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7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买卖日期 | 买卖方向 | 变更股数(股) |
1 | 毛敏敏 | 自2020年6月24日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 2020.4.20-2020.6.4 | 买入 | 12,000 |
2020/6/19 | 卖出 | 12,000 | |||
2 | 苏毅 | 控股股东的员工 | 2020.5.19 | 买入 | 3,200 |
2020.7.7 | 卖出 | 3,200 |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其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报备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