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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4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0-072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1,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1 号)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共计72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19.91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380.09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美元)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1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22,904.36160,330.52[注]72,000.00
合计22,904.36160,330.52[注]72,000.00

注:本表中美元汇率按照1美元=7元人民币进行测算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1,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1,3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须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投资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的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的保本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管理层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1,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1,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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