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银轮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2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不适用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敏 | 徐丽芬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 | 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 | ||
电话 | 0576-83938250 | 0576-83938250 | ||
电子信箱 | 002126@yinlun.cn | 002126@yinlun.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009,601,315.81 | 2,695,380,855.66 | 11.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3,590,038.42 | 201,725,524.41 | 0.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9,264,765.41 | 139,733,592.80 | 28.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1,198,222.75 | 237,666,905.19 | -134.1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5 | 4.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5 | 4.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1% | 5.49% | -0.1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059,828,198.76 | 8,424,106,635.59 | 7.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877,697,248.59 | 3,729,627,295.93 | 3.9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4,33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16% | 80,444,000 | 质押 | 15,000,000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 其他 | 4.90% | 38,801,674 | ||||||
徐小敏 | 境内自然人 | 4.10% | 32,470,808 | 24,353,106 | |||||
宁波正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4% | 32,0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3.94% | 31,204,50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18% | 17,257,18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07% | 16,404,833 | ||||||
贵州铁路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铁路人保壹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1.40% | 11,098,779 | ||||||
国家第一养老金信托公司-自有资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 | 9,511,98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9% | 9,422,84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其中,徐小敏为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宁波正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汽车消费产生了较大影响,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中央和地方出台的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的逐步落地实施,汽车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居民消费信心有所增强,汽车消费需求得到了有效释放和回补,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呈现回暖态势。2020年,是公司两个三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在严峻的外部形势下,公司安全、有序快速地推动复工复产,成为全国首批复工复产的企业之一。公司提出“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实现技术引领、以及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的二次创业三大战略目标,制订了“属地化生产、全球化运营”的经营策略和指导思想,推动公司向更高目标迈进。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0,96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66%;实现利润总额26,00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59万元,同比增长0.92%。在技术引领方面,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重大技术研发项目。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新四化”背景下,加大了在新能源、乘用车及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和投入,集中资源和技术力量,推动公司级重点研发项目,打造和提升性能与可靠性能力。建立开放的技术体系,建立国际协同的信息平台,管理体系及流程,开放,合作与市场客户紧密相连的研发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系统。在市场拓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油冷器、冷却模块、EGR、前端模块、新能源、尾气后处理、水空中冷器等产品线和领域,在巩固原有战略客户的基础上,相继获得了多个全球和国内战略客户的项目授予。包括:北美某新能源汽车标杆车企换热模块、曼胡(配套雷诺)水空中冷器、长安汽车冷却风扇总成、约翰迪尔柴油机EGR、吉利汽油机EGR、吉利戴姆勒SMRT平台热泵空调、纳威斯达重卡冷却模块、戴姆
勒扶桑DPF等,其中纳威斯达重卡冷却模块项目是公司首次进入国际商用车前装配套,产品替代国际同行取得新进展。上半年累计获得106个新项目定点,根据客户需求预测,预计达产后年销售额超过15亿元。这些新战略客户和新领域、新产品的项目获取,体现了公司的技术开发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展示了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后劲!在提升综合竞争力方面,建设“以客户经理担当销售目标为核心的销售管理系统、以提升产品竞争力为核心的产品线管理系统、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为核心的卓越运营管理系统”,打造银轮“铁三角”新模式。公司全面深化变革,齐心协力找差距,凝心聚力补短板。通过每2个月的公司深化变革领导小组会议及后续的一系列部署的落地,特别是针对公司销售目标与董事会规划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制订销售补短板激励政策并实施,通过公司各项配套的有效激励政策,充分的激发客户经理团队和三大平台、各职能平台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人才战略方面,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充分发挥人才战略优势。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企业战略定位,不断优化人才配置,完善人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逐步形成人才引进培养的完整体系。公司商学院牵头干部员工队伍素质提升的重任,策划开展卓越运营人才培养项目、经营体负责人培训项目、青干班第二期培训项目等,逐步建立起逐层递进的阶梯式干部员工培养体系,提高干部员工的整体素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期初持振华表面47.058%股权,为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本期完成4%的股权收购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自2020年6月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子公司天台热动力于2020年2月完成注销,从2020年2月开始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