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0-069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天孚通信 | 股票代码 | 30039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凯荣 | |||
办公地址 | 苏州高新区长江路695号 | |||
电话 | 0512-66905892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tfcsz.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92,708,314.78 | 248,944,224.46 | 57.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6,300,632.97 | 77,364,721.98 | 63.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16,358,044.21 | 69,209,747.40 | 68.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4,292,059.81 | 102,673,025.11 | -17.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80 | 0.3908 | 63.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56 | 0.3896 | 63.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93% | 7.05% | 3.8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35,658,126.60 | 1,344,719,334.53 | 6.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18,558,599.53 | 1,169,563,007.77 | 4.1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2,78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87% | 85,261,016 | |||||
朱国栋 | 境外自然人 | 13.12% | 26,088,327 | 21,056,25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79% | 5,558,19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99% | 3,952,36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4% | 2,863,31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5% | 2,677,833 | |||||
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4% | 2,671,93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9% | 2,563,430 | |||||
鹏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鹏华基金公司混合型组合 | 其他 | 1.22% | 2,434,51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 其他 | 0.81% | 1,601,640 |
资基金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支农、欧洋夫妇合计持有天孚仁和100%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欧洋持有苏州追梦人56.54%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公司所处的光通信行业发展较快,全球光通信网络建设需求带来市场规模稳步增长,电信网络方面,全球5G网络建设带动对前传、中传和回传光收发模块的需求快速增长,尤其是国内5G网络建设呈现环比快速增长;数据中心方面,全球数据中心建设保持平稳发展,国内数据中心建设的投资规模逐步提升;除市场需求增长外,报告期内电信网络和数据中心用光收发模块的速率也呈现逐步升级迭代趋势,其中5G网络建设用光收发模块速率升级到25G及以上速率,数据中心用光收发模块逐步从100G向200G、400G传输速率升级。光收发模块需求的增长和速率升级,同步带动了对公司各类光器件整体解决方案的需求增长。另一方面,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供应链保障等方面阶段性受到一定冲击,得益于苏州、高安两地政府大力支持,公司快速制定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保护公司利益及员工安全,并全力组织快速复工复产,依托公司江西生产基地本地员工为主的优势,新冠肺炎疫情未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同时报告期内,国际贸易摩擦增加了光通信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大了公司业务全球化的难度。
面对多种因素交错的复杂经营环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以“转型升级,谋求高质量增长”为经营思路,依托“以研发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以高效运营为基础”的经营理念,推动产品持续升级、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始终盯紧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以自我提升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复杂多变,最终抓住了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报告期内实现了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同步快速增长。
(一)主要经营情况
1. 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71万元,同比增长57.75%,主要得益于全球5G网络进入规模建设期,数据中心建设稳步增长,从而带动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多条新产品线随着技术工艺更趋成熟、良率效率日趋提高,获得更多客户认可和订单增加。
2. 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30万元,同比增长63.25%,一方面是全球5G网络和数据中心建设加速带动公司多个产品线增量提效,在扩大量产规模的同时提升了盈利能力;二是公司自2020年4月完成对苏州天孚精密光学有限公司74.5%股权收购,并自2020年5月将天孚精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带来正向影响。
(二)主要业务回顾
1.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报告期初,针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第一时间由总经理亲自统筹,成立了疾控复工安全领导小组,公司自上而下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强化企业防控主体责任,通过下设防疫卫生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应急响应组、复工安置组等,各防控专业小组分工明确,全方位策划安排,确保防护措施充分得当实施,保证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公司在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于2月中旬即有序分批进行复工复产,将疫情在报告期内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
2. 持续提升产能,保障客户交付
报告期内,得益于全球5G网络和数据中心建设对光收发模块需求的增长,公司各个配套元器件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也同步呈现快速增长,客户对公司元器件产品的产能交付要求与公司报告期初的产能出现了较大的供需矛盾。同时,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实施提产增效带来了阶段性影响。
面对产能紧张困难,为保障客户交付,公司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攻坚产能瓶颈,从场地、人员、设备全方面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细致摸排和快速响应扩产,尤其是人员方面,公司想方设法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人员流动的影响,在保障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在报告期内有效招募了大量生产人员,实现了产能的提升,保障了客户交付时效。
3. 加大研发投入,升级光器件整体解决方案定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3,707万,同比增长34.86%。一方面公司重点加大高速光引擎和配套产品的开发,参与多个客户400G、800G产品的研发,帮助客户加速高速产品的研发进程,同时公司利用多年积累形成的多材料、多工艺、多技术封装平台的研发能力和优势,逐步向高技术门槛,高附加值,高集成度产品垂直延伸,为下游光模块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专业人员的引进力度,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法打造研发团队,并通过多种渠道打造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健全职级晋升方案,通过多层次激励体系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研发人才。
4. 产业协同并购,补齐核心产品战略版图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8,940万收购天孚精密74.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天孚精密94.5%股权。天孚精密主营光纤阵列透镜(LENS ARRAY)产品,经营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在同类公司中,其技术能力、批量交付能力等方面均处于领先水平。通过此次产业并购,公司可以更好抓住数据中心市场发展机遇,推进光通信LENS ARRAY业务的发展并进行战略布局。另一方面,在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系列的同时,公司推动LENS ARRAY产品与现有产品有效协同,提高内部配套效率,提升公司在光器件整体解决方案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筹划收购北极光电(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该并购事项,并持有北极光电100%股权。北极光电的高端镀膜、光学滤波片、微光学精密组件、WDM产品线为行业知名客户服务多年,拥有深厚的工艺技术积累,同时在销售方面深耕海外市场多年,为多家知名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本次产业并购,将在产品协同、客户协同等多个层面推动公司进一步升级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将利用江西天孚制造基地优势帮助北极光电的多项技术储备进行规模量产孵化,助力北极光电全面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
5. 开展基本遵守系列活动,提升品质意识,树立工匠精神
报告期内,公司以“长期做中国制造的精品”为核心指导思想,策划实施基本遵守主题年度活动,通过基础数据准确化、三按两遵守、QCC品管圈等方式,推动公司在体系文件管理、制度流程管理、数据管理、核决权限管理、现场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持续改善提升。2020年上半年,基本遵守系列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方面各产品线强化全员品质意识,在现场管理,良率、效率提升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识别与改善;另一方面,公司运营体系进一步得到规范和效率提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6. 推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实施“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7.86亿元实施“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提升核心研发技术能力,加强公司在高速光引擎产品领域的产品开发和制程工艺水平,丰富公司战略性核心研发能力,夯实在光通信元器件领域的研发基础,同时长期支持客户加速研发进程,降低产品成本,推动国内高速光引擎相关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丰富公司核心产品的战略布局,满足5G和数据中心建设对高速光引擎产品的市场需求,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并利用现有销售渠道向国内外市场提供高性价比、高品质、高可靠性的高速光引擎器件,在全球5G和数据中心建设的背景下,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深交所受理,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7.规范公司治理,控制公司风险
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和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快速的市场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公司长期注重投资者交流,报告期内,因为疫情原因公司增加了线上
投资者交流的频次,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线上策略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构建多渠道,多层次投资者交流体系。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
预收账款 | 4,180,711.31 | 4,180,711.31 | ||
合同负债 | 4,180,711.31 | 4,180,711.31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1户,其中:
公司名称 | 变更原因 |
苏州天孚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 收购 |
TFC株式会社 | 收购 |
苏州天孚深立自动化有限公司 | 注销 |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邹支农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