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自2020年1月1日至7月31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00.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补助的主体 | 提供补助的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项目 | 补助形式 | 金额 (万元)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已经实际收到相关款项或资产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中山证券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确认“受影响企业”政府补助 | 现金 | 495.81 | 《“受影响企业”认定通知》 | 是 | 是 | 否 |
中山证券南京分公司 | 南京河西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 第十二批入驻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机构奖补资金 | 现金 | 200.00 | 第十二批入驻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机构奖补资金 | 是 | 是 | 否 |
中山证券长沙潇湘北营业部 |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 | 2020年湖南金融中心产业扶持政策款 | 现金 | 75.00 | 关于兑现2020年湖南金融中心产业扶持政策的公示(第三批) | 是 | 是 | 否 |
中山证券 |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 2020年人才安居住房补租款 | 现金 | 55.20 | 关于受理南山区2020年度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申请的通告 | 否 | 是 | 是 |
其他(注) | — | — | — | 74.46 | — | — | — | — |
合计 | — | — | — | 900.47 | — | — | — | — |
注:其他由多笔构成,金额较小汇总列示。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将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其中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842.27万元,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58.20万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上述政府补助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约900.47万元(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最终以经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