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1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内保外债业务,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通过筹措境外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