渠市等周边地市的主要节点。凭借不断提升的城市、产业、金融、贸易、文化、国际合作等实力,打造成我国“一带一路”西向开放的源生性、内陆型国际综合交通枢纽,成为欧洲和中西亚地区进出中国的门户枢纽,人流、物流和信息流转换中心。以喀什为核心的国际性枢纽,定位于沟通两洋交通枢纽,主要以喀什为核心节点,涵盖疏附、疏勒、阿图什、阿克陶、乌恰等周边节点以及红其拉甫、卡拉苏、伊尔克什坦、吐尔尕特等重要口岸,充分利用内陆经济特区等政策优势,打造成为我国“一带一路”西向开放的源生性、口岸中转型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强化我国与中亚、西亚国家以及印度洋方向的人员物资交往流通。

“四层级”综合交通枢纽还包括五个国家级枢纽和七个区域级综合交通枢纽,以及若干个地级枢纽。五个国家级枢纽分别为:以伊宁为核心的伊霍组合枢纽、哈密枢纽、以库尔勒为核心节点的组合枢纽、以克拉玛依为核心的克奎乌组合枢纽、以阿勒泰为核心的阿北组合枢纽。七个区域级综合交通枢纽分别为:塔城、博乐、阿克苏、和田、若羌、吐鲁番、石河子。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连通了库尔勒国家级枢纽和若羌等区域性枢纽;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高速公路、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以及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高速公路则将国际性交通枢纽乌鲁木齐与周边吐鲁番、奎屯、若羌等区域性枢纽想连接;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则将南疆的国际性枢纽喀什与周边区域性枢纽相连接,能极大改善“四层级”的交通枢纽布局状况。

3、助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新疆发展稳定,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当前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南北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过大,特别是南疆四地州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条件薄弱,民生建设不足,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限,人均生产总值仅占全疆的43%,贫困面大、程度深,占全疆扶贫人口的85%。同时,新疆城镇化水平不高,工业化仍处于初级阶段,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产业发展滞后,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环境约束日益严格。这就要求统筹民族、经济、社会、生态、国防等协调发展,加快新疆综合交通发展,打通南北疆运输通道,加大南疆地区交通建设力度,强化交通覆盖广度和通达深度;优化北疆地区交通布局,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深化城镇交通一体化、兵地交通融合化发展,推进沿边及国防交通设施建设,着力推动具有国土空间开发、产业布局、戍边守土及惠及各族人民作用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更高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对于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国防保障的基础支撑和引导作用。发行人的5个铁路公路建设横跨南疆北疆、汉族聚居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城市农村等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加强区域间资源流通和社会交流水平,促进各地社会经济等领域协调发展,对新疆社会的稳定发展、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选定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担任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管。

三、募集资金应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按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00增

加至1.03,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二)对公司负债期限结构的影响

以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86.06%,保持不变。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发行人所处行业资金需求量较大,而我国货币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提高公司融资成本,因此公司亟需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公司通过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利率上升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一带一路”项目金融机构借款。本期债券的发行可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改善公司的债务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盈利水平提升;锁定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经营的稳健和安全。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或“本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置备于发行人办公场所,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发行人已为本次债券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本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前款所称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第五条 本规则中提及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指除下述债券之外的一切已发行的本次债券:

(一)已兑付本息的债券;

(二)已届本金兑付日,兑付资金已由发行人向兑付代理人支付并且已经可以向债券持有人进行本息兑付的债券。兑付资金包括该债券截至本金兑付日的根据本次债券条款应支付的任何利息和本金;

(三)其他不具备有效请求权的债券。

第六条 除非本规则其他条款另有定义,本规则中使用的已在《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定义的词语,应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二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第七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就下列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一)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二)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当发行人已经或预计未能按约定按期支付债券本息时,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五)当发行人因减资、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六)当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事项时,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七)当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时,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八)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时,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九)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事项;

(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应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其他事项;

(十一)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第八条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本规则第七条(第九款除外)所述事项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前款规定的事项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简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或决议方式,但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

第九条 发生本规则第七条第九款事项的,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

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第十条 如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未能按本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发行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本规则规定的方式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

第十一条 受托管理人或者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人(以下简称召集人)应至少在会议召开日之前10个交易日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债券发行情况;

(二)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四)会议召开形式。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结合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五)会议拟审议议案;

(六)会议议事程序,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项;

(七)债权登记日:应当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债权登记日为准;

(八)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九) 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十)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十一)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告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的,召集人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原因,新的会议召开时间应当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除外),并且不得因此而变更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第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于债权登记日当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第十四条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为发行人住所地或受托管理人住所地。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召集人提供,相关场租费用应当由发行人承担。第四章 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第十五条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和本规则的约定,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第十六条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提出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发行人、提议人及其他相关方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议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七条 会议拟审议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公告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十八条 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

第十九条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

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第二十条 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第二十一条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 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其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第二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和决议的合法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拟审议议案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

第二十五条 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第二十六条 应召集人要求,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称“发行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应对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询问作出解释和说明。

召集人认为必要的,可以邀请政府或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二十七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席,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第二十八条 会议主席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名称(或姓名)及其身份证明文件、持有或者代表的债券本金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等事项。

第二十九条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第三十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及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第三十一条 若在原定会议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未达到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将再次开会日期、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审议的事项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公告。议案未按

规定公告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再次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及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第三十二条 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会议可以休会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继续召开会议不得对本次会议已经否决的事项再次做出决议。

第六章 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第三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对议案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或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的,应当回避表决。

第三十四条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

第三十五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两名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第三十六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十七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主席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

上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当载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八条 会议主席对决议结果存在质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决议结果存在质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第三十九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前款所称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

第四十条 债券持有人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第四十一条 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二) 会议有效性;

(三) 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第四十二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出席会议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占发行人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的比例;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召集人名称或姓名;

(三)会议主席、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和监票人的姓名以及会议议程;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等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受托管理人保存。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至少为本次债券到期之日起十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规则,受本规则之约束;本规则自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四十五条 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按规定和约定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

持有人会议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落实的,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予以披露。

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未按规定或约定落实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法定或约定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接受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并配合推动决议的落实,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发行人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协议”)。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本节仅列示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置备于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中国银河证券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银河证券受聘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证券公司之一,在国内债券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具有丰富的债券项目承销经验。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邮编:100033

联系人:权浩庆、张帆、王宇、杜奕

联系电话:010-83574533

传真:010-66568704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除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之外,截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利害关系。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规定外,募集说明书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协议。

“本次债券”系指发行人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开发行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系指本次债券项下分期发行的任意一期债券;如本次债券一次性发行,则指本次债券。

“本期未偿还债券”系指除下述债券之外的一切已发行的本次债券:(1)已兑付本息的债券;(2)已届本金兑付日,兑付资金已由发行人向兑付代理人支付并且已经可以向债券持有人进行本息兑付的债券。兑付资金包括该债券截至本金兑付日的根据本次债券条款应支付的任何利息和本金;(3)其他不具备有效请求权的债券。

“公司章程”系指现行有效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款项”系指本次债券发行所募集的全部款项,其金额应等于发行价格乘以本次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量(张数)。

“债券持有人”系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债券受托管理人”系指发行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为债券持有人聘请的受托管理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本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系指《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系指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证券登记机构”系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协议项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

第二条 受托管理事项

2.1 主承销商完成发行人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尽职调查、发行文件制作及审查等内部流程且内核机构批准本次发行。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2.2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以下合称“规定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3 根据规定和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作为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处理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且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为避免歧义,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其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发生或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

第三条 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发行人应当根据规定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3.2 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规定和约定。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提供相关资金划转明细文件。

3.3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4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三)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五)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七)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八)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九)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十)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十一)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

(十二)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三)增信机构(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十五)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十六)发行人经营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十七)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十八)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十九)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3.5 发行人应当协助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应每年(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间隔更短的时间)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或促使登记公司提供)更新后的债券持有人名册。经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应提供关于尚未注销的自持债券数量(如适用)的证明文件。

3.6 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3.7 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应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因履行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或采取财产保全(包括提供财产保全担保)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应告知债券受托管理人所在地证监局、发行人所在地证监局、中国证券业协会、债券交易场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本次债券设定增信的发行人,应当敦促增信机构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了解、调查增信机构的资信状况;要求增信机构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期报告及征信报告等信息;协助并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增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3.8 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落实全部或部分偿付及实现期限、增信机构或其他机构代为偿付安排、重组或者破产安排等相关还本付息及后续偿债措施安排并及时报告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次债券的后续偿债措施安排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应告知受托管理人所在地证监局、发行人所在地证监局、中国证券业协会、债券交易场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3.9 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债券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

3.10 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3.11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3.12 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第4.17条的规定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3.13 发行人在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二)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三)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影响偿债能力和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五)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3.14 发行人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有关规定,在预计发生或已知晓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按要求完成重大事项的披露义务。

3.15 发行人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进行信用风险监测、排查与分类管理。

3.16 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4.1 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4.2 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发行人和增信机构(如有)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如有)、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一)就本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增信机构(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二)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三)调取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银行征信记录;

(四)对发行人和增信机构(如有)进行现场检查;

(五)约见发行人或者增信机构(如有)进行谈话。

4.3 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4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书面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4.5 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及所在地证监局、所在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专项报告。

4.6 出现本协议第3.4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如有),要求发行人或者增信机构(如有)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7 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规定和约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4.8 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4.9 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本协议第3.7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

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发行人拒绝承担,相关费用由全体债券持有人垫付,同时发行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法定机关要求提供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根据约定以下述方案提供担保并办理相关手续:(1)依法协调债券持有人以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债券提供担保;或(2)如法定机关不认可债券持有人以本次债券提供担保,则由债券持有人提供现金或法定机关明确可以接受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如债券持有人拒绝提供诉讼保全担保的,受托管理人无义务自行提供担保,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4.10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4.11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4.12 发行人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的,或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时,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和其他相关方进行谈判,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4.13 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14 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

偿后五年。

对于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发行人签署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对此承担责任。

4.15 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 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 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4.16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上述专业机构的聘任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4.17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产生的额外合理费用,应由发行人负担。

4.18 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二)对受托管理的债券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三)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机构披露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

(四)按照规定或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五)协调、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或处置违约事件;

(六)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4.19 受托管理人应按月度对发行人是否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中的重大事项或其他未列示但对发行人本次债券偿债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进行排查;受托管理人应按照《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监测与分类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及《信用风险管理临时报告》。

第五条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1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2 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四)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五)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六)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八)发生本协议第3.4条第(一)项至第(十九)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九)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十)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5.3 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本协议第3.4条第(一)项至第(十九)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六条 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6.1 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6.2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6.2.1受托管理人作为一家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在其(含其关联实体)通过自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双方之间,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或负有债务;

6.2.2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受托管理人将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人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防范发生与本协议项下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适当限制有关业务;

6.2.3截至本协议签署,受托管理人除同时担任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之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6.2.4当受托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发行人以及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认可受托管理人在为履行本协议服务之目的而行事,并确认受托管理人(含其关联实体)

可以同时提供其依照监管要求合法合规开展的其他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如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研究、证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并豁免受托管理人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产生的责任。第七条 受托管理人变更

7.1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一)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二)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三)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四)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2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签署新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7.3 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7.4 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一)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

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8.2 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一)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二)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三)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9.2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0.2 若因发行人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债券申请发行、上市的文件或募集文件以及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的其他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本协议或与本次债券申请发行、上市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或规则,或因受托管理人根据本协议提供服务,从而导致受托管理人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受托管理人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偿付受托管理人

就本赔偿条款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以使受托管理人免受损害、损失。

10.3 若因受托管理人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疏忽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发行人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受托管理人应对发行人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偿付发行人就本赔偿条款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以使发行人免受损害、损失。

10.4 发行人如果注意到任何可能引起本协议第10.2条所述的索赔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如果注意到任何可能引起本协议第10.3条所述赔偿的情形,应立即通知发行人。

10.5 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人的代表就监管部门因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宜拟对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人代表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追究法律责任提出申辩时,发行人应积极协助受托管理人并提供受托管理人合理要求的有关证据。

10.6 免责声明。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次债券的合法有效性作任何声明;除监督义务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除依据法律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出具的证明文件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对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任何声明负责。为避免疑问,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则上述款项下的免责声明不影响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投资者保护机制

11.1 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一)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二)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受托管理人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或保证人(如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四)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

11.2 以下事件构成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一)在本次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二)发行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

(三)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和/或合并代表未偿还的本次债券10%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或已开始与上述事项相关的诉讼程序;

(五)发行人触发财务指标承诺条款(如有)、行为事先约束条款(如有);

(六)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1.3 违约事件发生时,受托管理人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二)在知晓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向增信机构(如有)发出索赔通知书,通知增信机构履行保证责任;

(三)在知晓发行人和增信机构(如有)未履行偿还本次债券到期本息的义务时,受托管理人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和/或增信机构(如有)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四)如果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决议形式同意共同承担受托管理人所有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诉讼等费用,受托管理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及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1、依法协调债券持有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或保证人(如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依法协调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或保证人(如有)提起诉讼/仲裁;

3、在发行人进入重整、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时,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上述程序;

(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

11.4 加速清偿及措施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本金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审议通过,本次债券项下所有未偿还的本金和相应利息视为立即到期:

(一)发行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

(二)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债务(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境外债券/金融机构贷款/其他融资)出现违约(本金、利息逾期/债务已被宣告加速到期/其他附加速到期宣告权认定的违约形式)或宽限期(如有)到期后应付未付;

(三)发行人触发财务指标承诺条款(如有)、行为事先约束条款(如有);

(四)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受托管理人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一)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1、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2、所有迟付的利息;3、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4、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逾期利息;或

(二)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或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11.5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延迟支付的本金或利息,发行人承诺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上浮10%。

11.6 其他救济方式。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

解除,受托管理人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依法协调债券持有人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催收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于争议解决

12.1 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12.2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受托管理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3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12.4 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3.1 本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自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

13.2 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3 本协议可以由于下列原因终止:

(一)发行人履行完毕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全部支付义务;

(二)变更受托管理人。

13.4 如出现发行人履行完毕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全部支付义务、变更受托管理人或本次债券发行未能完成等情形的,本协议终止。

第十四条 通知

14.1 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所要求的任何通知可以经专人递交,亦可以通过邮局挂号方式或者快递服务,或者传真发送到本协议双方指定的以下地址。

甲方: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层邮编:830011收件人:顾建民联系电话:0991-3631201传真号码:0991-3631269乙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邮编:100033收件人:张帆传真号码:010-66568704

14.2 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收件人和传真号码,如果发生变更,应当在该变更发生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

14.3 通知被视为有效送达日期按如下方法确定:

(一)以专人递交的通知,应当于专人递交之日为有效送达日期;

(二)以邮局挂号或者快递服务发送的通知,应当于收件回执所示日期为有效送达日期;

(三)以传真发出的通知,应当于传真成功发送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有效送达日期。

14.4 如果收到债券持有人依据本协议约定发给发行人的通知或要求,受托管理人应在收到通知或要求后两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将该通知或要求转发给发行人。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协议对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双方均有约束力。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15.2 本协议中如有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是不合

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且不影响到本协议整体效力的,则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应完全有效并应被执行。

15.3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各执壹份,其余肆份由受托管理人保存,供报送有关部门。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

张 斌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张 斌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朱长江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汪智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于远征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李 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王 霞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黄 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罗 瑶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张海霞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张大伟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杨文成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苗丽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周 伟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字:

鲁长青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孙敦江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马多星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国栋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黄国林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顾建民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张帆 王宇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共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受托管理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本公司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本公司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本公司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张帆 王宇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共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名:

签字律师签名: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名: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机构出具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级机构法定代表人:

评级分析师: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0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会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或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联系人:顾建民

联系电话:0991-3631201

传真:0991-3631269

2、主承销商: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联系人:权浩庆、张帆、王宇、杜奕电话:010-83574533传真:010-66568704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