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一、2020年第四次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 | 3 |
二、2020年第四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 5 |
三、会议议案 ………………………………………………………………………… | 7 |
议案:《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6日 13点30分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国联金融大厦 1516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主持:董事长 蒋志坚
六、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钟文俊
七、会议议程
1、董事长宣读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股份数,介绍参加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2、董事长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3、董事会秘书介绍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计票、监票规定;
4、宣读并审议议案;
5、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6、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7、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8、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解答股东提问,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9、监票人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10、董事长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2、出席会议股东及董事签字;
13、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议将进行表决的事项
本次会议共1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事项:
1、《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现场会议监票规定
会议设计票人三名(其中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一名、律师一名)和监票人三名(其中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一名、律师一名),于议案表决前由股东及监事推举产生。计票人的职责为:
1、负责表决票的发放和收集;
2、负责核对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
3、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
4、计算并统计表决议案的得票数。
监票人负责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公司聘请的律师与计票人和监票人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三、现场会议表决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全部议案宣布完毕后统一表决的方式,全部议案列于表决票内。
2、按照同股同权原则,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权的权重由该股东所持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比例决定。股东及代理人对表决票中的议案,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内“√”。股东或代理人应在每张表决票的签名栏内签名,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表决票视为无效。
3、统计和表决办法
全部议案宣读完毕,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即就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后由计票人收集、统计表决票数。
四、表决结果的宣读
计票人统计好现场表决票数后,监票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来并汇总后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议案:
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于在2020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89,334,851.50元。
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59,392,2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9,848,052.7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14%。
以上事项,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