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存在公允价值变动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合并层面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存在公允价值变动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毛付根、任建标、俞卫锋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独立董事签字:
毛付根
2020年8月12日
独立董事签字:
任建标
2020年8月12日
独立董事签字:
俞卫锋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