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信达资产联合公司控股股东签署纾困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短期债务问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公司控股股东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拟签署《关于联合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纾困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行实质性重组的合作总协议》,信达资产拟分批收购相关债权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共11户标的债权,收购总价款不高于人民币197,888.05万元。
信达资产完成债权收购后,公司及子公司前述债务的债权人将变更为信达资产。公司仍继续履行前述债务的担保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信达资产联合公司控股股东签署纾困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