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大基因:关于控股子公司涉诉事项的说明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8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0-104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诉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Illumina Cambridge Ltd.(以下简称“原告”)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香港法院”)起诉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GIInternational Sales co., Limited、香港华大基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华大基因香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华大基因健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告”),侵犯了原告在香港的专利,并同时向香港法院申请了临时禁制令。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Illumina Cambridge Ltd.

2、被告一至四系公司关联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GIInternational Sales co., Limited、香港华大基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华大基因香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五至六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华大基因健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涉诉控股子公司”)

(二)原告诉请

原告诉称被告侵犯了原告在香港的标准专利(专利号为HK1253509,该专利申请发表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被授予专利的发表日期为2020年8月7

日),涉嫌被诉侵权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MGISEQ-2000RS、MGISEQ-2000RSFAST、MGISEQ-2000CX、DNBSEQ-G400RS、DNBSEQ-G400RS FAST、DNBSEQ-G400CX、DNBSEQ-G50、DNBSEQ-G50RS、DNBSEQ-G50CX、MGISEQ-200、MGISEQ-200RS、MGISEQ-200CX、DNBSEQ-T7、DNBSEQ-T7RS、DNBSEQ Tx、DNBSEQ E series、BGISEQ-500RS、BGISEQ-50及其配套试剂以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涉诉产品及服务”),原告要求香港法院宣布被告侵犯了原告在香港的标准专利(专利号HK1253509),并要求被告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作出经济赔偿及交出就其侵权行为而获得的所有利润。原告同时向香港法院申请了临时禁制令,请求禁止被告、任何一个由被告或通过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管人员、高级职员、员工、代理人、代表人、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或任何实体制造、销售、使用、进口、储存、供应涉及侵权的测序仪及配套试剂(盒);禁止使用、提供使用、投放市场、供应涉及侵权的测序仪产品(不论被告目标市场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禁止任何促进使用侵权测序仪及配套试剂的侵权服务;禁止授权、诱导、指挥他人或者与他人共同实施上述侵权行为。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该案件暂仅处于已被受理尚待审理环节,原告申请的临时禁制令亦尚未审理;被告是否构成侵权及原告的临时禁制令申请或原告相关诉讼请求是否相应被法院支持均尚待香港法院的审理决定。涉诉控股子公司将积极应对竞争对手的诉讼,在香港法院发布临时禁制令或最终做出判决之前,涉诉控股子公司涉诉产品及服务相关业务不受影响。假若香港法院颁下临时禁制令,鉴于专利具有地域性,而目前该案件针对的侵权专利为原告在香港的专利,该案件主要影响的系涉诉控股子公司在香港的与涉诉产品及服务相关的业务,对公司其他业务经营暂时不存在直接不利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相关诉讼风险,涉诉控股子公司也已提前做了相关准备,多平台策略正在同步有序推进,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此外,涉诉控股子公司在香港进行的新冠检测所使用的方法和产品主要基于荧光定量PCR技术,与涉诉产品及服务关联度较小,该诉讼对于新冠检测服务

与新冠检测试剂盒的销售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且原告并未明确具体起诉金额,故暂时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五、特别提示

(一)知识产权纠纷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所从事的基因组学应用行业属于新兴的高技术行业,具有技术复杂、专业性高和知识更新快的特点,而且各个国家、地区及企业之间竞争激烈,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监管存在一定差异。如果公司在运用相关技术进行生产经营时,未能充分认识到可能侵犯第三方申请在先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公司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或侵犯华大基因的知识产权,上述行为的发生将可能会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的纠纷。公司将充分了解目标市场所在地区的监管法规与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加大知识产权布局力度,推进市场开拓尤其是海外市场时及时申请知识产权和进行资质认证,避免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产生经济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二)诉讼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原告并未在诉讼中明确提出赔偿金额,以及各被告之间的责任划分。如果将来,原告在诉讼中明确赔偿金额或追加诉讼请求,导致诉讼达到重大诉讼标准的,公司将按照重大诉讼进行披露。虽然被告在积极准备应诉,但诉讼结果无法预测,不排除未来诉讼可能会面临不利结果。

(三)海外业务风险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力求遵守本国及海外国家及行业的监管法规与政策。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例如境外业务所在海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国际关系紧张、贸易摩擦等无法预知的因素,或其因新冠疫情及其他不可抗力,可能会给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跟进前述相关诉讼事宜,如有涉及需澄清或说明的相关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均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相关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