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玺萌置业")通知,依据玺萌置业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所签署的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予以质押。
上述质押已于2011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2011年1月12日,依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股东股份转让协议》玺萌置业等相关发起人股东已将约定的补偿股份解除质押并转让给4家换股股东,详情见公司公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提示性公告(2011-01)》。
截至本公告日,玺萌置业持有本公司192,388,41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0%;包括上述质押已累计质押191,100,500股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9.3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71%。
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