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101,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9-029)。截至2020年8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项目、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项目和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变更南昌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涉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0,401.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0-011)。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将本次变更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
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自有账户。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与公司的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彼此独立,上述事项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