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需聘任一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经本公司研究决定,聘任冯建华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冯建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冯建华先生通过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联系电话:010-82236028传真号码:010-82256479电子邮箱:IRD@chinacoal.com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证券代码:601898 |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 公告编号:2020-027 |
特此公告。附件:冯建华先生简历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冯建华先生简历冯建华,51岁,本公司证券事务部主任。1991年7月毕业于阜新矿业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采矿工程系采矿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5月获河北建筑科技学院(现河北工程大学)结构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煤炭部邯郸设计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煤炭部邯郸设计研究院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期间援疆,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总工程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总工程师),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党委宣传部)副主任(副部长)(正职待遇),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主任,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兼任大海则煤矿主任组主任,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副主任(部门正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