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股份”或“公司”)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申科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09号)核准,申科股份于2011年11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5,578,156.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4,421,843.7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469号《验资报告》。
申科股份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 1211024029245236335 | 174,824.04 | 滑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 398759777160 | 51,991,624.72 | 年产1200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 7334710182100024201 | 8,023,900..86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甲板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571904935910303 | 7,759.18 | 超额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 33001656335053020592 | 1,610.48 | 超额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60,199,719.28 |
(二)募集资金投入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申科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1、滑动轴承生产技改项目 | 4,988.57 | 4,973.03 | 已终止 |
2、年产1200 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 | 11,989.00 | 7,101.32 | 59.23% |
3、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1,397.02 | 1,394.40 | 已终止 |
4、甲板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894.98 | 2,400.05 | 82.90% |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169.50 | 3,169.50 | 100% |
小计 | 24,439.07 | 19,038.30 | |
超募资金投向 | 投资总额 | 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1、归还银行贷款 | 5,698.73 | 5,698.73 | 100.00% |
2、购置储运中心土地 | 1,500.00 | 1,336.87 | 89.12% |
小计 | 7,198.73 | 7,035.60 | |
合计 | 31,637.80 | 26,073.90 |
截至2020年7月31日,申科股份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8,688,066.22元,累计已使用超额募集资金70,355,987.4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1,695,012.8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44,147.43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为1,372,794.53元,募集资金实际存款余额为60,199,719.2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申科股份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开支,形成资金节余。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申科股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此外,由于部分合同付款周期较长,尚余合同尾款及质保金682.56万元未支付,后续将由公司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三、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申科股份拟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19.9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申科股份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申科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申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申科股份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申科股份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申科股份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申科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申科股份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申科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申科股份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申科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 宾 李圣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