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有关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示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在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陈威如、王茁、谢获宝
2020年 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