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12: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2020年中期报告后认为: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制作及报送等相关规定,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审议期间,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