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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5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电话、传真、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帆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冯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长虹先生、田季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田季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田季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田季英女士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311-85323688传 真:0311-85095068邮 箱:tjy@jikaigf.com联系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418号邮政编码:050035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建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会董事同意公司设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各专门委员会由如下委员组成:

(1)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长冯帆;委员:

独立董事杨树勇、独立董事王琦。

(2)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冯文英;委员:董事田季英、独立董事王琦。

(3)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杨树勇;

委员:董事长冯帆、独立董事冯文英。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王琦;委员:董事许长虹、独立董事冯文英。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刘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冯帆先生、孙波先生、许长虹先生、田季英女士、周茂普先生、刘建功先生、杨树勇先生、王琦先生、冯文英女士简历详见2020年7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宋建锋先生、刘娜女士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二Ο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宋建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3年起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设计三室主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宋建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4月就职于公司财务部,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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