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7日以专人递送、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
《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