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信达资产联合公司控股股东签署纾困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次签署的纾困协议主要目的为防范和化解公司债务风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次签署纾困合作协议事项。
独立董事:付细军、曲咏海、张树军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