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孙公司叶城县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城瑞城”)拟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岳普湖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岳普湖支行”)就叶城瑞城20MW光伏电站开展项目融资业务。基于支持分子公司发展和执行盘活资产的集团决策,公司同意此次叶城瑞城开展项目融资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告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