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国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