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20年08月14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11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