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许欣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将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