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4 证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松芝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45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睿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颛兴路2059号 | |||
电话 | 021-52634750-1602 | |||
电子信箱 | chenrui@shsongz.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469,293,648.39 | 1,781,441,852.05 | -17.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3,739,752.82 | 129,026,729.35 | -42.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4,105,454.97 | 107,096,489.47 | -49.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3,323,291.22 | 61,171,809.90 | 297.7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21 | -42.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21 | -42.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4% | 3.84% | -1.7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984,857,205.69 | 5,807,444,407.87 | 3.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469,969,163.06 | 3,432,555,809.09 | 1.0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4,51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福成 | 境外自然人 | 43.82% | 275,470,809 | ||||||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18% | 13,689,000 | ||||||
吴军 | 境内自然人 | 1.70% | 10,687,270 | ||||||
刘伟文 | 境内自然人 | 1.54% | 9,680,000 | ||||||
苏乾坤 | 境内自然人 | 1.24% | 7,802,0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12% | 7,030,050 |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5,402,955 | ||||||
深圳市佳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0% | 4,400,000 | ||||||
纪安康 | 境内自然人 | 0.40% | 2,483,899 | 1,862,924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6% | 2,240,4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由于疫情原因,我国经济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尤其是第一季度,GDP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第二季度,我国经济整体企稳,并实现正增长,表现出较强的韧性。在这种环境下,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下降16.8%和16.9%,降幅持续收窄,总体情况好于预期。针对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国家各个层面都推出超过90项政策措施,刺激汽车行业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为今年汽车行业整体发展打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公司在报告期内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方面重视供应链和产能稳定,保证客户订单的有效交付和合作,另一方面实现市场和客户突破,获得主流车企的新项目订单,并注重降本增效,提高经营质量,为下半年行业恢复和部分新项目的批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大中型客车热管理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由于疫情原因,各地公共交通运行持续处于低位运行,大中型客车销量为42,000台,较去年同期下降32%。公司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深入开发市场和客户,抓住有限订单资源,进一步体现行业龙头的集聚效应。在大中型客车空调系统产品方面,2020年上半年,公司的大中型客车空调系统产品共交付超过12,600台,较去年同期下滑20%,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其中,纯电动空调产品发货量占比接近60%。在大中型客车电池热管理产品方面,2020年上半年,公司的电池热管理产品发货量超过4,500台,较去年同期增长190%,目前公司的大中型客车电池热管理产品覆盖了包括国内主要客车企业(如北汽福田、厦门金旅、宇通、比亚迪、中通客车等)以及国内主要动力电池企业(如宁德时代、比亚迪、微宏动力、盟固利等)。此外,目前公司正在开发电机电控温度控制功能的相关产品,以形成包括空调、电池热管理及电机电控温度控制的客车整车热管理产品线。在海外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以海外销售公司为平台,搭建海外销售团队,组建海外服务网络,获得包括俄罗斯、印度、东南亚及南美地区订单,海外市场发货量超过2,500台,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100%,成为公司大中型客车热管理业务的业绩增长点。
(二)小车热管理业务板块
2020年上半年,受到疫情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乘用车行业承受较大压力,乘用车销量771万辆,较去年同期下降22.5%。从3月份开始,行业整体呈现出复苏态势,连续4个月实现销量环比增长。公司的小车热管理业务部门坚持商乘并举的策略,一手抓好乘用车优质客户和订单,加大研发力度保证下半年量产项目的顺利实现,另一方面着力开拓重卡、工程机械等领域市场和客户,获得优质项目并逐步提高配套比例。商用车类型客户的拓展和订单交付,有效抵御了上半年乘用车行业下滑的不利形势。报告期内,公司小车热管理业务板块获得新订单超过21亿元,订单主要来源于上汽、广汽、中国重汽、三一集团、长安汽车、江淮汽车以及上汽通用五菱等公司主要客户。此外,公司的乘用车电池热管理产品已进入一汽市场,将在一汽的新能源乘用车部分车型实现配套。公司为江淮新能源汽车IC5配套热泵空调系统今年1月份也进入了量产供货阶段。小车热管理业务板块上半年利润水平较去年同期大幅改善。部分客户项目的下半年量产以及新订单的获得,也为公司小车热管理业务板块下半年的发展和未来几年的业绩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抓住日本京滨集团战略调整的有利机遇,与日本京滨集团就京滨大洋的收购交易达成协议,目前该交易正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备案审批过程中,预计将在今年四季度实现并表。
(三)轨道交通空调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的轨道交通空调业务板块继续保持稳健发展的趋势,在多个城市和领域取得突破。公司一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经营质量,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保证在手订单的顺利交付;另一方面,进一步开始市场,获得合肥地铁多条线路订单,并进一步开拓上海地铁市场,为后续业务发展做好各方面准备。
(四)冷冻冷藏机组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冷冻冷藏机组业务板块克服疫情不利影响,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市场份额,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20年1-6月,公司在中国境内冷冻冷藏机组销量超过1,400台,较去年同期增长77%,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0%。公司该板块客户质量逐步提升,已与国内多家知名物流电商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五)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板块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针对商用车特性开发多款压缩机产品,并在部分领域和客户实现试装和销售,为后续公司压缩机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