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83 公司简称:*ST博信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固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固志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3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3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诚实业 | 指 | 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晟隽 | 指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博成市政 | 指 | 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原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信智通 | 指 |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信智联 | 指 | 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仕智能 | 指 | 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铭科技 | 指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通达 | 指 | 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 |
博新智能 | 指 | 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太初控股 | 指 | 太初投资控股(苏州)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
前海烜卓 | 指 | 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瀚浩 | 指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
吉盛源 | 指 | 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
天顺久恒 | 指 | 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航思科技 | 指 | 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ST博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BOXIN INVESTING&HOLDING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OOK DIGIT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洁 | 舒怡远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
电话 | 0512-68856070 | 0512-68856070 |
传真 | 0512-68856098-7021 | 0512-68856098-7021 |
电子信箱 | 600083@boxinholding.com | 600083@boxinholding.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008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008 |
公司网址 | https://www.toppers.com.cn |
电子信箱 | 600083@boxinholding.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博信 | 600083 | 博信股份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917,703.21 | 155,194,834.49 | -98.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397,051.80 | 23,978,501.61 | -168.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276,962.32 | -10,843,156.5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1,067.71 | -12,328,755.34 | 88.0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132,337.27 | -735,285.47 | 不适用 |
总资产 | 105,491,714.05 | 118,546,738.51 | -11.0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13 | 0.1043 | -168.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13 | 0.1043 | -168.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34 | -0.0471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100.4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45.44 | 不适用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5,227.71万元,减少98.12%,主要系本期公司分销业务减少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4,037.56万元,减少168.38%,主要系上期处置子公司博成市政产生投资收益3,475.79万元,本期亏损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85.77万元,增加88.07%,主要系本期收回前期经营性应收款项所致。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上年末减少1,639.71万元,主要系本期亏损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0.1756元,减少168.36%,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亏损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2.81 | 稳岗补贴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20,502.29 | 对外担保及滞纳金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合计 | -4,120,089.48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智能硬件及生活3C衍生产品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自有品牌产品销售以及相关代理分销业务。
(一)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领域业务
1、业务概述
公司智能硬件及生活3C衍生产品领域业务主要为自有品牌产品的开发销售,并代理销售其他智能终端和硬件产品。
(1)自有品牌产品业务
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业务通过自主研发与第三方研发相结合的方式,产品交由专业加工厂,生产形成成品投入市场渠道进行销售以获取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业务主要围绕智能家居、影音娱乐、儿童教育及美容健康领域积极布局,并配套开发硬件产品后台服务体系,切入智能硬件消费市场。主要产品有TOPPERS系列的空气净化器、智能扫地机器人、美容美眼仪、美肌纤体按摩仪、电动牙刷、蓝牙耳机、蓝牙主动降噪耳机等系列自有品牌产品。2020年上半年因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市场需求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自有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智能硬件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市场需求弹性较大,公司部分自有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导致公司自有品牌“TOPPERS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利润相应减少。
(2)代理销售业务
智能硬件代理销售业务主要通过代理品牌手机、智能手环等畅销智能终端产品,实现销售以获取利润。同时借助这些产品和自有品牌产品互补合力,协同在线下线上布局到大型3C连锁零售商、大型跨境电商,打造更具广度和深度的立体销售体系,形成更顺畅高效的销售通道。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应收款项风险,公司大幅削减代理销售业务。
2、市场及行业概况
近年来,智能硬件行业受国家政策的支持保持可持续的发展。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政府陆续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要求加快智能硬件的应用普及。根据国际数据调研机构IDC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物联网支出预计为7260亿美元,2020年将超过1万亿美元。在5G的推动下,智能手机、智能机器人、智慧大屏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医疗、智能车载智能终端等智能硬件必然蓬勃发展。
在政策利好和市场需求的催生下,智能硬件市场发展迅速,目前在智能音箱、TWS耳机等细分领域已经产生了优势明显的头部企业,在智能门锁等领域,市场容量迅速扩大,竞争进入白热化状态,而在智能车载、无人驾驶等领域还正默默孕育着下一个市场巨头。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渠道优势
智能硬件产业的销售与服务网络是价值创造的核心环节之一。公司已初步建立起包括经销商渠道、运营商渠道、电商渠道及行业渠道在内的线上线下营销网络系统,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客户需求,把握市场趋势,实现产品的快速上市,构建规模商品的销售能力。
(二)业务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智能硬件领域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及市场资源,对行业理解较为深刻,具备应对各种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的能力。公司市场销售团队在行业内深耕多年,拥有优质的渠道客户、运营商、政企客户等资源,拥有较强的市场开发和营销推广能力。
(三)技术优势
智能硬件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更新迭代较快,只有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才能在行业中掌握核心竞争力。在产品开发层面,公司通过渠道优势准确获得市场真实需求,从而可以针对性开发产品;在技术层面,公司已与行业技术伙伴建立了合作关系,借助合作伙伴的技术优势,有效缩短产品研发周期,以保证自有产品技术上的领先。
(四)管理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管理变革,创新管理模式及管控策略,通过组织结构优化、人力资源优化以及业务流程优化,强调目标管理、过程管控,以结果为导向,奠定运营成本降低、管理效率
提升的基础,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管理质量和整体水平。
(五)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方面,通过建立公司预算体制机制,保持综合计划和预算的刚性管理。通过采购招标,比价、议价等竞价措施,进行采购成本指标评价,有效控制公司采购成本。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77万元,其中自有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22.17万元,代理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9.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9.7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自有品牌产品销售
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坚持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策略,并加强电商渠道、运营商渠道的拓展力度,加快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提供TOP级智慧产品及服务”的经营愿景,坚持国内线上线下协同,并提升跨境电商业务的销售策略,大力拓展智能硬件生活3C等品类发展,重点发力智能穿戴设备、影音娱乐配件、智能家居、儿童安全及美护健康产品。公司主要销售自有品牌产品有TOPPERS系列的空气净化器、智能扫地机器人、美容美眼仪、美肌纤体按摩仪、电动牙刷、蓝牙耳机、蓝牙主动降噪耳机等。
报告期内,因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市场需求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自有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智能硬件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市场需求弹性较大,公司部分自有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导致公司自有品牌“TOPPERS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利润相应减少。
2、代理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与各大运营商的密切合作。公司目前代理销售Apple、华米、科大讯飞等智能手机和智能硬件设备,公司亦是讯飞淘云旗下阿尔法蛋金龟子智能机器人中国大陆地区的特约经销商。公司已与广东、北京、天津、江苏、福建、湖南、河北、河南等重点省市客户开展合作,并与环球易购、亚马逊合作开展相关的跨境电商业务代理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应收款项风险,公司大幅削减代理销售业务。
3、优化内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构建科学合理、运作规范的经营体制和机制,公司不断加强优化内部管理。一是根据战略目标,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文件,强化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求的制度体系;二是持续梳理查找管理机制与业务流程上的漏洞,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优化组织架构,完善内部流程,推进规范治理;三是不断加强对采购、研发、销售等关键经营环节的监督,约束和整改不规范的行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917,703.21 | 155,194,834.49 | -98.12 |
营业成本 | 2,511,943.31 | 144,266,290.91 | -98.26 |
销售费用 | 1,089,242.79 | 4,774,227.19 | -77.18 |
管理费用 | 6,999,715.97 | 12,453,221.02 | -43.79 |
财务费用 | 2,526,058.07 | 540.75 | 467,039.73 |
研发费用 | 3,306,778.21 | -1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1,067.71 | -12,328,755.34 | 88.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737,143.18 | -1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643,780.0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5,227.71万元,减少98.12%,主要系本期公司分销业务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4,175.43万元,减少98.26%,主要系本期公司分销业务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68.50万元,减少77.18%,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45.35万元,减少43.79%,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30.68万元,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公司研发活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52.55万元,增加467,039.73%,主要系本期计提应付关联方厦门恒创瀚浩借款利息257.52万元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85.77万元,增加88.07%,主要系本期收回前期经营性应收款项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973.71万元,减少100%,主要系上期公司处置子公司博成市政产生的现金流入4,980.64万元,本期无投资活动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264.38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归还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借款,本期无筹资活动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同期期末数 | 上年同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816,087.64 | 1.72 | 13,643,308.37 | 2.97 | -86.69 | |
应收账款 | 60,372,505.87 | 57.23 | 63,006,931.49 | 13.71 | -4.18 | |
预付款项 | 604,245.20 | 0.57 | 319,655,239.80 | 69.56 | -99.81 | |
其他应收款 | 3,190,962.40 | 3.02 | 11,672,285.79 | 2.54 | -72.66 | |
存货 | 1,213,415.45 | 1.15 | 16,987,966.04 | 3.70 | -92.86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772,585.75 | 14.00 | 14,520,050.43 | 3.16 | 1.74 | |
固定资产 | 244,471.67 | 0.23 | 506,855.04 | 0.11 | -51.77 | |
无形资产 | 102,472.03 | 0.10 | 57,522.13 | 0.01 | 78.1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174,968.04 | 21.97 | 19,477,000.16 | 4.24 | 18.99 | |
应付账款 | 38,460.65 | 0.04 | 44,813.96 | 0.01 | -14.18 | |
预收款项 | 342.44 | 0.00 | 320,198,516.53 | 69.68 | -10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704,667.50 | 0.67 | 1,523,369.69 | 0.33 | -53.74 | |
应交税费 | 105,130.54 | 0.10 | 141,616.99 | 0.03 | -25.76 |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52 | 2,660,337.40 | 0.58 | 0.00 | |
其他应付款 | 113,170,712.63 | 107.28 | 104,618,751.09 | 22.77 | 8.17 | |
预计负债 | 3,369,265.16 | 3.19 | 369,265.16 | 0.08 | 812.42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末减少1,182.72万元,减少86.69%,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预付账款较上年同期末减少31,905.10万元,减少99.81%,主要系上年同期期后有3.1亿元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对冲所致。
3、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末减少848.13万元,减少72.66%,主要系上年同期期后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4、存货变动原因说明:存货较上年同期末减少1,577.46万元,减少92.86%,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5、预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预收账款较上年同期末减少32,019.82万元,减少99.99%,主要系上年同期期后有3.1亿元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对冲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末减少81.87万元,减少53.74%,主要系本期员工减少所致。
7、预计负债变动原因说明:预计负债较上年同期末增加300.00万元,增加812.42%,系本期计提历史对外担保形成的预计负债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目前,公司已完成博铭科技工商注册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2020-020)。
单位: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博信智通(苏 | 子公司 | 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杂品、家居饰品、通讯终端设备(除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外)、婴儿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润滑油、汽车零配件、办公设备耗材、医疗器械、电力设备,光电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通 | 29,000,000.00 | 118,345,062.19 | -68,102,425.03 | 2,399,404.13 | -3,676,468.69 | -7,066,766.34 |
州)科技有限公司 | 讯系统设备(除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外)的技术开发、维护和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通讯器材(除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外)、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通讯器材、通讯器材周边产品及零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维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杂品、家居饰品、通讯终端设备(除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外)、婴儿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润滑油、汽车零配件、办公设备耗材、医疗器械、电力设备,光电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通讯系统设备(除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外)的技术开发、维护和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通讯器材(除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外)、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000.00 | 33,264,575.01 | 12,798,818.54 | 518,299.08 | -1,304,061.23 | -1,367,962.31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000.00 | 4,860,645.00 | 4,734,556.38 | 0 | -265,443.62 | -265,443.6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现阶段的数据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仍为亏损。以上仅为基于目前形势下初步判断而作出的警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具体经营情况请以届时公司实际发布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1)智能硬件市场产品竞争激烈,相对软件产品的一次性成本来说,智能硬件不仅有研发成本,还有物流成本,上游器件成本,生产制造成本,其涉及面更广,研发营销体系更为复杂。公司必须脚踏实地,对市场进行深入研究以应对激烈的竞争。
(2)智能硬件市场发展迅猛,迭代快,产品更新周期短,必须持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发,准确把握住市场脉搏,使公司选择的品牌及产品契合市场潮流趋势,实现产品快速周转。
(3)公司团队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库存物流管理、销售服务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但在智能硬件互联网化方面稍有欠缺。因此,公司将着力补短板,引进和培养这方面的人才,真正做到扬长避短。
2、应收款项风险
公司销售需要给予下游客户一定付款周期,应收款项随之增加。若公司应收款项不能及时回收,将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甚至形成坏账,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重视应收款项管理,一是建立应收款项定期报告机制,动态监测应收款项情况,提前预警应收款项逾期的风险;二是结合客户的资金、回款现状,动态调整客户的信用额度;三是通过加紧催收、追加抵押物、乃至暂停合作等方式妥善应对,减少坏账发生的可能性。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1月2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0年1月23日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5月1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0年5月19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7月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0年7月7日 |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7月23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0年7月24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苏州晟隽、广东中诚、罗静 | 1、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对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本次收购完成后,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4、无论何种原因,如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诺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或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苏州晟隽、广东中诚、罗静 |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或依照法律法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承诺人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或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博信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 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
苏州晟隽、广东中诚、罗静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承诺人及关联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兼职。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6、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或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 |||||||
苏州晟隽 | 苏州晟隽未来不会使用上市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或质融资来偿还受让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和朱凤廉持有的博信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的股东借款,亦不会安排上市公司为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或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前海烜卓 |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2、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前海烜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披露;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
博信股份 | 1、本公司所持有的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下称“目标公司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本公司控制的目标公司股权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2、本公司控制的目标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形;3、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历次出资均真实;4、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博信股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石志敏先生曾在过去12个月内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本次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2、除石志敏先生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未为本次交易对方就本次受让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对价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担保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形式上的资助;3、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博信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石志敏先生曾在过去12个月内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员 | 董事长职务外,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与本次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2、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未为本次交易对方就本次受让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对价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担保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形式上的资助;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
苏州晟隽、广东中诚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石志敏先生曾在过去12个月内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与本次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未为本次交易对方就本次受让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对价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担保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形式上的资助;3、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博信股份实际控制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石志敏先生曾在过去12个月内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外,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与本次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2、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未为本次交易对方就本次受让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对价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担保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形式上的资助;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前海烜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本公司实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 | 不适 |
卓 | 际控制人石志敏先生曾在过去12个月内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董事长职务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博信股份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2、除石志敏先生外,博信股份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各方的关联方未为本公司受让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对价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担保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形式上的资助;3、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用 | 用 | |||
前海烜卓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除在过去12个月内曾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董事长职务外,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博信股份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2、博信股份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各方的关联方未为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对价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担保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形式上的资助;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博信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个人薪酬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
前海烜卓 | 1、本公司同意受让博信股份所持有的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不会因标的资产存在瑕疵而要求博信股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认可博信股份目前所拥有的资产之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一切状况,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就标的资产目前的资产状况向博信股份主张任何法律责任;2、本公司将协助博信股份尽快完成相关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不会因上述资产暂未办理过户手续而要求博信股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本公司作为交易对方,将按照《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及时向博信股份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4、在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博信股份不会因标的资产承担赔偿义务或损失。5、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前海烜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人同意前海烜卓受让博信股份所持有的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不会因标的资产存在瑕疵而要求博信股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人认可博信股份目前所拥有的资产之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一切状况,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就标的资产目前的资产状况向博信股份主张任何法律责任;2、本人及前海烜卓将协助博信股份尽快完成相关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不会因上述资产暂未办理过户手续而要求博信股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本人及前海烜卓将按照《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及时向博信股份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4、在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博信股份不会因标的资产承担赔偿义务或损失;5、本承诺函自本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
前海烜卓 | 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博信股份所持有的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该等资金来源于本公司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除本公司股东石志敏先生、石志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与石志敏先生存在关联关系而成为博信股份的关联方的各方外,博信股份、博信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博信股份实际控制人、博信股份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为本次交易支付对价提供资金。本次交易中不存在以博信股份的资产为本次交易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担保的情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前海烜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博信股份所持有的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该等资金来源于前海烜卓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除本人、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因与本人存在关联关系而成为博信股份的关联方的各方外,博信股份、博信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博信股份实际控制人、博信股份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为本次交易支付对价提供资金。本次交易中不存在以博信股份的资产为本次交易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担保的情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03)、《博信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04)、《博信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08)。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2020-025)、《博信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30)、《*ST博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9)。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兴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针对下述方面形成保留意见,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博信股份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9月确认商品销售收入275,867,948.28元(含税金额320,006,820.00元),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268,839,465.52元(含税金额311,853,780.00元);2019年4月,博信股份认为该销售收入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收入确认的条件,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做了相应调整,将原已在2018年9月确认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并将原已收到的货款和支付的采购款分别调整为预收款项320,006,820.00元和预付款项311,853,780.00元。2019年12月,博信股份在相关销售、采购合同无法解除且认为上述预付款项、预收款项已经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对于上述同一业务事项形成的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进行了财务对冲的账务处理,对冲差额8,153,040.00元暂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对此事项,我们执行了相关的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以确认上述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二、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博信股份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727,272.2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3,790,430.4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735,285.4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651,085.79元,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停滞,财务状况持续恶化,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博信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采取的处理及改善措施如下: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公司将持续增强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加强供应商、客户管理,落实客户供应商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客户供应商信息变动情况,规范采购和销售行为。
公司将加强管理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加大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的频度和深度,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意见
公司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主要措施如下:
(1)稳定收入,扭亏为盈。公司将按照市场对产品的需求,长远规划、统筹安排,实施以销定产的经营策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组织研发设计部门研究,综合分析产品订单的需求量,结合产能、原材料采购情况,定制生产计划。在巩固现有渠道优势的基础上,优化渠道管理,提升运营能力,有序推进渠道拓展,落实销售战略,稳定收入和利润,保障全年业绩的实现,实现业绩扭亏为盈。
(2)提升效率,降低成本。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质量管理水平,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管理水平。以提升管理水平为抓手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信息化,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3)加强管控,稳保内控。公司将加强对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提升经营管理层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稳定性,做好人员变动工作交接工作,确保内控制度能够稳定持续有效运行,通过招聘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内部培养员工的方式,确保人员能够匹配各项业务的开展。
此外,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严格防范重大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努力推动公司继续健康发展。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就与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天津市第三人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同日,公司收到天津第三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津03民初35号],天津第三中院予以立案受理。天津市三中院分别于2019年9月23日、1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9)津03民初35号],判决驳回原告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020年1月,博信智通不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03民初35号]民事判决书,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7日公告受理本次上诉。 | 2020年3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博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19)。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就与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元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爱亮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日,公司收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受理通知书》[(2019)津0103民初7025号],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法院已冻结及轮候冻结天顺久恒、李爱亮及前海元亨相关银行账户。2019年10月8日公司收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津0103民初7025号],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以本案涉嫌刑 | 2020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博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33)。 |
事犯罪为由,裁定驳回原告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1日重新予以立案受理,于2020年7月3日开庭审理,本案暂未判决。2020年5月29日已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天顺久恒、李爱亮及前海元亨相关银行账户财产保全到期后,因考虑诉讼成本,未重新提起财产保全申请。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就与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海南隆泰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李爱亮、董丽丽、刘天文、陈朝凤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日,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19)津02民初473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法院已冻结吉盛源向公司抵押的天津房产及海南土地。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9)津02民初473号之一],裁定驳回刘天文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后刘天文不服裁定再次提起民事上诉,2020年3月3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津民辖终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了刘天文的管辖权异议。本案暂定2020年8月19日开庭审理。 | 2020年1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博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02)。 |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执行裁定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之一])及《执行裁定书》([(2019)川0104执异216号]),《民事调解书》([(1996)锦经初字第230号])等相关文件。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代成都锦江区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0104执357号之二])等相关文件。本案所涉事项时间久远,公司目前正积极核实中,公司已于2020年5月22日提出执行复议申请,目前法院还未最终裁定。 | 2020年5月20日、2020年7月25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ST博信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40)、《*ST博信关于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及资产冻结的公告》(2020-061)。 |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关于(2020)穗仲案字第3286号企业借贷纠纷案的仲裁庭组成及开庭通知书,兹定于2020年06月24日15时在第十三仲裁庭开庭审理。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于2020年6月16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关于(2020)穗仲案字第3286号企业借贷纠纷案的变更开庭通知书,开庭审理时间变更为2020年7月10日15时在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因受疫情影响,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2020年7月10日第一次仲裁开庭,目前还未仲裁裁决。 | 2020年6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ST博信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2020-04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博信智通 | 王军 | 劳动争议诉讼 | 公司因经营调整,决定终止广州的业务,并将业务全部转移至总部苏州。公司与广州的财务人员王军未能就工作地点调整及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故于2019年10月10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王军因此提起劳动仲裁。2019年12月10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如下裁决:1、裁决支付王军2019年10月期间的工资4,781.61元;2、裁决支付王军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17,450元;3、裁决支付王军未休年假工资差额600元;4、裁决被王军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5、驳回王军的其他仲裁请求。博信智通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 122,831.61元 | 否 | 王军不服人民广州市珠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收到广州中院准许王军撤回上诉民事裁定书[(2020)粤01民终13425、13426号]。 | 2020年5月13日广州市珠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期间的工资4280.46给王军。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17450元给王军。三、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差额600元给王军。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给王军。驳回王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 公司已执行一审判决。 | |
博信智通 | 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年12月博信智通向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智能美容仪和智能美眼仪各3,000台,并依约支付预付款299,200元。因美高途没能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产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尚未履行的预付款198,000元。 | 198,000元 | 否 | 法院于2020年3月5日正式立案受理,案号为(2020)粤0306民初5354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于2020年7月2日上午9时15分在宝安法院西乡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尚未有判决结果。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罗静于2020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4)号和《关于对罗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3号)。公司对上述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13日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0-010)。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2019年6月2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财务总监被刑事拘留的公告》(2019-057)、《博信股份补充说明公告》(2019-058)。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及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共计66,5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28.9350%,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16日、2019年11月19日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56)、《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61)及《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87)。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向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就财务资助事项签订补充协议暨财务资助额度调整的议案》,公司与苏州晟隽签订《<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将授信额度调整为7亿元,借款期限仍为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公司2020年1月20日与苏州晟隽签订《<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将借款期限延长到2021年1月28日,授信额度仍为7亿元,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苏州晟隽借款余额为1,086.87万元。
(2)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厦门瀚浩无偿向公司借款8,880万元,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厦门瀚浩就与公司(被申请人)借款事项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内容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8,880万元,及上述款项自2020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付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暂计至2020年2月14日为540,099元);
2、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办理案件支出的合理律师费100万元;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16日披露的《*ST博信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2020-046)。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厦门瀚浩借款余额为8,880万元,已计提应付利息2,575,200.00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章节内容。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康盛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西藏康盛于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2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总计减持公司股份11,500,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2%。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009)。
2020年3月2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康盛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西藏康盛于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3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总计减持公司股份
11,499,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014)。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博信智联新营业执法定代表人由黄家辉先生变更为陈园照先生。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2020-042)。
3、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王伟先生。2020年8月11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伟先生,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2020-060)、《*ST博信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067)。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739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内增 | 期末持股数 | 比例 | 持有有限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全称) | 减 | 量 | (%) | 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0 | 65,300,094 | 28.39 | 0 | 冻结 | 65,300,09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质押 | 65,300,09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399,729 | 11,499,971 | 5.00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范煊 | 2,031,300 | 2,031,300 | 0.8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发行人未明确持有人 | 0 | 1,983,574 | 0.86 | 979,174 | 无 | 未知 | ||||
罗静 | 0 | 1,250,500 | 0.54 | 0 | 冻结 | 1,250,500 | 境内自然人 | |||
刘润宇 | 1,150,000 | 1,150,000 | 0.5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唐菁菁 | 1,060,000 | 1,060,000 | 0.4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舒德象 | -1,900 | 966,100 | 0.42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李萍 | 821,700 | 821,700 | 0.3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陈炯 | 821,027 | 821,027 | 0.3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65,300,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65,300,094 | |||||||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499,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99,971 | |||||||
范煊 | 2,03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1,300 | |||||||
罗静 | 1,25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0,500 | |||||||
刘润宇 | 1,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0,000 | |||||||
唐菁菁 | 1,0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0,000 | |||||||
发行人未明确持有人 | 1,00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4,400 | |||||||
舒德象 | 96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6,100 | |||||||
李萍 | 82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1,700 | |||||||
陈炯 | 821,027 | 人民币普通股 | 821,02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和罗静女士属于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达川地区通达实业公司 | 117,5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2 | 南充市人民中路城市信用社 | 86,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3 | 万县人行劳动服务公司 | 8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4 | 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5 | 达县地区城市信用社 | 8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6 | 中保公司南充分公司 | 6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7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8 | 石油总公司达县分公司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9 | 凉山州金融市场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10 | 凉山州金贸有限公司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鲁智旸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汤永庐 | 总经理 | 离任 |
陈旭 | 总经理 | 聘任 |
刘晖 | 董事 | 离任 |
陈旭 | 董事 | 选举 |
黄家辉 | 职工代表董事 | 离任 |
李东林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钱荣 | 职工代表董事 | 选举 |
王琴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刘微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黄日雄 | 独立董事 | 离任 |
陈海锋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刘丙刚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杨永民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谭春云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汤永庐 | 董事、董事长 | 离任 |
朱洁 | 董事 | 离任 |
陈旭 | 副董事长 | 选举 |
朱洁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钱荣 | 职工代表董事 | 离任 |
林泽杭 | 职工代表董事 | 选举 |
王伟 | 董事、董事长 | 选举 |
杨国强 | 董事 | 选举 |
陈旭 | 总经理 | 离任 |
林泽杭 | 总经理 | 聘任 |
陈旭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鲁智旸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2020-001)。
2、公司总经理汤永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陈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2020-015)、《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6)。
3、公司董事刘晖女士于2020年3月31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2020-023)。
4、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9)。
5、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黄家辉先生于2020年6月5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职工代表监事李东林先生于2020年6月5日因个
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2020-043)。
6、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钱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王琴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2020-044)。
7、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黄日雄先生、陈海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刘微芳女士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离任后,刘微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个人原因,黄日雄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离任后,黄日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个人原因,陈海锋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离任后,陈海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2020-047)。
8、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丙刚先生、杨永民先生、谭春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0)。
9、公司董事长、董事汤永庐先生于2020年7月7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朱洁女士于2020年7月7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2020-051)。
10、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选举陈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意聘任朱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5)。
11、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钱荣先生于2020年7月22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职工大会,会议选举林泽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2020-057)。
12、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伟先生、杨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王伟先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8)、《*ST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9)、《*ST博信关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2020-060)。
13、公司总经理陈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聘任林泽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2020-063)、《*ST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4)。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1,816,087.64 | 3,287,155.3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 | 60,372,505.87 | 66,224,773.9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 | 604,245.20 | 625,729.1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 | 3,190,962.40 | 3,050,628.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 | 1,213,415.45 | 3,413,953.2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 | 14,772,585.75 | 15,933,219.46 |
流动资产合计 | 81,969,802.31 | 92,535,460.0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 | 244,471.67 | 385,522.4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 | 102,472.03 | 115,091.4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 | 23,174,968.04 | 25,510,664.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521,911.74 | 26,011,278.43 | |
资产总计 | 105,491,714.05 | 118,546,738.5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6) | 38,460.65 | 1,859,664.29 |
预收款项 | (37) | 342.44 | 13,438.00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 | 704,667.50 | 1,026,355.09 |
应交税费 | (40) | 105,130.54 | 76,074.95 |
其他应付款 | (41) | 118,406,250.03 | 115,937,226.49 |
其中:应付利息 | 2,575,200.00 |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9,254,851.16 | 118,912,758.8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0) | 3,369,265.16 | 369,265.16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69,265.16 | 369,265.16 | |
负债合计 | 122,624,116.32 | 119,282,023.9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5) | 95,736,494.43 | 95,736,494.4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0) | -342,868,831.70 | -326,471,779.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132,337.27 | -735,285.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65.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132,402.27 | -735,285.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5,491,714.05 | 118,546,738.51 |
法定代表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固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固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410.32 | 1,021,452.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2) | 86,444,600.58 | 86,997,798.5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52,127.09 | 412,064.44 | |
流动资产合计 | 87,012,137.99 | 88,431,315.8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0,647.83 | 51,075.4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8,371.71 | 65,238.9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99,019.54 | 116,314.44 | |
资产总计 | 92,111,157.53 | 88,547,630.3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63,678.73 | 576,723.47 | |
应交税费 | 35,943.82 | 3,941.88 | |
其他应付款 | 49,793,561.09 | 41,461,406.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0,293,183.64 | 42,042,071.9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369,265.16 | 369,265.16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69,265.16 | 369,265.16 | |
负债合计 | 53,662,448.80 | 42,411,337.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6,435,358.48 | 96,435,358.4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287,986,649.75 | -280,299,065.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448,708.73 | 46,136,293.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2,111,157.53 | 88,547,630.33 |
法定代表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固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固志
合并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917,703.21 | 155,194,834.49 | |
其中:营业收入 | (61) | 2,917,703.21 | 155,194,834.4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164,458.64 | 164,949,824.00 | |
其中:营业成本 | (61) | 2,511,943.31 | 144,266,290.9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 | 37,498.50 | 148,765.92 |
销售费用 | (63) | 1,089,242.79 | 4,774,227.19 |
管理费用 | (64) | 6,999,715.97 | 12,453,221.02 |
研发费用 | (65) | 3,306,778.21 | |
财务费用 | (66) | 2,526,058.07 | 540.75 |
其中:利息费用 | 2,575,200.00 | ||
利息收入 | 13,826.65 | 26,233.79 | |
加:其他收益 | (67) | 412.8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 | 34,757,850.1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 | 305,424.55 | -44,824.4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40,918.07 | 24,958,036.19 | |
加:营业外收入 | (74) | 100,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75) | 4,120,502.29 | 36,191.9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061,420.36 | 25,021,844.24 | |
减:所得税费用 | (76) | 2,335,696.44 | 1,043,342.6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97,116.80 | 23,978,501.6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97,116.80 | 23,978,501.6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97,051.80 | 23,978,501.6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0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397,116.80 | 23,978,501.6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397,051.80 | 23,978,501.6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5.0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13 | 0.104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13 | 0.104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固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固志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34,860.0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649,458.35 | 5,572,719.64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266.17 | -9,139.78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293.24 | 20,136.12 | |
加:其他收益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 | 44,657,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200.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685,584.52 | 39,089,220.1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02,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687,584.52 | 39,189,220.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87,584.52 | 39,189,220.1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87,584.52 | 39,189,220.1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687,584.52 | 39,189,220.1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固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固志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883,167.10 | 183,745,348.7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101,682.8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118,874.66 | 2,169,140.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02,041.76 | 191,016,172.4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035.24 | 168,309,899.6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89,108.19 | 11,030,546.6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361.84 | 10,088,200.8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4,215,604.20 | 13,916,280.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73,109.47 | 203,344,927.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1,067.71 | -12,328,755.3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9,806,442.1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806,442.1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9,299.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299.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737,143.1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345,956,22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5,956,22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408,6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8,6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643,78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71,067.71 | -25,235,392.1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87,155.35 | 38,878,700.5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16,087.64 | 13,643,308.37 |
法定代表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固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固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80,277.22 | 172,149,958.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80,277.22 | 172,149,958.7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65,118.54 | 2,466,810.0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003.6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81,197.67 | 139,693,443.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86,319.85 | 142,160,253.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93,957.37 | 29,989,704.9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0,000.00 | 69,000,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6,956,22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6,956,22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8,6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8,6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643,78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06,042.63 | -2,654,075.0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1,452.95 | 15,807,303.8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410.32 | 13,153,228.80 |
法定代表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固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固志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26,471,779.90 | -735,285.47 | -735,285.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26,471,779.90 | -735,285.47 | -735,285.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397,051.80 | -16,397,051.80 | -65.00 | -16,397,116.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397,051.80 | -16,397,051.80 | -65.00 | -16,397,116.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42,868,831.70 | -17,132,337.27 | -65.00 | -17,132,402.27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5,883,123.84 | -319,744,507.61 | 11,875,110.66 | 11,875,110.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5,883,123.84 | -319,744,507.61 | 11,875,110.66 | 11,875,110.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83,123.84 | 23,978,501.61 | 18,095,377.77 | 18,095,377.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978,501.61 | 23,978,501.61 | 23,978,501.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5,883,123.84 | -5,883,123.84 | -5,883,123.8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295,766,006.00 | 29,970,488.43 | 29,970,488.43 |
法定代表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固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固志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收益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280,299,065.23 | 46,136,293.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280,299,065.23 | 46,136,293.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87,584.52 | -7,687,584.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87,584.52 | -7,687,584.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287,986,649.75 | 38,448,708.73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286,571,124.26 | 39,864,234.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286,571,124.26 | 39,864,234.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189,220.14 | 39,189,220.1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189,220.14 | 39,189,220.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247,381,904.12 | 79,053,454.36 |
法定代表人:王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固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固志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博信股份”)于2018年7月26日更改为现公司名称,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661507618N。公司曾用名称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3年5月8日经成都市体改委成体改[1992]162号文批准,由原国营红光电子管厂、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800000030078。1997年5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7]246号及证监发字(1997)247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股票7000万股,并于199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1年2月8日,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与成都红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1年5月8日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1]332号文批复,同意将成都红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79,618,194股(占总股本的34.62%)国家股全部无偿划转由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持有,并于2001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03年5月9日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名称由“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博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根据2007年3月30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成国资改革[2007]31号《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迁移的函》,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将公司注册地址迁至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博讯数码工业园。
2007年1月15日本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2009年8月21日,经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注册地(住所)由“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博讯数码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2号区内”。2010年7月13日经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注册地(住所)变更为“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
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与杨志茂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4.09%的股份合计3,240万股转让给杨志茂先生,杨志茂先生成为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2年3月20日,朱凤廉女士与原第二大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0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朱凤廉女士,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朱凤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3,060万股,占总股本的13.30%,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上述股权转让于2012年4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2015年11月25日,原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杨志茂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24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09%)转让给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票3,240万股,占总股本的14.09%,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上述股权转让于2016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2016年6月17日,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康盛”)的通知,西藏康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423,252股,增持后合
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4,923,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8%,持股数量超过控股股东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6年6月29日至9月7日,西藏康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00,000股,本次增持后,西藏康盛持有本公司股份37,974,2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1%。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烜卓发展”)、公司原第三大股东朱凤廉于2017年7月12日与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苏州晟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烜卓发展将其持有的博信股份34,700,094股股份,占博信股份总股本
15.09%,朱凤廉30,600,000股股份,占博信股份总股本13.30%,商定股份转让价格为23元/股,苏州晟隽公司合计取得所转让的股份数量为65,300,094股,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上述股权转让于2017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变更为罗静。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和7月25日分别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6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变更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并新增了公司经营范围。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30,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006,674股,占股份总数的0.87%,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27,993,326股,占股份总数的
99.13%。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伟,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800661507618N,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杂品、家居饰品、婴儿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润滑油、汽车零配件、办公设备耗材、电力设备、光电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通讯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维护和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增值电信业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通讯器材、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移动通讯终端(包括移动电话机、数据终端)、通讯器材、通讯器材周边产品及零配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维修、咨询。
本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4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 级次 | 持股比例 |
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7.50% |
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38.收入”的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
项 目 | 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 |
账龄组合 | 根据账龄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标准: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无风险组合 | 无回收风险的关联方、保证金、备用金等款项。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
项 目 | 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 |
无风险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根据账龄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标准: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大类。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使用证 |
软件 | 5 | 根据预计受益年限确定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在自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详见本附注“七、39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对于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公司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在取得政府补助文件,并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87,155.35 | 3,287,155.3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6,224,773.97 | 66,224,773.9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25,729.14 | 625,729.1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050,628.94 | 3,050,628.9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413,953.22 | 3,413,953.2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33,219.46 | 15,933,219.46 | |
流动资产合计 | 92,535,460.08 | 92,535,460.0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85,522.47 | 385,522.47 | |
在建工程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5,091.48 | 115,091.4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510,664.48 | 25,510,664.4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011,278.43 | 26,011,278.43 | |
资产总计 | 118,546,738.51 | 118,546,738.5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59,664.29 | 1,859,664.29 | |
预收款项 | 13,438.00 | 13,438.00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6,355.09 | 1,026,355.09 | |
应交税费 | 76,074.95 | 76,074.95 | |
其他应付款 | 115,937,226.49 | 115,937,226.4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8,912,758.82 | 118,912,758.8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9,265.16 | 369,265.16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9,265.16 | 369,265.16 | |
负债合计 | 119,282,023.98 | 119,282,023.9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5,736,494.43 | 95,736,494.4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26,471,779.90 | -326,471,779.9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35,285.47 | -735,285.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35,285.47 | -735,285.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8,546,738.51 | 118,546,738.51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21,452.95 | 1,021,452.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86,997,798.50 | 86,997,798.50 |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12,064.44 | 412,064.44 | |
流动资产合计 | 88,431,315.89 | 88,431,315.8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1,075.49 | 51,075.4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5,238.95 | 65,238.9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6,314.44 | 116,314.44 | |
资产总计 | 88,547,630.33 | 88,547,630.3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6,723.47 | 576,723.47 | |
应交税费 | 3,941.88 | 3,941.88 | |
其他应付款 | 41,461,406.57 | 41,461,406.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042,071.92 | 42,042,071.9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9,265.16 | 369,265.16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9,265.16 | 369,265.16 | |
负债合计 | 42,411,337.08 | 42,411,337.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6,435,358.48 | 96,435,358.4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280,299,065.23 | -280,299,065.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136,293.25 | 46,136,293.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8,547,630.33 | 88,547,630.33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一般计税法,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13%、9%、16%、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缴 | 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816,087.64 | 3,284,779.15 |
其他货币资金 | 2,376.20 | |
合计 | 1,816,087.64 | 3,287,155.3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496,447.35 |
1年以内小计 | 2,496,447.35 |
1至2年 | 220,256.64 |
2至3年 | 126,674,24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9,390,943.9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6,843,197.68 | 98.03 | 68,888,485.86 | 54.31 | 57,954,711.82 | 126,843,197.68 | 93.58 | 68,888,485.86 | 54.31 | 57,954,711.82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126,843,197.68 | 98.03 | 68,888,485.86 | 54.31 | 57,954,711.82 | 126,843,197.68 | 93.58 | 68,888,485.86 | 54.31 | 57,954,711.8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47,746.31 | 1.97 | 129,952.26 | 5.10 | 2,417,794.05 | 8,705,438.96 | 6.42 | 435,376.81 | 5.00 | 8,270,062.1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547,746.31 | 1.97 | 129,952.26 | 5.10 | 2,417,794.05 | 8,705,438.96 | 6.42 | 435,376.81 | 5.00 | 8,270,062.15 |
合计 | 129,390,943.99 | / | 69,018,438.12 | / | 60,372,505.87 | 135,548,636.64 | / | 69,323,862.67 | / | 66,224,773.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 118,916,800.00 | 60,962,088.18 | 51.26 | 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已提起诉讼 |
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7,757,440.00 | 7,757,440.00 | 100.00 | 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已提起诉讼 |
北京乐语通讯连锁沭阳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 164,799.68 | 164,799.68 | 100.00 | 对方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广州鑫汇煊贸易有限公司 | 2,428.00 | 2,428.00 | 100.00 | 对方公司失联,预计无法收回 |
广州贸芊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1,730.00 | 1,730.00 | 100.00 | 对方公司失联,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26,843,197.68 | 68,888,485.86 | 54.3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诉讼及可收回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四、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96,447.35 | 124,822.37 | 5 |
1-2年 | 51,298.96 | 5,129.89 | 10 |
合计 | 2,547,746.31 | 129,952.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5,376.81 | 24,924.10 | 330,348.65 | 129,952.26 | ||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8,888,485.86 | 68,888,485.86 | ||||
合计 | 69,323,862.67 | 24,924.10 | 330,348.65 | 69,018,438.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 118,916,800.00 | 91.91 | 60,962,088.18 |
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7,757,440.00 | 6.00 | 7,757,440.00 |
香港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28,184.72 | 1.57 | 101,409.2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449,130.00 | 0.35 | 22,456.50 |
北京乐语通讯连锁沭阳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 164,799.68 | 0.13 | 164,799.68 |
合计 | 129,316,354.40 | 99.94 | 69,008,193.6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1,823.33 | 18.51 | 611,711.41 | 97.76 |
1至2年 | 492,421.87 | 81.49 | 14,017.73 | 2.24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604,245.20 | 100.00 | 625,729.1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深圳市阿尔法线科技有限公司 | 467,370.39 | 77.35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5,000.00 | 7.45 |
苏州凯力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7,916.98 | 4.62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22,922.00 | 3.79 |
苏州金科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2,903.00 | 2.14 |
合计 | 576,112.37 | 95.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190,962.40 | 3,050,628.94 |
合计 | 3,190,962.40 | 3,050,628.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3,322,056.55 |
1年以内小计 | 3,322,056.55 |
1至2年 | 21,239,019.08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000.00 |
4至5年 | 6,0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24,582,075.63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退货款 | 20,200,000.00 | 20,200,000.00 |
往来款 | 2,850,023.35 | 2,781,018.68 |
保证金、押金 | 561,189.80 | 712,617.50 |
法院诉讼预缴款 | 928,487.00 | 717,455.00 |
其他 | 42,375.48 | 30,650.99 |
合计 | 24,582,075.63 | 24,441,742.17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35,872.75 | 658,194.18 | 20,697,046.30 | 21,391,113.23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35,872.75 | 658,194.18 | 20,697,046.30 | 21,391,113.2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35,872.75 | 35,872.75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658,194.18 | 658,194.18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697,046.30 | 20,697,046.30 | ||||
合计 | 21,391,113.23 | 21,391,113.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 | 退货款 | 20,200,000.00 | 1-2年 | 82.17 | 20,200,000.00 |
惠州硕贝德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09,620.65 | 1年以内 | 8.18 | 552,015.98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诉讼费、保全费 | 717,455.00 | 1年以内 | 2.92 | 35,872.75 |
深圳市研强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27,219.08 | 1-2年 | 1.74 | 427,219.08 |
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2,356.40 | 1年以内 | 0.86 | 106,178.20 |
合计 | / | 23,566,651.13 | / | 95.87 | 21,321,286.01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139,778.32 | 1,630,710.83 | 509,067.49 | 12,912,019.59 | 10,175,659.34 | 2,736,360.2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384,957.90 | 680,609.94 | 704,347.96 | 1,850,615.65 | 1,173,022.68 | 677,592.97 |
合计 | 3,524,736.22 | 2,311,320.77 | 1,213,415.45 | 14,762,635.24 | 11,348,682.02 | 3,413,953.2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175,659.34 | 8,544,948.51 | 1,630,710.8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173,022.68 | 492,412.74 | 680,609.94 | |||
合计 | 11,348,682.02 | 9,037,361.25 | 2,311,320.7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额 | 14,434,979.26 | 15,088,251.68 |
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288,496.70 | 288,496.70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532.28 | |
其他 | 49,109.79 | 555,938.80 |
合计 | 14,772,585.75 | 15,933,219.46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44,471.67 | 385,522.4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44,471.67 | 385,522.47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15,943.04 | 1,015,943.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015,943.04 | 1,015,943.04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0,420.57 | 630,420.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050.80 | 141,050.80 | |||
(1)计提 | 141,050.80 | 141,050.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771,471.37 | 771,471.3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4,471.67 | 244,471.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5,522.47 | 385,522.4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2,194.70 | 162,194.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2,194.70 | 162,194.7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7,103.22 | 47,103.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19.45 | 12,619.45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9,722.67 | 59,722.6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2,472.03 | 102,472.0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5,091.48 | 115,091.4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2,699,872.12 | 23,174,968.04 | 102,042,657.93 | 25,510,664.4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92,699,872.12 | 23,174,968.04 | 102,042,657.93 | 25,510,664.4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53,442,343.56 | 34,173,228.21 |
合计 | 53,442,343.56 | 34,173,228.2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 | 13,296,291.02 | 13,296,291.02 | 本公司未弥补亏损 |
2023 | 7,280,437.61 | 7,280,437.61 | 本公司及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 |
2024 | 13,596,499.58 | 13,596,499.58 | 博信智通及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 |
2025 | 19,269,115.35 | 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弥补亏损 | |
合计 | 53,442,343.56 | 34,173,228.2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8,460.65 | 1,858,580.00 |
1-2年 | 1,084.29 | |
合计 | 38,460.65 | 1,859,664.2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84.44 | 13,438.00 |
1年以上 | 158.00 | |
合计 | 342.44 | 13,438.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01,405.09 | 3,153,516.29 | 3,467,703.88 | 587,217.5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837.02 | 22,837.02 | ||
三、辞退福利 | 124,950.00 | 812,121.53 | 819,621.53 | 117,450.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26,355.09 | 3,988,474.84 | 4,310,162.43 | 704,667.5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42,462.52 | 2,858,104.68 | 3,172,292.27 | 328,274.93 |
二、职工福利费 | 85,604.65 | 85,604.65 | ||
三、社会保险费 | 42,956.56 | 42,956.5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7,718.13 | 37,718.13 | ||
工伤保险费 | 189.87 | 189.87 | ||
生育保险费 | 5,048.56 | 5,048.56 | ||
四、住房公积金 | 166,850.40 | 166,850.4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8,942.57 | 258,942.57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01,405.09 | 3,153,516.29 | 3,467,703.88 | 587,217.5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2,177.19 | 22,177.19 | ||
2、失业保险费 | 659.83 | 659.8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2,837.02 | 22,837.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40,746.85 | 7,394.5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印花税 | 64,383.69 | 68,680.39 |
合计 | 105,130.54 | 76,074.9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575,200.00 |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其他应付款 | 113,170,712.63 | 113,276,889.09 |
合计 | 118,406,250.03 | 115,937,226.49 |
其他说明:
无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575,200.00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2,575,200.00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应付利息余额系应付关联方厦门瀚浩借款利息。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2,660,337.40 | 2,660,337.4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注:应付股利余额为本公司1998年以前分配的股利,股东尚未领取。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证监会罚款 | 4,480,000.00 | 4,480,000.00 |
往来款 | 100,537,672.63 | 100,643,849.09 |
购销差额款 | 8,153,040.00 | 8,153,040.00 |
合计 | 113,170,712.63 | 113,276,889.0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8,800,000.00 | 注(1)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10,868,735.00 | 注(2) |
购销差额款 | 8,153,040.00 | 注(3) |
中国证监会罚款 | 4,480,000.00 | 以前年度历史遗留 |
合计 | 112,301,775.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详见本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5)关联方资金拆借”。注(2):详见本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5)关联方资金拆借”。注(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9月确认商品销售收入275,867,948.28元(含税金额320,006,820.00元),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268,839,465.52元(含税金额311,853,780.00元);2019年4月,公司认为该销售收入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收入确认的条件,将原已在2018年9月确认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并将原已收到的货款和支付的采购款分别调整为预收款项320,006,820.00元和预付款项311,853,780.00元。2019年12月,公司在相关销售、采购合同无法解除且上述预付款项、预收款项已经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对于上述同一业务事项形成的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进行了财务对冲的账务处理,对冲差额8,153,040.00元暂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369,265.16 | 3,369,265.16 | 见本表下说明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1、本公司于2002年5月28日接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传票及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的民事诉状,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根据1997年5月19日该行与成都红光电子器材厂(以下简称“器材厂”)签订的借款合同及与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此项借款的担保合同,诉 请法院判令器材厂立即归还原告贷款本金30万元及其欠付的资金利息、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由器材厂和本公司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根据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02年6月19日(2002)青羊经初字第12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胜诉,本公司已预计负债369,265.16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尚未履行担保责任。
2、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称“成都锦江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件。
上述文件显示,1995年9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四川分行”)与成都天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实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建行四川分行向天工实业提供贷款3,000,000元,期限从1995年9月18日至1995年12月17日,借款利率为月利率10.08‰,由成都红光实业有限公司为天工实业的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1996年7月15日,建行四川分行与天工实业、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红光股份”)在成都锦江区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天工实业分五期向建行四川分行偿还3,000,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红光股份对天工实业应偿还建行四川分行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建行四川分行于1997年4月16日向成都锦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标的1,119,922.70元。2001年9月29日,成都锦江区法院做出终结执行的裁定((1997)锦江执字第212-1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04年6月10日,建行四川分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2018年7月4日,后者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穗甬融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穗甬融信”)。
成都锦江区法院根据穗甬融信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于2020年4月28日立案,认为公司应当履行成都红光实业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的债务,裁定“一、将本案被执行人成都红光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穗甬融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截止2020年4月30日一般债务利息5,173,800元,迟延履行利息2,868,143.89元),并要求公司承担本案执行费72,610元”。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代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件。成都锦江区法院裁定如下:
一、冻结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100%股权。
二、冻结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100%股份。
三、在9,041,943.89元范围内,冻结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款。
四、冻结期限为三年。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2日提出执行复议申请,目前,法院还未最终裁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针对本事项计提预计负债3,000,000.00元。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其他资本公积 | ||||
(1)接受捐赠实物资产 | 51,965.03 | 51,965.03 | ||
(2)关联交易差价 | 3,899,986.58 | 3,899,986.58 | ||
(3)债务豁免 | 24,093,989.10 | 24,093,989.10 | ||
(4)股改对价 | 80,250,000.00 | 80,250,000.00 | ||
(5)其他 | -12,559,446.28 | -12,559,446.28 | ||
合计 | 95,736,494.43 | 95,736,494.4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6,471,779.90 | -319,744,507.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26,471,779.90 | -319,744,507.6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397,051.80 | -6,727,272.2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2,868,831.70 | -326,471,779.9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17,703.21 | 2,511,943.31 | 155,194,834.49 | 144,266,290.91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917,703.21 | 2,511,943.31 | 155,194,834.49 | 144,266,290.9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528.36 | |
教育费附加 | 30,655.01 |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37,498.50 | 26,145.8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0,436.68 | |
合计 | 37,498.50 | 148,765.9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39,459.03 | 2,996,291.90 |
差旅费 | 1,436.76 | 256,338.91 |
租赁费 | 53,679.54 | |
折旧费 | 109,461.84 | 23,871.93 |
广告与业务宣传费 | 284,261.07 | 304,845.00 |
服务费 | 14,535.64 | 471,470.94 |
业务招待费 | 7,617.56 | 203,184.13 |
运输费 | 26,548.75 | 332,615.11 |
其他 | 5,922.14 | 131,929.73 |
合计 | 1,089,242.79 | 4,774,227.1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53,161.00 | 6,351,842.99 |
业务招待费 | 336,165.81 | 71,932.93 |
车辆费用 | 31,262.49 | 113,004.44 |
中介服务费 | 2,509,896.92 | 2,740,566.71 |
独立董事费 | 149,994.00 | 149,994.00 |
折旧费 | 26,855.94 | 97,810.81 |
无形资产摊销 | 12,619.45 | 1,920.00 |
技术顾问费 | 78,028.09 | |
租赁费 | 303,916.52 | 289,105.85 |
差旅费 | 78,065.75 | 561,030.49 |
办公费 | 26,178.87 | 59,283.93 |
其他 | 171,599.22 | 1,938,700.78 |
合计 | 6,999,715.97 | 12,453,221.0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26,797.32 | |
其他费用 | 1,079,980.89 | |
合计 | 3,306,778.2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575,200.00 | |
减:利息收入 | -13,826.65 | -26,233.79 |
汇兑损益 | -40,326.70 | 6,429.84 |
手续费及其他 | 5,011.42 | 20,344.70 |
合计 | 2,526,058.07 | 540.7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稳岗补贴 | 412.81 | |
合计 | 412.8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757,850.1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34,757,850.1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99.72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5,424.55 | -42,524.7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05,424.55 | -44,824.4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000.00 | 2,000.00 | |
滞纳金 | 1,118,502.29 | 1,118,502.29 | |
其他 | 3,000,000.00 | 36,191.95 | 3,000,000.00 |
合计 | 4,120,502.29 | 36,191.95 | 4,120,502.2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53,498.74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35,696.44 | -10,156.11 |
合计 | 2,335,696.44 | 1,043,342.6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061,420.3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15,355.0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33,772.7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817,278.83 |
所得税费用 | 2,335,696.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3,826.82 | 26,233.79 |
往来款 | 104,635.03 | 2,042,906.99 |
政府补助 | 412.81 | 100,000.00 |
合计 | 118,874.66 | 2,169,140.7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独立董事费 | 149,994.00 | 149,994.00 |
租赁费 | 384,428.26 | 342,785.39 |
车辆费用 | 21,837.80 | 445,619.55 |
业务招待费 | 343,783.37 | 275,117.06 |
差旅费 | 79,502.51 | 817,369.40 |
办公费 | 26,178.87 | 59,283.93 |
中介费 | 2,375,000.00 | 2,740,566.71 |
往来款 | 505,266.81 | 6,666,516.45 |
服务费 | 152,091.22 | 471,470.94 |
广告与业务宣传费 | 304,845.00 | |
研发费用 | 1,079,980.89 | |
其他 | 177,521.36 | 562,731.19 |
合计 | 4,215,604.20 | 13,916,280.5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关联方借款 | 345,956,220.00 | |
合计 | 345,956,22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关联方借款 | 408,600,000.00 | |
合计 | 408,6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397,116.80 | 23,978,501.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305,424.55 | 44,824.4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1,050.80 | 142,999.9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2,619.45 | 1,920.0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757,850.12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75,200.00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35,696.44 | -10,156.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00,537.77 | -38,547.9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199,476.84 | 18,698,922.2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66,892.34 | -20,389,369.3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1,067.71 | -12,328,755.3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816,087.64 | 13,643,308.3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287,155.35 | 38,878,700.5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71,067.71 | -25,235,392.1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816,087.64 | 3,287,155.35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816,087.64 | 3,284,779.1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376.2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86,487.00 | 7.0795 | 2,028,184.72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稳岗补贴 | 412.81 | 其他收益 | 412.8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铭科技”)。2020年3月18日,博铭科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收资本500万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市 | 苏州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市 | 苏州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广州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广州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广州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7.50 | 投资设立 | |
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市 | 苏州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管理层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市 | 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开发销售及实业投资 | 150,000 | 28.39 | 28.3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母公司是: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罗静女士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 |
罗静 | 实际控制人 |
北京魔氪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
奇摩品牌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
北京承兴盛世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亲密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注) |
广州泽展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
苏州环谷通讯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
其他说明
注: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瀚浩”)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诚”)存在较多业务往来,广东中诚能够对厦门瀚浩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厦门瀚浩为本公司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魔氪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22,641.5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泽展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8,735.40 | |
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601.7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10,868,735.00 | 2018-1-29 | 2021-1-28 | 注(1)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8,800,000.00 | - | - | 注(2) |
注(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向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就财务资助事项签订补充协议暨财务资助额度调整的议案》,公司与苏州晟隽签订《<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将授信额度调整为7亿元,借款期限仍为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公司2020年1月20日与苏州晟隽签订《<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将借款期限延长到2021年1月28日,授信额度仍为7亿元,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苏州晟隽借款余额为10,868,735.00元。
注(2):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向公司借款8,880万元,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本公司之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收到厦门瀚浩借款49,800,000.00元,2019年收到厦门瀚浩借款39,000,000.00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厦门瀚浩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内容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8,880万元,及上述款项自2020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付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暂计至2020年2月14日为540,099元);
2、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办理案件支出的合理律师费100万元;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详见公司2020年6月16日《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厦门瀚浩借款余额为88,800,000.00元,应付利息金额为2,575,200.00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1.36 | 103.1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10,868,735.00 | 10,868,735.00 |
其他应付款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8,800,000.00 | 88,800,000.00 |
应付利息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75,2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a、基本事实: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9日、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20日签订多份《供销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博信智
通向天津吉盛源销售商品总计人民币407,576,000.00元,截至目前,吉盛源仅向博信智通支付货款人民币288,659,200.00元,尚欠人民币118,916,800.00元。
b、抵押担保: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李爱亮、董丽丽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以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0号201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18)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010915号),为债务人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约定的应付货款总额、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贵司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刘天文、陈朝凤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以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0号101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18)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010923号),为债务人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约定的应付货款总额、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贵司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海南隆泰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以坐落于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太平合堀朗地段的地号1104020016、1105010037、1106010016号的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使用权面积合计为501660.33㎡,土地使用权证号:太平国用(2017)第0020号、太平国用(2017)第0021号、太平国用(2017)第0022号,为债务人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约定的应付货款总额、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贵司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c、诉讼进展:
2019年6月13日,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海南隆泰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李爱亮、董丽丽、刘天文、陈朝凤买卖合同纠纷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出具[(2019)津02民初473号]《受理通知书》。刘天文提出管辖权异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9)津02民初47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刘天文的管辖权异议。后刘天文不服裁定再次提起民事上诉,2020年3月3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津民辖终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了刘天文的管辖权异议。本案暂定2020年8月19日开庭审理。
d、财务影响:
本诉讼案件代理机构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案胜诉前景意见如下:“贵司所提交的《供销合同》、《采购订单》、《欧瑞特物流送货清单》、《科捷物流有限公司送货单》、宁波银行网上银行交易凭证电子回单、《情况说明》、《抵押担保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等证据显示,双方的交易事实基本清晰,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拖欠到贵司的货款事实基本清晰;贵司与抵押担保人所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基本清晰,抵押担保人应以抵押物对债务人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的债务在抵押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事实基本清晰。因此,在没有其他反证的情况下,本所律师倾向性认为本案胜诉的概率大。”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上述抵押物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123,701,100.00元,经公司财务复核并计算扣除相关税费及变现费用后变现价值合计为57,954,711.82元。
本公司根据上述法律意见及评估报告结果对该项债权截至2020年6月30日账面余额118,066,800.00元累计计提了60,962,088.18元坏账准备。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
a、基本事实:
博信智通与天津天顺久恒分别于2018年2月23日、2018年4月1日、2018年6月25日签订多份《供销合同》及《补充协议》。从2018年3月12日起至2018年7月份,博信智通共向天
顺久恒销售了合计金额为488,146,440.00元的电子产品。截至目前,天顺久恒欠博信智通货款7,757,440.00元尚未支付。b、诉讼进展:
2019年5月16日,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元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爱亮买卖合同纠纷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西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出具[(2019)津0103民初7025号]《民事诉讼案件受理通知书》。同时,博信智通向河西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对被申请人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李爱亮、深圳前海元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价值7,757,44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由案外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河西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9)津0103执保字747号《执行裁定书》和《财产保全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主要冻结到深圳前海元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万多元的现金财产。该案已于2020年04月21日立案受理,2020年7月3日开庭审理,目前暂未判决。c、财务影响:
该诉讼案件代理机构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案胜诉前景意见如下:“公司所提交的《供销合同》、《关于供销合同(合同编号:BXZT-XS-201804-002)之补充协议》、《采购订单》、《宁波银行网上银行交易凭证电子回单》、《科捷物流有限公司送货单》、《情况说明》等证据显示,双方的交易过程事实基本清晰。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到公司的货款事实基本清晰。因此,在没有其他反证的情况下,本所律师倾向性认为本案胜诉的概率大。”关于本案胜诉后的执行前景意见如下:“鉴于目前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已停止经营,除了冻结到两股东的部分现金外,目前暂无发现该公司其他可查封或冻结财产,因此即使公司本案胜诉,也存在难以执行回款的问题,公司较大概率无法收回损失的货款。”
本公司根据上述法律意见对该项债权在2020年6月30日的账面余额7,757,440.00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
a、基本事实:
博信智通与航思科技于2018年6月19日《产品采购框架合同》,向航思科技采购NB模组GPS成品(终端型号:ME3616),采购量为50,000台,采购单价540元。2018年6月20日双方签订《采购订单》,确认了博信智通向航思科技采购价值27,000,000.00元的50,000台NB模组GPS产品。2018年6月28日,双方签订了第二份《产品采购框架合同》及《采购订单》,再采购50000台NB模组GPS产品,价值27,000,000.00元。2018年6月29日,双方签订了第三份《产品采购框架合同》及《采购订单》,第三次采购NB模组GPS成品100,000台共值54,000,000.00元的产品。
2018年6月22日,博信智通向航思科技支付了货款27,000,000.00元。同月,博信智通从航思科技的仓库陆续提走200,000台产品。
后因行业客户需要,需要对产品进行退库升级,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三份《退货协议》,约定博信智通向航思科技退还已提货的全部200000台产品,双方之前签订的三份《产品采购框架合同》自动解除。2018年8月6日,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收货通知函》,确认已收到博信智通退回的200000台产品。
2018年9月,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陆续向博信智通退回货款6,800,000.00元,截至目前,尚有20,200,000.00元货款未退还。
b、诉讼进展:
2019年5月6日,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天津市第三人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天津市第三人民中级法院予以立案受理,出具[(2019)津03民初3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年1月2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9)津03民初35号民事判决书,以证据不足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2020年1月13日,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寄交了《民事上诉状》。2020年3月11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博信智通上诉请求。
c、财务影响:
该诉讼案件代理机构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案胜诉前景问题意见如下:“(1)公司所提交的《产品采购框架合同》、《采购订单》、《宁波银行网上银行交易凭证电子回单》、《退货协议》、《收货通知函》、《情况说明》等证据显示,双方的交易过程事实基本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同时结合《产品采购框架合同》自动解除(即不再履行)的约定,双方应恢复没交易的原状和互相返还财产。双方已确认退货,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没退回全部货款的事实基本清晰构成违约。(2)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津03民初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法律关系思维(即确定权利义务内容)混乱,未能从全局的证据事实审理本案,造成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裁决结果显然有违基本常识,从而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错判。理由主要有:①本案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该案交易事实基本清楚,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收款2700万元事实清楚,双方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事实清楚,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已确认收到退货,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理由继续占有公司的货款,双方应恢复原状即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应退款处理。②退一步而言,假如本案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具体是指货物交易不存在的情形,但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收款的事实是无法否认的,那么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理由收取公司的2700万元货款,本案的结果同样也是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退款处理。再退一步假设,假如本案的买卖合同无效,处理结果也应是一样的。无论何种情形,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理由再继续占有公司的货款,扣除已支付的6,800,000.00元,那么未付的货款20,200,000.00元应归还给公司。③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经多次公告和通知都没出庭,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但本案却恰恰相反,一审法院违背举证责任规则,错误将责任的不利后果推定由公司承担,违背中立原则和公平公正原则。(3)由于一审的判决结果对公司不利,二审改判有一定的难度,但一审判决无视本案的基本付款和解除事实致错判,公司的上诉理由比较充分合理,在没有其他反证的情况下,本所律师倾向性认为二审改判公司胜诉的概率大。”
该诉讼案件代理机构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本案胜诉后的执行前景问题意见如下:“鉴于目前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目前暂无发现该公司有其他可查封或冻结的财产,因此即使公司本案胜诉,也存在难以执行回款的问题,公司较大概率无法收回损失的货款。”
本公司根据上述法律意见对该项债权在2020年6月30日的账面余额20,200,000.00元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
a、基本事实:
2018年12月18日,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博信智通向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IF-1108美容仪3000部,单价110元/部,采购IF-1203智能美眼仪3000部,单价110元/部。协议签订后,博信智通依据协议共向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预付款人民币299200元。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交付600台美眼仪、320台美容仪。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第二批产品120台美眼仪和400台美容仪经多次验收均无法达到双方确认的收货标准,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多次要求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双方沟通确定的整改方案进行改进并最终落实到产品中,但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拖延执行,产品质量未有任何改进也未将不良品返工。
因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经多次要求、沟通后仍拒不改正,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产品质量标准提供产品,给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根本违约,博信智通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终止合作,退还款项。
b、诉讼进展:
该诉讼案件代理机构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于2019年12月在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一、解除双方于2018年12月18日签订的购销协议;二、被告立即向原告退还预付款198,000.00元人民币,并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三、请求依法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于2020年3月5日正式立案立案受理,于2020年7月2日在宝安法院西乡法庭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c、财务影响:
本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对该项债权在2020年6月30日的账面余额212,356.40元已经计提坏账准备106,178.20元。
(5)本公司涉及担保被裁定执行事项
a、基本事实: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称“成都锦江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执行裁定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之一])及《执行裁定书》([(2019)川0104执异216号])(以下合称“《执行裁定书》”),《民事调解书》([(1996)锦经初字第230号])等相关文件。
上述文件显示,1995年9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四川分行”)与成都天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实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建行四川分行向天工实业提供贷款3,000,000元,期限从1995年9月18日至1995年12月17日,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10.08‰,由成都红光实业有限公司为天工实业的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1996年7月15日,建行四川分行与天工实业、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红光股份”)在成都锦江区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结果为:天工实业分五期向建行四川分行偿还3,000,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红光股份对天工实业应偿还建行四川分行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建行四川分行于1997年4月16日向成都锦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标的1,119,922.70元。2001年9月29日,成都锦江区法院做出终结执行的裁定((1997)锦江执字第212-1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04年6月10日,建行四川分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2018年7月4日,后者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穗甬融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穗甬融信”)。
成都锦江区法院根据穗甬融信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于2020年4月28日立案,认为公司应当履行成都红光实业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的债务,裁定“一、将本案被执行人成都红光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穗甬融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借款本金1,000,000.00元及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截止2020年4月30日一般债务利息5,173,800元,迟延履行利息2,868,143.89元),并要求公司承担本案执行费72,610元”。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代成都锦江区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件。成都锦江区法院裁定如下:
一、冻结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100%股权。
二、冻结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100%股份。
三、在9,041,943.89元范围内,冻结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款。
四、冻结期限为三年。
b、事项进展: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2日提出执行复议申请,目前,法院还未最终裁定。
c、财务影响:
截至2020年6月30日,针对本事项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3,000,000.00元。
(6)本公司与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仲裁事项
a、基本事实: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根据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就与被申请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仲裁事由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
仲裁事由为:申请人系被申请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被申请人的指示,申请人于2018年12月12日,代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向被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860万元;于2018年12月19日至24日,代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2,020万元;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9日及2月21日,向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支付被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
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上述款项合计人民币8,880万元。2019年4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协议》,约定上述人民币8,880万元属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的借款。仲裁请求内容: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8,880万元,及上述款项自2020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付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暂计至2020年2月14日为540,099元);2、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办理案件支出的合理律师费100万元;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b、诉讼进展: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2020年7月10日第一次仲裁开庭,目前尚未仲裁裁决。
c、财务影响:
截至2020年6月30日,针对本事项公司已计提应付利息2,575,200.00元。
(7)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王军的劳动仲裁及诉讼纠纷
a、基本事实:
王军于2019年4月1日入职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地点在广州。后公司因经营调整,决定终止广州的业务,并将业务全部转移至总部苏州。公司与王军未能就工作地点调整及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故于2019年10月10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王军因此提起劳动仲裁。
b、诉讼进展:
2019年12月10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如下裁决:1、裁决支付王军2019年10月期间的工资4,781.61元;2、裁决支付王军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17,450元;3、裁决支付王军未休年假工资差额600元;4、裁决被王军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5、驳回王军的其他仲裁请求。王军及博信智通均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0年5月13日广州市珠海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向王军支付2019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期间的工资4,280.46,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17,450元,未休年假工资差额600元。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驳回王军的其他诉讼请求。王军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收到广州中院准许王军撤回上诉民事裁定书[(2020)粤01民终13425、13426号]。
c、财务影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就该事项计提了122,831.61元的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博信智通已执行完毕一审判决。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及申请司法执行等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持有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苏州晟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65,300,094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经了解,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申请司法执行的情况如下:
①2019年7月1日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因与苏州名城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生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苏州名城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苏州晟隽名下财产。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并于2019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司法冻结手续。
②2019年7月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轮候冻结
2019年7月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轮候冻结的相关情况详见《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56);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自正式冻结之日(2019年7月3日)起算。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
③2019年7月12日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冻结
因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250,500股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7月12日起至2022年7月11日止,罗静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全部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0.5437%;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自2019年7月12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苏州晟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
④2019年11月13日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冻结
诺亚(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罗静等就其他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需要,上海金融法院依法轮候冻结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正式冻结之日(2019年11月13日)起算。苏州晟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
⑤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执行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日立案受理原告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金投”)诉被告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杭州中院于2019年10月18日作出(2019)浙01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三、原告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就被告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其持有的65,300,094股博信股份股票(股票代码:600083)〕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款项在第一项确定的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杭州金投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2020年2月27日受理了申请执行人杭州金投的申请,执行标的为1,653,863,660.00元,执行案号为(2020)浙01执144号。
2、公司实际控制人现状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于2019年6月2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未向公司透露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被刑事拘留事宜,具体拘留原因及情况尚待进一步核实确认。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6,444,600.58 | 86,997,798.50 |
合计 | 86,444,600.58 | 86,997,798.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4,227.78 |
1年以内小计 | 104,227.78 |
1至2年 | 86,340,372.8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000.00 |
4至5年 | 6,0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86,465,600.58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86,340,372.80 | 86,965,372.80 |
保证金、押金 | 82,852.30 | 24,400.00 |
备用金 | ||
其他 | 42,375.48 | 29,025.70 |
合计 | 86,465,600.58 | 87,018,798.50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 | 整个存续期预期 | 整个存续期预期 |
期信用损失 | 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21,000.00 | 21,000.00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21,000.00 | 21,000.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000.00 | 21,000.00 | ||||
合计 | 21,000.00 | 21,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6,340,372.80 | 1-2年 | 99.86 | |
姑苏云谷(苏州)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 | 58,452.30 | 1年以内 | 0.07 | |
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 代垫社保 | 26,175.48 | 1年以内 | 0.03 | |
清远市旌誉置业有限公司 | 押金 | 15,000.00 | 3-4年 | 0.02 | 15,000.00 |
员工借款 | 往来款 | 9,000.00 | 1年以内 | 0.01 | |
合计 | / | 86,449,000.58 | / | 99.99 | 15,00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000,000.00 | 29,000,000.00 | 5,000,000.00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4,000,000.00 | 29,000,000.00 | 5,000,000.00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29,000,000.00 |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29,000,000.00 | 5,000,000.00 | 34,000,000.00 | 29,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4,657,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44,657,000.0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2.81 | 稳岗补贴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20,502.29 | 对外担保及滞纳金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4,120,089.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0.0713 | -0.07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0.0534 | -0.053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
董事长:王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1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版本号 | 更正、补充公告发布时间 | 更正、补充公告内容 |
《博信股份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20-024) | 2020年4月2日 | 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增加500万元,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由“公司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万元到-5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07万元到-4,283万元。”变更为“公司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万元至-1,1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40万元到-4,6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