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32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有利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1 日起执行新的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