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在线”)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5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完美在线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9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0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