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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收购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A股):佛山照明股票代码(A股):000541

收购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805房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广东电子信息大厦10楼

一致行动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327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9楼

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科技大厦2708A(仅限办公)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9楼

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一致行动人: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住所:香港干诺道西118号十一字楼1109室通讯地址:香港干诺道西118号十一字楼1109室

签署日期:2020年8月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增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54,817,445股,增持后持股比例与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8月4日起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不超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2%的股份的行为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6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7

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 ...... 7

二、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基本情况 ...... 18

三、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基本情况 ...... 23

四、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基本情况 ...... 26

五、一致行动人香港华晟基本情况 ...... 30

六、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联关系及其一致行动关系 ...... 34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35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 35

二、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35三、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35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36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36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 ...... 36

三、本次收购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36

四、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36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38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说明 ...... 39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 39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 39

第六节 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40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 40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 ...... 40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 40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40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41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 41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41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42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42

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4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49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49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49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49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49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50

一、收购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50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50

第十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 52

一、收购人电子集团 ...... 52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 ...... 56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 ...... 60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 ...... 64

五、收购人一致行动人香港华晟 ...... 68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79

一、备查文件 ...... 79

二、备置地点 ...... 80

释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收购人、电子集团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佛山照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广晟金控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广晟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晟投资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华晟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星光电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次收购收购人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增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54,817,445股,增持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比例达30.00%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805房
法定代表人刘韶平
注册资本116,2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5458764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网络和计算机运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场地租赁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批发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研发与咨询,节能设备制造与安装;停车场经营(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货物进出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9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805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
联系电话020-87293559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持有收购人100.00%的股权,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其控制广晟集团

100.00%的股权,因此,广东省国资委为收购人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2、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广晟集团是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府函[1999]463号)而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9283849E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3日
经营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东省国资委控制广晟集团100%股权,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1、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佛山照明外,电子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国星光电1981年8月31日61,847.7212.90%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广东科晟实业有限公司2013年7月29日27,000.00100.00%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商品批发贸易;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3广东省中科宏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2011年1月26日10,665.2437.50%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4广东华晟数据固态存储有限公司2015年11月30日6,000.0067.00%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信
息安全产品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软件批发;航空模拟机飞行模拟训练相关软件的销售;软件零售;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航空模拟机飞行模拟训练相关软件的开发;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密钥管理类设备和系统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通信信号技术的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航空模拟机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通信信号系统设备产品设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
5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1983年12月21日6,333.0034.30%生产经营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塑胶制品、模具制品、无线电发射设备、手机(移动电话机)、LED灯照明产品;以上商品的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100号自有厂房及配套宿舍租赁业务
6深圳粤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1年4月10日2,575.0050.00%
7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1993年1月6日1,500.00100%通信网络设备及终端产品、智能交通设备、智能制造设备、仪器仪表、图像处理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
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仪器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
8深圳市远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992年11月24日1,072.0090.00%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纺织品、建材、汽车零配件、计算机、通讯设备的购销;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9广东省半导体器件厂1986年11月14日1,596.00100%电子器件、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加工;代销、零售家用电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出租本厂物业
10深圳市远望科工贸有限公司2005年1月21日500.0080.04%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发、销售;数据库和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维护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服务,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11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2011年7月20日300.00万港币100.00%投资控股
12广州市电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4日100.00100.00%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2、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佛山照明外,广晟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9月1日356,968.5327.51%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从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综合利用产品(含硫酸、氧气、硫磺、镓、锗、电炉锌粉的生产)及包装物、容器(含钢提桶、塑料编织袋)(以上经营范围仅限于分支机构生产,其营业执照另行申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从事境外期货业务;成品油零售、过磅;房屋出租;收购、加工有色金属矿石;矿物及选矿药剂的计量、检验检测;质检技术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6月18日30,180.2342.87%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目投资。
3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5月26日100,000.00100.00%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新材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经营及产品贸易;稀土稀有金属现货电子交易项目、商业储备项目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特色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及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稀土稀有金属产业链资本管理和项目投资咨询及服务。
4广东广晟有色金属2002年4月7,959.88100.00%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品的采、选、冶;金属制品深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和
集团有限公司19日机械动力设备制造、维修(由下属企业凭资质证经营);矿产品批发及其冶炼产品;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汽车及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物流服务业;投资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和构建的生产;投资幕墙工程及设计,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装(含生产经营铝门窗、铝梯等铝制品、采光天棚、金属结构屋面及有色金属产品材料、五金配件,从事相关产品安装业务等);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融资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3月23日89,523.3120.03%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计算机网络设备。高新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按粤外经贸进字[1999]381号文经营)。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国星光电1981年8月31日61,847.727.48%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7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9月16日87,926.7118.89%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执照另行申办);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租赁;沼气等生物质发电。
8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6月17日100,000.00100.00%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3月6日80,000.00100.00%置业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电子商务。
10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993年7月5日20,000.001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11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4月29日35,000.00100.00%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企业管理、资产运营的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6月14日30,000.00100.00%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工程施工、工程技术、项目投资的策划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
13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3月1日15,519.00100.00%批发、零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危险化学品、小轿车),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矿产品。实业项目投资,高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冶金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物业租赁;橡胶和塑料制品进出口。
14广东省广晟矿产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5月16日28,019.4257.10%矿山投资;矿产品加工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5广东广晟研究开发院有限公司2016年1月15日100,000.00100.00%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孵化,技术培训服务;产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产业园区管理和配套服务,城市办公楼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990年8月27日33,000.00100.00%进出口业务,燃料油进口经营(含专业批发);自有物业的租赁;产权交易代理;产权交易的策划、咨询;提供企业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的信息咨询;室内装修装饰;销售: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不含钨、锡、锑),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轿车及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
17广东省汕丰企业有限公司2000年4月17日100.00100.00%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物品除外)、日用杂品、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电话通信设备、五金、交电、百货、针织品、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饲料的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广东广晟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6月16日22,200.0067.57%投资及资产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投资策划;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
19深圳市中金联合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996年11月19日3,800.0080.00%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20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1995年12月28日14,919.10100.00%露天开采:铜矿、铁矿、硫铁矿、铅矿、锌矿(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销售:有色金属矿、铁矿石、石料;矿山设备制造,无机酸制造(危险、剧毒品除外及须许可证许可经营的除外);环保机械加工及安装,工业设备安装;工业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技术服务;以下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提供物业出租、旅业及饮食服务;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

(四)收购人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电子集团主要从事LED外延芯片制造、LED产品封装、电光源与灯具制造、固态存储产品、通信终端与元器件制造等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集团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末2018年度/ 2018年末2017年度/ 2017年末
总资产3,045,212.082,967,549.023,008,447.80
所有者权益2,004,180.921,957,021.772,010,989.02
营业收入760,697.40829,211.20819,075.65
净利润37,722.4939,703.0959,534.95
资产负债率34.19%34.05%33.16%
净资产收益率1.88%2.03%2.96%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刘韶平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广东省
2叶颜辉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中国广东省
3何利玲监事中国广东省
4谢晖监事中国广东省
5李旭杰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6黄志勇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7陈钊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8李珊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9陈炳辉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2019年11月,电子集团现任副总经理李旭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3号):在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时任副总裁李旭杰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李旭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旭杰已缴足上述罚款。

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1、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上市地控制股份比例
1国星光电002449深圳证券交易所12.9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2、收购人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广晟集团直接及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上市地控制股份比例
1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000060深圳证券交易所34.48%
2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600259上海证券交易所42.87%
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636深圳证券交易所20.03%
4国星光电002449深圳证券交易所21.32%
5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002672深圳证券交易所23.19%
6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0728香港联交所6.9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广晟集团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控制股份比例
1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100.00%
2新晟期货有限公司49.00%
3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0.00%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10%
5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8%
6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00.00%
7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100.00%

二、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基本情况

(一)广晟金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327
法定代表人刘祖勉
注册资本139,3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15213166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融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资产受托管理;投资、融资等资本运作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与期货);金融投资人才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4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327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49楼
联系电话020-38652262

(二)广晟金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广晟金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持有广晟金控100.00%的股权,为广晟金控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控制广晟集团100.00%的股权,因此,广东省国资委为广晟金控实际控制人。

广晟金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2、广晟金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广晟金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广晟金控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1、广晟金控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广东广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7日1,000.00100.00%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投资管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股权投资
2广东广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6日5,000.0051.00%以受让应收帐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帐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帐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相关业
3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3年8月27日13,540.9689.71%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4广东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2月2日1,000.0044.00%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2、广晟金控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广晟金控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之“2、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四)广晟金控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广晟金控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末2018年度/ 2018年末2017年度/ 2017年末
总资产346,113.70348,114.98451,817.17
所有者权益282,362.60292,203.60357,826.10
营业收入10,767.4025,698.4521,344.19
净利润8,661.3222,509.5215,486.10
资产负债率18.42%16.06%20.80%
净资产收益率3.07%7.70%4.33%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五)广晟金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刘祖勉执行董事中国广东省
2李珊监事中国广东省
3何利玲监事中国广东省
4戚思胤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5吴晓辉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6杨文意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7刘楚江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广晟金控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广晟金控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1、广晟金控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2、广晟金控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广晟金控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之“2、收购人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基本情况

(一)深圳广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科技大厦2708A
法定代表人吴晓辉
注册资本13,540.961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4255560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7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49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科技大厦2708A(仅限办公)
联系电话020-38652266

(二)深圳广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深圳广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持有深圳广晟89.71%的股权,为深圳广晟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广晟集团持有广晟金控100.00%的股权,因此,

广东省国资委为深圳广晟实际控制人。深圳广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2、深圳广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深圳广晟控股股东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基本情况”之“(一)广晟金控基本情况”。深圳广晟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深圳广晟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1、深圳广晟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深圳广晟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广晟未控制其他企业。

2、深圳广晟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深圳广晟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基本情况”之“(三)广晟金控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四)深圳广晟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深圳广晟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末2018年度/ 2018年末2017年度/ 2017年末
总资产314,993.29332,113.68399,251.51
所有者权益307,802.79311,117.06369,476.23
营业收入10,055.8621,148.6120,177.41
净利润10,802.3420,771.3516,050.45
资产负债率2.28%6.32%7.46%
净资产收益率3.51%6.68%4.34%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五)深圳广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广晟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吴晓辉执行董事中国广东省
2王晓瑜监事中国广东省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深圳广晟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广晟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深圳广晟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1、深圳广晟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广晟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广晟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2、深圳广晟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深圳广晟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二、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基本情况”之“(七)广晟金控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之“1、广晟金控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基本情况

(一)广晟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董事邓谦
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和2亿元人民币
商业登记证号32086739-000-07-20-2
成立日期2001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以及物业投资
主要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九龙尖沙咀科学馆1号康宏广场913室
联系电话0852-28992610

(二)广晟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广晟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持有广晟投资100.00%的股权,为广晟投资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控制广晟集团100.00%的股权,因此,广东省国资委为广晟投资实际控制人。广晟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2、广晟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广晟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广晟投资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

情况

1、广晟投资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GRAM International Limited2015年11月3日1.00美元100%投资与资产管理
2广州晟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2,000.00100%投资管理服务;酒店管理;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
3广晟中德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2月18日34,000.0040.00%投资与资产管理
4香港佳和(凯旋)有限公司1999年12月20日1.00万港币100%投资与资产管理

2、广晟投资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广晟投资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之“2、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四)广晟投资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广晟投资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末2018年度/ 2018年末2017年度/ 2017年末
总资产386,723.37382,433.92381,215.31
所有者权益23,619.4525,124.8329,332.78
营业收入13,945.0613,521.2714,119.20
净利润149.34445.83765.28
资产负债率93.89%93.43%92.31%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末2018年度/ 2018年末2017年度/ 2017年末
净资产收益率0.63%1.77%2.61%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五)广晟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邓谦董事长中国广东省
2黄志斌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3甘涛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广晟投资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广晟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1、广晟投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投资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2、广晟投资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广晟投资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之“2、收购人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五、一致行动人香港华晟基本情况

(一)香港华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FLAT/RM 1109 11/F 118 CONNAUGHT ROAD WEST HK
董事何勇、黄志勇、赵建军
注册资本10港元
商业登记证号34744618-000-06-19-1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投资持股平台
主要股东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FLAT/RM 1109 11/F 118 CONNAUGHT ROAD WEST HK
联系电话020-37391159

(二)香港华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香港华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持有香港华晟100.00%的股权,为香港华晟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广晟集团间接控制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因此,广东省国资委为香港华晟实际控制人。

香港华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2、香港华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香港华晟控股股东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干诺道西118号11字楼1109室
注册资本300万港币
商业登记证号58725529-000-07-20-2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主要股东电子集团

香港华晟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一、收购人电子集团基本情况”之“(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三)香港华晟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1、香港华晟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香港华晟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未控制其他企业。

2、香港华晟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未控制其他企业。

(四)香港华晟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香港华晟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其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末2018年度/ 2018年末2017年度/ 2017年末
总资产49,017.4646,375.4441,302.28
所有者权益49,015.8546,374.3341,300.27
营业收入---
净利润2,641.255,076.536,481.41
资产负债率---
净资产收益率5.39%10.95%15.69%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五)香港华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何勇董事中国广东省
2黄志勇董事中国广东省
3赵建军董事中国广东省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香港华晟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香港华晟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1、香港华晟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2、香港华晟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控股股东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华晟控股股东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六、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联关系及其一致行动关系电子集团与广晟金控、深圳广晟、广晟投资同受广晟集团控制,与香港华晟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广晟金控、深圳广晟、广晟投资、香港华晟为电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收购,进一步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以及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从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佛山照明股份的计划,但是不排除因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需要进行必要的整合或资本运作而导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佛山照明的权益发生变动的情形。若发生上述权益变动之事项,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依据广晟集团董事会决议(广晟董字[2020]20号),2020年6月10日、2020年7月30日,电子集团分别召开党委会,会议同意电子集团在2020年度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增持佛山照明股票。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收购前本次收购后
持股数量(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比例(%)
电子集团67,876,8014.85%122,694,2468.77%
香港华晟188,496,43013.47%188,496,43013.47%
深圳广晟71,696,1365.12%71,696,1365.12%
广晟金控11,434,7620.82%11,434,7620.82%
广晟投资25,482,2521.82%25,482,2521.82%
合计364,986,38126.08%419,803,82630.00%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电子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佛山照明A股股份54,817,445股,增持均价5.78元/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92%。

三、本次收购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收购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均为流通A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佛山照明股票的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方质权方股票质押数量(股)质押起始日质押期限质押原因
电子集团中国进出口银行32,532,8152016.08.1984个月申请银行贷款
香港华晟中国进出口银行92,363,2512016.08.1984个月申请银行贷款
深圳广晟兴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35,800,0002020.03.3112个月申请银行贷款

除上述股票质押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佛山照明的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收购人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佛山照明A股股份54,817,445股,增持均价5.78元/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92%,涉及金额为31,687.56万元。

本次收购中,收购人电子集团支付的收购价款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收购所涉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佛山照明及其关联方(除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之外),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借贷。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说明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收购人电子集团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54,817,445股,增持后持股比例与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00%。根据《收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8月4日起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不超过佛山照明已发行2%的股份的行为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关于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收购方式”之“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无其他涉及上市公司的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计划对可能阻碍收购上

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草案。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员工聘用计划进行重大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盈利的能力,其在采购、生产、运营、销售、财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佛山照明人员独立

本公司承诺与佛山照明保证人员独立,佛山照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领薪。佛山照明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兼职。

(二)保证佛山照明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佛山照明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佛山照明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三)保证佛山照明的财务独立

1、保证佛山照明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佛山照明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佛山照明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佛山照明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兼职。

5、保证佛山照明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佛山照明的资金使

用。

(四)保证佛山照明机构独立

1、保证佛山照明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佛山照明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

3、保证佛山照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保证佛山照明业务独立

1、保证佛山照明业务独立。

2、保证佛山照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成为佛山照明的控股股东。

(七)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再是佛山照明的控股股东;

2、佛山照明终止上市。

(八)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2015年,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广晟投资取得佛山照明控股权时,共同出具了《关于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鉴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占比较少,未来24个月内将通过业务整合或其他方式和安排,有计划地逐步减少或消除同业竞

争。”经2017年12月及2019年12月两次变更延长承诺履行期限后,电子集团、深圳广晟、广晟投资于2019年12月3日承诺:“在2020年6月4日前通过业务整合或其它方式和安排,完成消除国星光电与佛山照明之间的同业竞争。”根据佛山照明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成立合资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为了解决本公司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在照明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国星光电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1668.5万元,占合资公司51%股权。国星光电在其照明业务资产组评估总价值2178.85万元基础上,以减去商标及专利使用权评估价值576.03万元之后的照明业务资产组作价1603万元出资,占合资公司49%股权。合资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5月28日,佛山照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合资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佛山照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佛山照明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签署了《出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方

甲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与出资形式

1、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715.80万元人民币。

2、甲方投入货币资金1,668.5万元人民币,其中认缴注册资本875.06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持股比例51%;乙方以其照明业务相关资产组出资,其中评估价值840.74万元的实物资产用于认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49%。如乙方最终用于认缴注册资本的资产低于840.74万元,由乙方直接以货币的方式补足出资。

3、自取得合资公司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甲、乙双方缴付其认缴的全

部出资,甲方将货币出资款支付至合资公司指定验资银行账户,乙方将其照明业务资产及相关资源转让至合资公司名下(有登记的资产,提交变更登记手续;没有登记的资产,交付合资公司控制使用)。

4、未来如合资公司需要使用乙方涉及照明业务的商标和专利,则乙方以许可的方式授权给合资公司使用,合资公司按照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利的产品产生的销售额,以市场公允价格向乙方支付使用费,但使用费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双方在合资时聘请的评估机构对乙方相关商标和专利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乙方不得将涉及LED照明应用产品的相关商标及专利再授权任何第三方从事 LED 照明应用产品业务使用。

(三)各方陈述及保证

1、乙方保证其用于对合资公司出资的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不涉及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他任何担保权益、查封,以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或任何共有权或第三方的权利主张(无论是基于合同或是侵权)。

2、合资公司成立后,乙方保证停止生产、销售与甲方存在同业竞争的照明业务,并保证将其照明业务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全部交予合资公司。

3、乙方在资产交割日前已签署的业务协议,收益归乙方所有,但该业务协议后续的所有义务也由乙方承担。

(四)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的安排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负责。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3名董事,乙方提名2名董事。双方同意,董事长应由甲方提名的董事中委任。合资公司设1名监事,由乙方推荐。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合资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五)债权债务安排

资产交割日之前,乙方照明业务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并入合资公司。

(六)过渡期损益安排

为了保持乙方照明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自合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资产交割日前,仍由乙方承接和处理该部分照明业务,此期间的损益归乙方所有。

(七)员工安置

乙方应采取一切措施尽力促成其照明事业部现有的销售和研发核心骨干人员转入合资公司继续任职;对于不愿转入合资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乙方应安排并促成将其负责的业务和客户资源转移到合资公司控制,保证合资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其他原照明事业部的员工,将由合资公司根据需要,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最终确定转入合资公司的人员,不愿转入合资公司的人员由乙方负责自行安置。

(八)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双方签署本协议;

2、本次交易获得甲乙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新设公司已成立。

此外,为避免同业竞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佛山照明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佛山照明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佛山照明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

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佛山照明或其附属企业。

3、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具有上市公司控制地位。

4、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再具有上市公司控制地位。

(2)佛山照明终止上市。”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受广晟集团控制,因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原有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仍将存在,并不因本次收购而有所增加,相关交易的性质不会因此次收购而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已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中披露。

2、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佛山照明已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为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佛山照明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本公司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佛山照明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佛山照明及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3、对于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佛山照明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亦不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以及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其他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买卖方期间买入或卖出股份数(股)股份种类价格区间(元/股)
广晟金控2020.2.21至2020.2.24买入3,870,737流通A股4.94-5.00
电子集团2020.6.11至2020.6.22买入1,483,300流通A股5.19-5.22
电子集团2020.7.1至2020.8.3买入54,817,445流通A股5.22-6.50

除上述情况之外,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佛山照明股票的情况。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除下列情形外,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佛山照明股票的情况:

买卖方期间买入或卖出股份数(股)股份种类
周景行2020.4.27至2020.5.13买入6,000流通A股
周景行2020.7.8卖出6,000流通A股

注:周景行系广晟投资副总经理甘涛之配偶

根据周景行出具的《关于买卖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及承诺》,周景行承诺:“自查期间,除上述披露的行为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佛山照明股票的行为。自查期间,本人亦无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佛山照明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本人说明及确认如下:1、上述买卖股票行为系基于本人自主决策的证券投资行为。2、上述买卖股票行为发生时,本人不知悉佛山照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一、收购人电子集团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27,210.28226,251.42184,319.47
交易性金融资产90,129.6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88,452.30287,635.85270,506.26
预付款项5,088.1013,111.2427,183.55
其他应收款19,955.3518,560.7213,057.63
存货178,782.10173,799.42188,436.80
其他流动资产11,509.8190,255.82126,785.30
流动资产合计821,127.56809,614.46810,289.0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5.0092,227.81140,494.30
长期应收款--194.73
长期股权投资14,076.0712,800.7912,476.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911.03--
投资性房地产45,524.3540,883.3036,753.87
固定资产307,634.45283,470.70271,288.82
在建工程55,453.5760,932.2553,317.60
无形资产1,598,668.911,610,297.031,620,479.54
商誉41,350.8941,971.0642,478.37
长期待摊费用3,337.574,126.586,021.98
递延所得税资产5,566.565,894.506,527.54
其他非流动资产5,536.115,330.548,125.63
非流动资产合计2,224,084.522,157,934.562,198,158.79
资产总计3,045,212.082,967,549.023,008,447.80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3,700.81166,100.00136,371.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74.1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360,692.75305,233.36297,565.32
预收款项23,368.2626,525.8537,045.51
应付职工薪酬15,446.4516,878.9015,489.26
应交税费2,647.5324,084.4322,491.25
其他应付款255,223.14277,868.60260,200.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72.691,336.22
其他流动负债--131.31
流动负债合计811,078.95818,037.96770,631.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80,197.15153,826.36178,466.79
长期应付款4,634.474,798.076,779.21
预计负债571.09610.3635.00
递延收益14,335.2517,605.7521,695.11
递延所得税负债30,214.2515,648.7619,851.12
非流动负债合计229,952.21192,489.30226,827.23
负债合计1,041,031.161,010,527.25997,458.7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61,605.9761,605.9765,335.97
资本公积23,183.6123,183.6123,201.01
其他综合收益-13,141.58-18,070.71438.48
专项储备62.4366.0860.86
盈余公积1,032.071,032.071,032.07
未分配利润-71,674.10-56,758.37-38,136.47
所有者权益合计2,004,180.921,957,021.772,010,989.0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60,697.40829,211.20819,075.6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中:营业收入760,697.40829,211.20819,075.65
二、营业总成本720,644.22806,945.61791,497.15
其中:营业成本586,462.65634,141.26637,843.63
税金及附加7,644.1310,230.607,536.69
销售费用33,101.4933,843.4232,147.91
管理费用45,037.5948,300.4049,074.21
研发费用25,154.7424,883.7723,142.78
财务费用23,243.6321,226.2628,858.88
加:其他收益7,694.3911,201.216,126.2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766.9915,356.9933,919.8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082.843,909.308,758.8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77.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257.3534,319.9012,893.0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0.382,126.7942.5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2,392.8554,859.8876,425.96
加:营业外收入1,780.373,190.393,103.51
减:营业外支出1,913.831,484.771,529.8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2,259.3856,565.5077,999.62
减:所得税费用14,536.8916,862.4118,464.6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722.4939,703.0959,534.9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98,309.01840,191.48797,600.23
收到的税费返还15,556.8521,594.3121,921.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004.9060,457.1740,647.8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4,870.76922,242.96860,169.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22,000.12568,858.56562,643.1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9,491.80121,276.85121,415.41
支付的各项税费56,965.8241,556.5034,694.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226.0471,073.8150,458.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0,683.78802,765.71769,212.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186.98119,477.2490,957.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8,029.8074,316.8240,704.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329.995,085.4220,579.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2.696,630.061,679.0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6,370.04102.007,762.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832.5386,134.3070,725.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324.8956,035.7074,148.47
投资支付的现金40,500.0048,829.3688,080.7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8.558,161.05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193.44113,026.11162,729.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60.91-26,891.81-92,003.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3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3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8,050.81260,970.00208,171.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96.854,803.4852.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9,382.66265,773.48208,224.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71,966.29245,878.71225,813.6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2,530.8575,985.8779,182.8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4,326.1949,410.6852,253.3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51.05414.115,755.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1,848.18322,278.68310,751.61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465.52-56,505.20-102,527.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0.15961.32-1,257.4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79.3137,041.56-104,830.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2,518.85155,477.29260,308.1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9,939.54192,518.85155,477.29

(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电子集团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中喜粤审字[2018]第009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19]第104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20]第0104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

电子集团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备查文件之“1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广晟金控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432.3817,347.5324,644.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4-2.7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400.003,600.005,700.00
预付账款--69.83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其他应收款30,321.2027,032.7224,237.43
其他流动资产3.655.9020.18
流动资产合计44,158.2647,986.1654,674.8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5,053.74143,139.34255,802.15
长期应收款4,416.804,416.80-
长期股权投资1,299.371,143.021,169.28
固定资产17.1939.9665.84
长期待摊费用-50.80105.07
递延所得税资产11,168.3311,338.91-
其他非流动资产140,000.00140,000.0014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301,955.44300,128.82397,142.34
资产合计:346,113.70348,114.98451,817.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8,000.0029,987.5020,000.00
预收款项57.21203.38190.49
应付职工薪酬801.83600.01377.31
应交税费751.78655.242,112.01
其他应付款34,140.2824,465.2559,130.88
流动负债合计63,751.1055,911.3881,810.6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2,180.38
非流动负债合计--12,180.38
负债合计63,751.1055,911.3893,991.0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289,300.00289,300.00289,300.00
资本公积230.15230.15230.15
其他综合收益-33,504.99-34,016.7236,541.14
盈余公积820.6215.73-
未分配利润22,782.6433,963.2629,082.42
所有者权益合计282,362.60292,203.60357,826.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46,113.70348,114.98451,817.1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10,767.4025,698.4521,344.19
二、营业成本613.18704.48775.18
税金及附加83.83202.62159.02
销售费用1.9514.5373.55
管理费用2,326.732,329.742,001.03
财务费用1,369.081,608.072,408.48
资产减值损失-162.07-141.80-2,120.31
投资收益3,173.345,070.314,474.49
其他收益0.642.86-
三、营业利润9,384.5525,770.3818,281.10
加:营业外收入--0.56
减:营业外支出53.591.767.19
四、利润总额9,330.9725,768.6318,274.47
减:所得税费用669.643,259.102,788.37
五、净利润8,661.3222,509.5215,486.1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215.3626,893.118,882.34
收到的税费返还47.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58.928,859.7129,703.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21.6935,752.8238,585.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08.33636.68597.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29.771,503.501,382.47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1,408.486,470.085,182.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35.669,109.8316,581.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82.2517,720.0923,744.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39.4418,032.7314,841.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814.5926,279.4151,052.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357.993,866.164,944.9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5.69-1,084.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48.2830,145.5857,081.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66.2211.55
投资支付的现金6,484.0112,107.8069,395.6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59.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487.3712,114.0270,466.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0.9018,031.56-13,384.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8,000.0029,987.502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4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000.0029,987.5064,002.2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9,987.5020,000.001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828.0019,348.902,700.2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34,000.0049,835.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815.5073,348.9062,535.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15.50-43,361.401,466.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15.16-7,297.112,924.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347.5324,644.6421,720.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432.3817,347.5324,644.64

(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广晟金控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18]第0502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众环粤审字[2019]第059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众环粤审字[2020]第05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

广晟金控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备查文件之“1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22.4810,647.8421,099.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0.52-2.75
其他应收款53,132.7864,564.6828,299.48
流动资产合计58,155.7875,212.5249,402.03
非流动资产:---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5,082.07104,063.14209,814.11
长期应收款4,416.804,416.80-
固定资产6.1518.0835.37
递延所得税资产7,332.498,403.13-
其他非流动资产140,000.00140,000.0014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256,837.51256,901.15349,849.48
资产合计:314,993.29332,113.68399,251.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9,987.50-
应付职工薪酬27.0727.0727.07
应交税费590.60587.471,841.06
其他应付款6,572.83394.5715,791.49
流动负债合计7,190.5020,996.6217,659.6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2,115.66
非流动负债合计--12,115.66
负债合计7,190.5020,996.6229,775.2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63,540.96163,540.96163,540.96
资本公积138,325.43138,325.43138,325.43
其他综合收益-21,997.48-25,209.3936,346.97
盈余公积4,416.354,044.682,671.72
未分配利润23,517.5230,415.3728,591.14
所有者权益合计307,802.79311,117.06369,476.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14,993.29332,113.68399,251.5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10,055.8621,148.6120,177.41
二、营业成本1,029.531,017.731,186.00
税金及附加73.73160.65150.8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管理费用439.50654.34648.83
财务费用-518.03-115.24956.84
资产减值损失-162.07-141.80-2,120.31
投资收益2,502.894,588.823,566.77
其他收益0.64--
三、营业利润11,372.5923,878.1518,681.39
加:营业外收入--0.56
减:营业外支出53.401.61-
四、利润总额11,319.1923,876.5418,681.96
减:所得税费用516.853,105.192,631.51
五、净利润10,802.3420,771.3516,050.4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886.4722,354.8020,278.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1.64226.4647.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28.1122,581.2620,325.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18.772,307.46523.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7.30
支付的各项税费1,206.925,775.204,998.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9.0072.936,286.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34.688,155.5911,845.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93.4314,425.688,480.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291.6419,268.8731,814.41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78.203,358.404,496.6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522.951,264.741,084.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492.7923,892.0237,395.4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0.45
投资支付的现金28.697.0912,220.1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400.0035,350.001,059.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428.6935,357.0913,279.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64.09-11,465.0724,115.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987.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5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987.501,960.2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987.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995.3818,650.051,322.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750.0024,581.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982.8833,400.0525,903.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82.88-13,412.55-23,943.7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625.36-10,451.958,652.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647.8421,099.7912,447.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022.4810,647.8421,099.79

(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深圳广晟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18]第0502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众环粤审字[2019]第059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众环粤审字[2020]第07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深圳广晟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备查文件之“1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广晟投资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412.947,528.547,640.1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0.1545.0042.00
其他应收款830.1626.8834.23
其他流动资产0.410.45-
流动资产合计8,273.677,600.877,716.4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255.497,614.5711,889.62
长期应收款340,196.90334,686.42328,504.68
长期股权投资31,815.4732,278.2532,826.70
固定资产181.83253.81277.90
非流动资产合计378,449.70374,833.05373,498.90
资产总计386,723.37382,433.92381,215.31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4.9222.004.63
应付职工薪酬32.041.8114.89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交税费25.9110.427.07
其他应付款4,231.064,114.863,974.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8,810.00-11,171.56
流动负债合计353,103.924,149.0915,172.53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343,160.00326,710.00
长期应付款10,000.0010,000.001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0,000.00353,160.00336,710.00
负债合计363,103.92357,309.09351,882.5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20,106.4320,106.4320,106.43
资本公积50.0050.0050.00
其他综合收益-7,763.44-6,108.72-1,454.93
未分配利润-7,905.19-8,334.38-9,109.27
所有者权益合计23,619.4525,124.8329,332.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86,723.37382,433.92381,215.3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3,945.0613,521.2714,119.20
二、营业总成本13,702.6013,245.9813,692.23
其中:营业成本13,103.6212,631.7712,797.66
税金及附加9.2519.343.68
管理费用893.22579.58585.12
财务费用-303.4913.85305.74
其中:利息支出-101.57289.47
利息收入70.2044.5980.17
汇兑净损失-234.9844.2211.04
资产减值损失-1.44-
其他收益3.61--
投资收益-95.84171.01338.8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462.78-547.61-516.5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150.23446.30765.83
加:营业外收入0.170.370.08
减:营业外支出0.120.120.16
四、利润总额150.28446.54765.75
减:所得税费用0.950.710.47
五、净利润149.34445.83765.2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7.74105.9094.64
收到的税费返还0.160.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109.7623,565.9224,262.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217.6623,671.8824,357.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2.8855.2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3.46337.26323.54
支付的各项税费12.2225.7516.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437.1312,864.4723,270.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25.6913,282.7123,610.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9710,389.16746.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66.94718.62855.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6.94718.62855.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1-0.62
投资支付的现金--6,000.0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1-6,000.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93718.62-5,145.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2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311.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1.57289.4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04.0011,413.46289.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4.00-11,413.462,910.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1.50194.03-387.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5.60-111.64-1,875.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528.547,640.189,515.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412.947,528.547,640.18

(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广晟投资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众环粤审字[2018]第027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众环粤审字[2019]第00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众环粤审字[2020]第052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

广晟投资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备查文件之“1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收购人一致行动人香港华晟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0812.0688.84
其他应收款14,193.7811,548.786,398.83
流动资产合计14,202.8611,560.846,487.6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4,814.6034,814.6034,814.60
非流动资产合计34,814.6034,814.6034,814.60
资产总计49,017.4646,375.4441,302.28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1.611.112.01
流动负债合计1.611.112.01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611.112.0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34,003.7534,003.7534,003.75
其他综合收益573.18572.91575.38
未分配利润14,438.9211,797.676,721.15
所有者权益合计49,015.8546,374.3341,300.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9,017.4646,375.4441,302.2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一、营业总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24-1.44-3.99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其中:营业成本---
管理费用4.950.932.04
财务费用0.29-2.37-6.02
利息收入0.40-0.350.45
汇兑净收益0.522.506.02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2,940.545,637.767,197.14
三、营业利润2,935.305,639.207,201.12
加:营业外收入-1.12-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2,935.305,640.327,201.12
减:所得税费用294.06563.79719.71
五、净利润2,641.255,076.536,481.4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0.400.350.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0.400.350.47
支付的各项税费0.000.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49.695,150.986,401.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49.695,150.996,401.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9.29-5,150.64-6,401.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46.495,073.986,477.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46.495,073.986,477.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6.495,073.986,477.42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18-0.12-0.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8-76.7875.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688.8412.9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0812.0688.84

(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香港华晟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中喜粤审字[2018]第011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中喜粤审字[2019]第018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中喜粤审字[2020]第02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

香港华晟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备查文件之“1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收购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韶平

2020年 月 日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祖勉

2020年 月 日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吴晓辉

2020年 月 日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邓谦

2020年 月 日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何勇

2020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郭腾潘伟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陈共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办律师:
沙辉汪洪生
金慧
负责人:
卢跃锋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020年 月 日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收购人关于收购上市公司的相关决定;

4、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以及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或者正在谈判的其他合作意向;

5、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6、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名单及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

7、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

8、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9、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0、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1、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13、财务顾问报告;

14、法律意见书;

15、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处,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韶平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祖勉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吴晓辉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邓谦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何勇

2020年 月 日

附表:收购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A股:佛山照明 B股:粤照明B股票代码A股:000541 B股:200541
收购人名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人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0号805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香港华晟为电子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子集团与香港华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2.24%)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是■否□ (除佛山照明外,电子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国星光电5%以上股份)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 (除佛山照明外,电子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国星光电)
收购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流通A股 持股数量:54,817,445股 持股比例:3.9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
是否免于发出要约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免除理由: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之
情形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否 ■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韶平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祖勉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吴晓辉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邓谦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何勇

2020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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