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 97 号
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你企业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持股5%以上的股东。2020年3月23日,你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艾格拉斯股份1万股,成交金额2.32万元。4月27日,你企业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艾格拉斯股份合计不超过1,836.40万股,占艾格拉斯总股本的1%。4月27日至5月6日,你企业因被动平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艾格拉斯股份952.58万股,成交金额2,138.72万元。
你企业的上述股票交易行为构成《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的规定;卖出行为距离减持预披露公告不足15个交易日,违反了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请你企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企业: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