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丰磊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