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