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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3

公司代码:688357 公司简称:建龙微纳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普通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建龙微纳688357/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怡丹高倜
办公地址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
电话0379-677585310379-67758531
电子信箱ir@jalon.cnir@jalon.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115,579,596.341,157,027,319.88-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93,263,087.87871,392,923.042.51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37,644.2231,936,510.4431.00
营业收入182,028,744.17216,144,859.49-1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80,164.8349,538,152.50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981,514.6637,047,529.9113.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920.62减少14.9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81.14-22.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81.14-22.8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743.23增加0.51个百分点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31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李建波境内自然人24.8214,350,00014,350,00014,350,0000
深圳深云龙投资发展境内非8.655,000,0005,000,0005,000,0000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
李小红境内自然人6.924,000,0004,000,0004,000,0000
河南中证开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083,515,8003,515,8003,515,8000
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沃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892,250,0002,250,0002,250,0000
黄河天能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黄河天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161,250,0001,250,0001,250,0000
福州金源紫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971,140,0001,140,0001,140,0000
郭嫩红境内自然人1.731,000,0001,000,0001,000,0000
民权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31,000,0001,000,0001,000,0000
安阳普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31,000,0001,000,0001,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大股东中,李建波和李小红为夫妻关系,深云龙为李建波控制的公司,郭嫩红为李建波之弟媳。民权创投、普闰高新与中证开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中证开元基金公司。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世界经济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散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普遍性的受到影响。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各级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工作,积极履行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现阶段各项生产经营已经正常。截止报告末,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202.87万元,同期实现营业利润6,052.78万元,同期贡献净利润5,078.02万元,实现每股收益为0.88元/股。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外部环境变化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1. 加大存量市场开发和新客户、新市场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在持续强化公司在国际、国内增量市场产品影响力的同时,继续加大对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尤其是存量市场的拓展,在有限的产能下,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充分挖掘公司业绩潜力。同时在新产品开发推广方面,加大公司新产品的线上、线下推广力度,在巩固现有市场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客户、新市场。

制氧系列分子筛和制氢系列分子筛是公司当前的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制氧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0,373.3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56.99%。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的持续增长以及人们对自身健康的更加关注,医疗保健用氧的市场不断扩展,上半年公司“家用、医疗保健制氧系列分子筛”实现营业收入4,818.4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26.47%,相比去年同期同比增长162.40%。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家用、医疗保健制氧系列分子筛”的生产,以全力保障满足当前对医疗保健用氧的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制氢系列分子筛实现销售收入1,221.7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6.71%。随着我国能源结构从碳氢化合物能源向氢能源转变的趋势,氢能绿色清洁,热值显著高于碳氢化合物能源,是高效、清洁、环保、零污染的新能源,广泛应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分布式发电与热电联产、煤化工、石油化工等领域,氢能源有望成为下一代基础能源。

2. 公司信息化建设 提高订单跟踪和发货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行“以销定产”的基本生产原则,围绕客户需求展开,深入推进信息

化建设工作,持续优化公司ERP管理系统,公司将稳步地向先进制造业方向发展,将信息化转化为公司的隐形资产。通过ERP系统将“财务-销售-物流-仓储”结合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实现了资源共享和规范化管理,还有效降低了沟通成本和管理成本,显著地提高了公司各项运营效率。

3. 全力推进各项产能建设 强化公司市场需求响应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募投项目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稳步推进。2020年5月,公司募投项目中“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建成投产。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富氧成型分子筛的产能可以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制氧分子筛领域的领先地位,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募投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三期)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生产线项目”的土建工程及相关设备的合同签订也在稳步推进之中。

4. 技术创新和成果

结合分子筛新材料的特点及行业应用趋势,目前公司现有在研项目及其应用领域持续往分子筛相关的多元化方向发展,涉及特殊气/液分离与净化领域、环保领域、能源相关催化领域以及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

当前公司的新兴研发项目方向主要有:柴油车尾气脱硝催化剂,燃料电池用高纯氢气制备专用分子筛、煤制乙醇催化剂、核废水处理专用分子筛和分子筛抗菌剂、烟道气脱硝吸附剂等。公司通过建立“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产品迭代战略机制,以保证公司每一代产品的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这也是公司在分子筛吸附剂行业保持领先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公司各项在研项目均在有序推进中。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在研项目已完成研发,陆续进入产业化试生产、市场化开发阶段,为丰富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打下较好基础。其中“第五代深冷空分用分子筛”已在客户的空分项目上成功使用,各项指标满足设计需求,吸附周期由4小时延长至8小时,减少了切换频次和再生次数,降低了空分设备能耗。“一氧化碳分离与净化专用分子筛”已在客户百吨级项目中应用,截止披露日,该项目正在开车调试中。本报告期内完结的在研项目未来有望成为公司业绩新增长点,进一步凸显公司在研发上的核心竞争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新收入准则主要调整包括: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通知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的要求,公司不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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